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12 年土地登記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12 年申
第 1 題土地登記規則第7 條規定:「依本規則登記之土地權利,……非經法院判 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又,土地法第69 條規定,辦 理更正登記之程序。另於土地登記規則第144 條規定,登記機關辦理塗 銷登記之前提要件。請比較此三者規定適用情境與關係,及其重要之異 同。(25 分)
112 年申
第 2 題有一民國110 年10 月完工之20 層樓區分所有建物,申請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為登記其專有部分,應檢附那些文件?申請登記過程,應如何標 示基地權利種類及範圍?又如何載明於登記簿?(25 分)
112 年申
第 3 題土地登記規則第65 條規定,土地權利於登記完畢後,除權利書狀所載內 容未變更,土地登記規則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登記機關應即發給申 請人權利書狀。請詳細說明,此所謂「土地登記規則或其他法規另有規 定」,係指那些情況?另在登記過程,如未能提出權利書狀者,那些情況 應於登記完畢後註銷權利書狀?(25 分)
112 年申
第 4 題如有一筆甲、乙、丙三人共有之土地,各共有人登記之權利範圍合計不 等於一,請說明登記機關應如何處理?另有一筆土地為所有權人丁、戊、 己所共有,但其登記所有權權利範圍為空白,則登記機關應如何辦理? 其權利範圍又應如何決定?(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12 · 1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