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00 年民法物權編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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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4 題
100 年申
第 1 題甲以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下列土地,且均已符合時效期間。試問: 下列情形甲可否主張依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25 分) ㈠甲占有乙已登記所有權之土地。 ㈡甲在乙土地上所蓋之建物為無法辦理登記之違章建築。
100 年申
第 2 題甲乙丙共有某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為1/3,三人訂有分管契約,約定各自分管使用 該土地之某特定部分,且約定50 年間不得主張分割該共有土地。試問:(25 分) ㈠若甲事後將其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丁,則該第三人丁是否應受此不分割契 約之拘束? ㈡甲得否未經乙、丙之同意即將其占有使用中之該部分土地,出售並移轉登記予第 三人?
100 年申
第 3 題甲將其閒置未用之土地,無償設定並登記地上權予其好友乙使用。試問:下列情形, 乙之地上權是否消滅?(25 分) ㈠乙向甲表示拋棄地上權,甲允之,但未辦理地上權之塗銷登記。 ㈡甲將該土地贈與並登記予乙,但乙並未塗銷其原有之地上權登記。
100 年申
第 4 題依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允許抵押權人將一定範圍內之建築物或權利,與抵押物併付 拍賣之情形有幾種?試說明之。(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0 · 21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