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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0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

民國 100 年(2011)法律廉政/法律政風「刑事訴訟法」考試題目,共 12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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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何種情況下,無辯護人到場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不得進行?(25 分)
刑事訴訟法第379 條第7 款規定:「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 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係指何而言?判斷標準為何?試說明之。 (25 分)
刑事訴訟法第264 條第2 項第2 款前段規定檢察官之起訴書應記載「犯罪事實」,試 問此一記載內容在刑事訴訟程序有那些重要作用?(25 分)
甲在某機關辦公處所洽公,遭承辦公務員A女要求其先撤案,俟資料補正齊全後再 申辦,甲以A女刁難,於取回申請表,轉身踏出機關門口時,忍不住破口大罵A女 是「狗官」,A女事後向該機關政風室報備。政風人員於約談相關人員,製作談話 紀錄後,以甲涉嫌觸犯刑法第140 條第1 項之侮辱公務員罪(非告訴乃論)移送管 轄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甲所犯僅成立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 侮辱罪(須告訴乃論),經傳喚A女到場,A女表示其向政風室報備,意在預防甲 向機關陳情,並無追究甲刑責之意思,不知政風室為何要移送,試問檢察官應如何 終結本案?(25 分)
甲騎機車在公路上超速行駛,不慎追撞共乘機車之A及B。A摔成重傷,B僅受輕 傷。B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自訴甲過失輕傷害。其後,A向檢察 官告訴甲過失重傷害。試問:法院及檢察官各應如何處理?(25 分)
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3 款「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能否單獨作為羈押被告之事由?適用上有那些應注意之處? (25 分)
地方法院簡易庭依檢察官之聲請,以被告觸犯普通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七月,緩 刑五年,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結果,認本案被害人與被告為五 親等旁系血親關係,屬相對告訴乃論之罪,本案未經有告訴權之人合法告訴時,應 如何裁判?(25 分)
甲騎機車過失撞傷A,A報警請求依法處理。警員到場測繪現場圖,於製作詢問筆 錄時,甲提出其兄乙之身分證件,冒乙姓名應訊後,警員勸諭甲及A雙方自行和解。 事經三個月,警員未見和解書,乃以「乙」涉犯過失傷害罪函送法辦。檢察官偵查 時,傳喚「乙」未到,遂聲請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地方法院簡易庭隨即以簡易判 決諭知「乙」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五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一日。 乙於收受判決後,提起上訴。試問: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時,發現上情,認上訴有 理由,應如何處理與判決?(25 分)
檢察官懷疑某分局員警甲有收受轄區業者賄賂之嫌疑,遂依法對甲之電話進行監聽。 但監聽過程中,並未聽到相關行賄、收賄之談話,只聽到並錄下警員甲洩漏臨檢時 間給業者之談話。之後檢察官以甲構成「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 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起訴。試問,該 洩漏臨檢時間之談話可否作為法院認定甲有罪之證據?(25 分)
檢察官以被告甲觸犯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地方法院審理後,採信證人A之證詞,變 更起訴法條,改判過失致人於死罪,檢察官提起上訴,遭高等法院以上訴逾期為由, 駁回上訴,檢察官不服,再向最高法院提起第三審上訴,最高法院認原判決並無違 誤,駁回上訴確定。嗣證人A因於上開案件作偽證,遭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法院判 處A偽證罪刑定讞。試問:檢察官擬就甲殺人案件之錯誤判決提起救濟,訴訟程序 應如何進行?法律依據為何?(25 分)
檢察官以傷害罪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諭知被告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十月。被告不 服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第二審法院撤銷第一審判決,於告知新罪名後,改 判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原 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被告在更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宣判前,撤回上訴。 第二審法院不知被告已撤回上訴,仍諭知原判決撤銷,依傷害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 六月,得易科罰金。判決確定後,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科檢察官發現上情,應如何 處理?(25 分)
某案件審理中,審理法官委由法官助理勘驗並製作勘驗書面,之後檢察官與被告於 審判中均表示同意該文書做為證據。試問,該文書是否具有證據能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