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12 年民法物權編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12 年申
第 1 題甲提供其所有之A 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以擔保乙對甲之金錢債權 後,甲再以A 土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丙時,乙主張其抵押權因此而受影 響,故丙之地上權無效。請由「一物一權主義」之觀點,說明乙之主張 是否有理?(25 分)
112 年申
第 2 題甲於其所有之A 地上建造B 屋時,雖未逾越與鄰地所有人乙所有之C 地的地界線,但卻有逾越建築法令所定建築物間應保持距離之建築線, 且B 屋設置之大量廢氣排氣口均有朝向C 地排出之情形。乙得否請求甲 拆除B 屋逾越建築法令規定建築線部分?就排氣口之設置,乙有無請求 甲不得排放廢氣至其土地上之依據?(25 分)
112 年申
第 3 題甲、乙、丙就三人分別共有之A 土地協議分割不成後,甲可否單獨向法 院請求裁判分割A 土地?經法院判決確定三人依序各自分得A1、A2、 A3 土地後,甲於三人未依前述法院確定判決辦妥分割登記前,除利用其 所分得之A1 土地外,並擅自使用乙分得之A2 土地的一部分時,乙對甲 得為如何之主張?(25 分)
112 年申
第 4 題甲銀行於乙所有之A 不動產設定有最高限額新臺幣1,000 萬元之抵押 權,以擔保甲對丙之「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 之借款、墊款、票據、信用卡消費款等暨其他一切債務」。嗣甲銀行被丁 銀行合併(丁銀行為存續銀行,甲銀行為消滅銀行),丁銀行基於合併前, 其對丙有因保證契約發生之已屆清償期而尚未獲償之債權,丁銀行乃請 求「確定」原債權。丁之請求是否有理?(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12 · 1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