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8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
跨年同科95-115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試題4 題
108 年申
第 1 題甲涉嫌強制猥褻罪嫌,經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於審判期日檢察 官傳喚證人乙到庭進行詰問,乙作證「聽聞被害人說,甲強行咬被害人 嘴唇」云云,辯護人行反詰問時,提出乙曾郵寄內容為「被害人因愛生 恨,故意誣陷被告甲」給其友人丙之信函。此際,檢察官聲明異議,認 為該信函為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庭外之書面,不得作為證據提出法庭。 請詳附理由說明,檢察官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108 年申
第 2 題甲有吸食毒品之習慣,某日遇警方臨檢心虛,駕車加速逃逸,惟不慎自 行撞上電桿受傷,警方抵達時,發現駕駛座上掉落3 包毒品,以現行犯 逮捕甲。嗣後警察將甲送醫院就診時,一併請醫院對甲進行導尿以便檢 驗是否有吸食毒品反應,經檢驗顯示甲尿液中呈陽性反應後,移送檢察 官偵辦,偵查終結後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甲之辯護人於準備程 序時,向受命法官主張,醫院所為之導尿行為違反程序規定,所得證據 無證據能力。請詳附理由說明,辯護人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108 年申
第 3 題甲涉犯詐欺罪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處以緩起訴,期間1 年,惟 6 個月後,檢察官另查得新事實、新證據,足以認為甲有其他幫助詐欺 犯行,已不適宜為緩起訴處分,即對甲逕行提起公訴。試問是否合法? (25 分)
108 年申
第 4 題甲以合夥之名義詐取乙新臺幣300 萬元,經乙向檢察官告訴,檢察官偵 查終結向管轄法院提起詐欺罪之公訴,法院審理後,諭知有期徒刑2 年 6 個月,犯罪所得新臺幣300 萬元沒收,甲對本案罪刑部分不服,合法 上訴。請詳附理由說明,上訴審審理範圍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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