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有A、B、C 地號3 筆屬都市計畫住宅區之土地,其土地利用情形
分別如次:A 地號土地由甲自行使用,甲於土地上建築D 合法建築
物;B 地號土地租賃予乙使用,乙於土地上建築E 合法建築物;C
地號土地被丙占用,丙於土地上建築F 違章建築物,已逾40 餘年。現
都市更新事業機構丁,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作為實施者,以權利變換方
式實施包括A、B、C 地號土地在內之都市更新事業。試問:丁以權利變
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過程中,有關該D、E 及F 建築物究應如何
處理?請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詳細解析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