甲擁有濱B 河非都市土地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的原住民保留地A,因颱
風造成決堤,該管河川局乃修正B 河之河川治理計畫,將A 地全部劃入
B 河河川範圍(河川治理線內)。其後,甲申請辦理A 地之消滅登記,
經該管地政事務所辦理完畢。
請詳敘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 地消滅登記應如何辦理?又其效力與作用究屬民法第758 條或第
759 條所規範情形?並請依土地法與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分析A 地之
所有權與管理權歸屬為何?(15 分)
請分析土地法第12 條第1 項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並請分析該條
文作用消滅私有土地財產權之效果是否符合特別犧牲之意涵與要件,
並分析甲在法理上是否應有補償請求權?(20 分)
A 地劃出河川區域後,在甲未申請回復所有權之前,A 地是否仍為原
住民保留地?(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