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易字第15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恐嚇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1 月 24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上易字第1563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寅○○ (現於臺灣岩灣技能訓所執行感訓處分) 上列上訴人因恐嚇取財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易字第一二一四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八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四年度偵緝字第一六八七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寅○○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扣案之附表三編號一、二、三、四、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 實 一、寅○○有賭博前科,於民國九十年間因恐嚇取財等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以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一一八號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寅○○不服,提起上訴,於九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撤回上訴而確定,並於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入監服刑,於九十一年十月八日執行徒刑完畢。詎猶不知悔改,寅○○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自九十一年十一月間某日起至九十二年四月一日止,分別在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山區等處架設捕鴿網具,連續竊取如附表一所示甲h○等被害人所有之放飛賽鴿(賽鴿之所有人、被竊取時間、地點、數量,詳如附表一所示)。竊盜得手後,與s○○(業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確定)、甲O○(業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月確定),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先由寅○○以竊得賽鴿所戴腳環編號,查詢飼主電話號碼,再以電話聯絡附表二所示甲h○等飼主,對其等恫稱:如欲取回鴿子需將款項匯入其所指定如附表二所示林宗慶、山帕、葉德勝、劉昇、林匯翔等人頭帳戶,否則鴿子將不會返回等語,致甲h○等人心生畏懼,遂依指示如數匯入如附表二所示款項,再由寅○○將各該人頭帳戶之存摺、金融卡分交s○○、甲O○,提領贓款得手。嗣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許,不知情之t○○(業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受s○○委託,持寅○○所有供被勒索之鴿主甲h○等人匯款所用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三所示人頭帳戶郵政存簿儲金簿(戶名分別為林宗慶、山帕、葉德勝)三本,前往臺北縣鶯歌鎮○○○街四號鳳鳴郵局補登存摺,為警當場查獲,並扣得上揭郵政存簿儲金簿共三本以及如附表三編號十二所示t○○所有之行動電話手機一具,並於當日下午二時五十分許至臺北縣鶯歌鎮○○路六○七號s○○經營之「國民美少女檳榔店」搜索,查扣如附表三編號十三、十四所示s○○所有非供恐嚇取財用之行動電話手機二具、附表三編號六所示s○○友人賴清源寄放之鳥籠三個;嗣於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時許,甲O○又經寅○○指示,持附表三編號五所示之寅○○所有之金融卡(戶名為劉昇),前往臺北縣鶯歌鎮○○路鶯歌農會鳳鳴分部提領款項時,遭該金融機構附設自動櫃員機吃卡,遂騎乘車牌號碼QW三-八一八號輕機車返回上址檳榔攤,適警持搜索票前往執行搜索,甲O○見狀立即躲入廁所,並將寅○○另交付如附表三編號四所示寅○○所有供提領鴿主贖款所用帳戶之金融卡一張(戶名林匯翔)、附表三編號九所示非供恐嚇取財用之金融卡一張,由廁所窗戶丟出該處房屋圍牆,惟仍為警查獲,並在前開輕機車置物箱內起獲如附表三編號十所示非供恐嚇取財用之存摺一本,另在上址檳榔店內搜出附表三編號七、八、十一所示非作為恐嚇取財用之存摺一本、金融卡一張及行動電話手機一具,復向鶯歌農會鳳鳴分部取得上揭遭自動櫃員機吃卡之附表三編號五所示金融卡一張。嗣經甲O○供出上情而循線查獲。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能力之判斷: 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次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寅○○對於如附表一、二所示被害人於警詢時之陳述以及共犯甲O○、s○○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經本院於準備程序中提示其等筆錄並告以要旨,就證據能力一節均未表示否定意見,均迄未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經核如附表一、二所示被害人以及共犯甲O○、s○○所為供述,並無違法取證或證明力顯然過低之情事,依其等陳述作成時之狀況,並無不適當或顯不可信之情形,自均得為證據,合先敘明。 二、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寅○○否認有上揭竊盜及恐嚇取財犯行,辯稱:本件不是我做的,所調之交易明細表,均是(九十一年)十一月以後,實際上這些帳戶之提款卡在十一月以前也有交易,之前我在監所,所以不是我做的,至於甲O○因我有欠他錢,他才咬我,本件是被挾怨報復,甲O○之證詞歷次均不一致等語。經查: ㈠上揭犯罪事實,業據下列被害人於警詢時供述其等所有之賽鴿遭竊經過以及嗣遭人以電話恐嚇取財,並均依指示匯款至如附表二所示人頭帳戶等情綦詳,復有如附表二所示被害人甲h○等人提供之國內匯款執據等在卷為憑(均附於下述被害人警詢筆錄之後),並有如附表三編號一至編號五所示人頭帳戶存摺、金融卡扣案以及金融機構附設自動櫃員機監視錄影系統監錄共犯甲O○提領款項之影像翻拍照片二幀(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三五五號偵查卷第一五七頁)附卷可資佐證。 ⒈被害人甲h○、甲W○、M○○、卯○○、b○○、S○○、d○○、張東陽、甲戌○、甲黃○、E○○、甲R○、壬○○、甲S○、甲s○、N○○、廖碧珍、甲C○、甲N○、甲卯○、甲K○、z○○(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九四一三號偵查卷第十八頁反面至五十頁反面)。 ⒉賴柏全、n○○(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三五五號卷第二十一頁至二十三頁反面)。 ⒊楊珮珍、丑○○、V○○、甲丑○、甲M○、溫木村、W○○、甲乙○、甲D○、I○○、甲g○、癸○○、田健三、甲Q○、甲F○、申○○、甲i○、毛念祖、m○○、H○○、黃茂雄、甲V○、N○○、甲天○、g○○、甲○○、甲r○、甲f○、甲o○、林金海、甲寅○(見彰化縣警察局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彰警刑字第0九二00二五八九八號函送之刑案偵查卷宗)。 ⒋丙○○、宇○○、R○○、巳○○、i○○、甲J○、丁○○、甲p○、子○○、甲申○、甲H○、甲甲○、戌○○、j○○、張清楊、k○○、甲I○、甲宙○、甲F○、壬○○、a○○、e○○、甲B○、戊○○、甲丁○、甲Z○、己○○、D○○、C○○、甲G、v○○、甲A○、o○○、甲E○、甲j○、甲亥○、p○○、T○○、甲壬○、J○○、U○○、Q○○、甲癸○(見彰化縣警察局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彰警刑字第0九二00二六二四八號函送之刑案偵查卷宗)。 ⒌r○○、甲T○、甲辰○、甲辛○、甲子○、甲l○、A○○、P○○、甲A○、h○○、甲巳○、L○○、y○○、甲P○、甲n○、田健三、c○○、甲q○、d○○、甲宇○、Z○○、甲X○、庚○○、x○○、劉學榮、u○○、甲b○、n○○、甲酉○、丁○○、甲c○(見彰化縣警察局九十二年七月七日彰警刑字第0九二00二六八二一號函送之刑案偵查卷宗)。 ⒍甲a○、辰○○、O○○、甲玄○、甲e○、宙○○、甲己○、w○○、X○○、廖壬水、地○○、黃○○、甲午○、甲L○、甲Y○、甲d○、天○○、未○○、午○○、G○○、酉○○、甲k○、B○○、甲庚○、甲m○、陳河潮(見新竹縣警察局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竹縣警刑二字第六六三二號函送之筆錄)。 ⒎姜進漳、甲U○、f○○、甲未○、Y○○、甲地○、辛○○、莊瑞華(見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東警刑字第0九二000一五0五號函送之筆錄)。⒏乙○○、q○○、l○○、玄○○、范綱俊、K○○、亥○○、申○○、H○○、甲丙○、甲寅○、F○○(見彰化縣警察局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彰警刑字第0九二00二六一三一號函送之刑事偵查卷宗)。 ㈡共犯即證人甲O○於警詢時供稱:寅○○係於九十一年間 ,在桃園縣大溪鎮,經朋友介紹認識……寅○○以手機撥 打我手機,告訴我他在打官司不方便領錢,要我幫他領錢 ……約在桃園縣大溪鎮見面,說如果日後方便幫他提領金 錢…我幫寅○○提領帳戶內金錢金額共有新臺幣(下同) 十萬元,寅○○拿給我二萬元,後來寅○○又陸陸續續交 給我提款卡提領多次,金額約三千元至五千元等之金額; 經我指認寅○○相片,該人確為我所指綽號「阿達」之寅 ○○無誤等語(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 字第九四一三號偵查卷第二二頁)。復於偵查中亦指稱: 我和寅○○在…朋友飯局上認識,後來我向他借二萬元, 他要我幫他提領十萬元,我因要向他借錢,便替他領錢, 他給我一張提款卡……要我替他領錢,說有多少領多少, 我看到錢都是三千、四千,我懷疑便問他,他說是擄鴿之 錢,他後來又叫我幫他領,因我欠他錢,不好意思拒絕, 便又替他領,在查獲當日,亦是寅○○給我卡片,叫我提 錢,我領了二次,第二次卡片便被吃進去,我回去後便被 查獲;寅○○只向我說他在擄鴿,之前被抓過一次,現不 方便出面,故由他提領等語(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七八九四號偵查卷第二四頁反面至第二 五頁)。證人甲O○所為本案恐嚇取財犯行,業經台灣板 橋地方法院於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以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五 九號判處有期徒刑七月確定,並於九十四年八月十一日入 監服刑,於九十五年一月九日執行徒刑完畢,有證人甲O ○之本院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而證人甲O○嗣於原審及 本院審理時亦具結證述堅指被告指示其持金融卡提領款項 一節無訛,證稱:「…(是否知道寅○○有擄鴿勒贖案件 ?)我知道,他拿卡片給我…我問他為什麼不去領,他說 因為他有擄鴿前科,我說是不是做壞事的錢,他說是擄鴿 的錢,我說沒關係,我幫你領…」(原審九十五年五月三 日審理筆錄)、「…(所有的卡片都是被告交給你的?) 是的…(除了被告,是否還有別人交給你?)都是他,在 檳榔攤交給我…」(本院九十五年九月五日審理筆錄)。 另共犯即證人s○○所為本案恐嚇取財犯行,經台灣板橋 地方法院於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於九 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經本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於九十五 年八月三十日入監執行,指揮書執行完畢日期為九十八年 八月二十九日各情,亦有證人s○○之本院前案紀錄表在 卷足憑;其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本院審理時亦具結證稱 :「…我只知道本子的事,本子是寅○○放在我店裡,他 叫我去刷,我叫t○○去刷…」等語。質諸證人甲O○與 s○○前開供述情節,互核相符,尤以證人甲O○於其本 身所涉刑責執行完畢、證人s○○亦經判決確定,現在執 行中,在本院審理時猶證述前詞,衡情,其二人指述被告 涉案與否,均與其本身已執行完畢之刑責無涉,經告知具 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後,仍供述確係經被告指示持金融 卡提領款項及交付存摺補摺一節無訛,則其二人所述上情 ,應值採信。 ㈢又被告辯稱查扣之人頭帳戶有九十一年十一月以前之交易 明細資料,惟其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以前在監服刑,足證本 案非其所為等語。然而,經原審法院向查扣存摺、金融卡 所屬之各金融機構,調取如附表二所示人頭帳戶於九十一 年間之交易往來明細資料結果:①戶名山帕、帳號000 00000000000000號桃園水汴頭郵局帳戶, 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以前,每月固定以「委發款項」之方式 匯入二千元或一萬六千元至二萬二千元不等之金額,而九 十一年十一月以後則無,反而係非固定且密集地以「入戶 匯款」之方式匯入款項,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 局九十四年十二月六日桃營字第0九四0一0一三三五號 函附客戶歷史交易清單一件附卷可稽;②戶名林宗慶、帳 號00000000000000000號基隆南榮路郵 局帳戶,於九十一年八、九月間曾辦理掛失、補發手續, 嗣即無任何存、提款紀錄,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 郵局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基營字第0九四0一00八二六 號函附客戶歷史交易清單一件存卷可查;③戶名葉德勝、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基隆孝三路 郵局帳戶,於九十一年八、九月間申請核發金融卡,嗣即 無任何存、提紀錄,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九 十四年十二月九日基營字第0九四0一00八二四號函附 客戶歷史交易清單一件在卷足憑;④戶名劉昇、局號00 00000號、帳號0000000號龍潭石管局郵局帳 戶,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及同年十二月間,曾以「委發款項 」之方式匯入款項,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郵局九 十四年十二月五日營字第0九四一一六0七一八號函附客 戶歷史交易清單一件附卷可證;⑤戶名林匯翔、局號00 00000號、帳號0000000號樹林迴龍郵局帳戶 ,於九十一年五月間,申請核發金融卡並「跨行提款」二 筆後,即未有存、提紀錄,迄至九十一年十一月十日以後 ,即非固定且密集地以「入戶匯款」之方式匯入款項,有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板營字第0九四0二0二五六六號函附客戶歷史交易清單 一件附卷供參。質諸前述帳戶交易往來紀錄,該等帳戶在 九十一年十一月以前,並無任何異常使用之情形,迄至九 十一年十一月之後,始供作本案擄鴿勒贖犯罪密集地匯入 款項之用,核與一般提供人頭帳戶予他人作為犯罪工具使 用之手法相同。又被告前於九十年間因恐嚇取財等案件, 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一一八號判處有 期徒刑一年,被告不服而提起上訴至本院以九十年度上易 字第三二七八號審理,嗣撤回上訴而告確定,於九十一年 一月十四日入監服刑,於九十一年十月八日執行徒刑完畢 ,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各一件存 卷可查,則前述帳戶供作本案擄鴿勒贖犯罪使用,均係在 其上揭徒刑執行完畢釋放出監之後,在時間點上並無何齟 齬之處。從而,被告此部分之辯解,亦不足採。 ㈣至於證人甲O○對於所得分取之擄鴿勒贖贖款先後供稱: 「…每隻以抽取新台幣一百元僱用我前往提領…受僱於『 阿達』(指被告),至今約分得三、四萬元…」(九十二 年四月一日警詢,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 字第六三五五號第一百三十四頁、第一百三十五頁)、「 …於二月間幫寅○○提領帳戶內之金額共有十萬元,寅○ ○拿給我二萬元,後來寅○○又陸續交給我提款卡多次, 金額約三千至五千不等…」(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警詢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九四一三號 卷第十六頁、第十七頁)、「…領一筆給我五百元…四、 五次,三月十幾日開始,最後一是四月一日…有幾千元, 有一、二萬元,一萬元給我五百元。我只分到幾千元,應 該不到五千元…」(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審理筆錄,台灣 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五十九號卷第九十五頁、 第九十六頁)、「有領到錢二次,其他幾次都是卡片被機 器吃掉…大約幾千元、上萬元,我那時候幫人領錢,被抓 到會害怕…」(原審九十五年五月三日審理筆錄,原審卷 ㈡第十頁)等語,歷次出庭供述其所分得之利益,已逐次 減少,顯然有所隱瞞實際獲利,惟如前所述,其就被告指 示其持金融卡提領款項一節則無二致,是尚無礙於其有關 被告指示其持金融卡提領款項之證詞之一致信、可信性, 足以作為被告有罪判決基礎之證據。另參以證人s○○與 被告係朋友,二人並無任何仇怨與糾紛,此亦據被告供明 在卷,證人s○○亦為有關被告交付其被害鴿主依指示匯 款之帳戶存摺之證詞,是被告稱遭挾怨報復之詞,屬卸責 之詞,不足採信。 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 三、論罪科刑之依據: ㈠、查被告行為後,刑法於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其中刪除刑法第五十五條後段、五十六條規定,修正第二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七條規定。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訂有明文。此條規定乃與刑法第一條罪刑法定主義契合,而貫徹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二條本身雖經修正,但刑法第二條既屬適用法律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二條規定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先予辨明。又以本次刑法修正之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最高法院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九十五年度第八次刑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茲就本案有關之新舊法比較部分,臚列如下: 1.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竊盜罪,法定刑得科或併科銀元五百元,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法定刑得併科銀元一千元,據修正後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依被告行為時之刑罰法律,即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規定之提高倍數十倍計算,舊法未有不利於被告。 2.刑法第二十八條原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修正為:「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揆諸本條之修正理由係為釐清陰謀共同正犯、預備共同正犯、共謀共同正犯是否合乎本條規定之正犯要件,而被告與甲O○、s○○共同恐嚇取財之犯行,既屬實行犯罪行為之正犯,是不論依修正前、後正犯之規定,對被告而言並無不利之情形。 3.新法修正施行後,被告之數犯罪行為,原則上即須分論併罰,刪除牽連犯、連續犯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新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 4.刑法累犯之規定,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而修正後之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則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茲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前之舊法對於被告並無不利之情形。 5.綜合上述各條文修正前、後之比較,揆諸前揭最高法院決議及修正後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後段規定之「從舊、從輕」原則,以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公布施行前之刑法相關規定及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規定對於被告較為有利,自應適用修正前之相關規定予以論處。至沒收之從刑,因附屬於主刑,自應依主刑所適用之法律即舊法相關規定宣告之。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被告與甲O○、s○○就附表二所示之恐嚇取財犯行部分,先由被告撥打勒贖電話,與鴿主洽談贖款,甲O○、s○○則於贖款入帳後前往領取,三人就此犯行,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公訴意旨雖就附表一所示之竊盜犯行未予起訴,惟與經起訴之恐嚇取財罪部分,具有方法結果之牽連犯關係,屬裁判上一罪,本院自得一併審理。被告先後多次竊盜犯行、恐嚇取財犯行,分別係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各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應各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連續竊盜罪及連續恐嚇取財既遂罪,並分別加重其刑。被告所犯連續竊盜與連續恐嚇取財二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犯關係,亦應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後段規定從重論以一連續恐嚇取財罪。又被告前因恐嚇取財,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一一八號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確定,於九十一年十月八日執行完畢,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被告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之罪,屬累犯,應依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遞予加重其刑。 ㈢、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明知附表一所示甲h○等人之賽鴿係來路不明之贓物,竟仍於九十一年十一月間起至九十二年四月一日止,自不詳姓名年籍不詳人士處收取賽鴿,因認被告尚犯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收受贓物罪嫌等語。經查,附表一所示甲h○等人所有放飛賽鴿遭竊經過以及嗣遭人以電話恐嚇取財,並均依指示匯款至如附表二所示人頭帳戶等情,已據附表一所示之甲h○等被害人指訴綦詳,且有如附表二所示被害人甲h○等人提供之國內匯款執據等在卷為憑。由於遭勒索之鴿主多達一百八十餘人,被攔捕之賽鴿亦多達三百餘隻,而且依據上開被害人甲h○之證詞及其等提供之國內匯款執據可知,被害人放飛之賽鴿大多於放飛後數小時即接獲恐嚇電話,因竊盜與贓物犯,有時空之間隔,本件鴿子幾乎在山區遭攔截,依理收贓者不可能在鴿子遭竊時即取得鴿子,是被告自九十一年十一月間起至九十二年四月一日止,可長期不斷地自不詳人士收受甫遭攔捕,又數量甚多之賽鴿,憑向鴿主勒贖,顯與常情有違,且不符經驗法則,況卷內所附資料,亦無任何證據足以證明賽鴿係被告自不詳人士收取,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何收受贓物犯行,惟公訴意旨既認此部分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四、原審以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①有關被告持向附表二所示鴿主勒索錢財之賽鴿,係被告於附表一所示之時、地架設捕鴿網具攔捕竊盜取得,原審認被告收自不詳姓名人士,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收受贓物罪,尚嫌無據。②共犯者對其中任何一人在合同意思範圍內所實施之行為,均應負共同責任,基於共同犯罪行為,應由共犯各負全部責任之理論,已在共犯某甲所犯案件諭知沒收之某甲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在共犯某乙另案中仍應諭知沒收;又沒收係從刑之一種,與主刑有從屬之關係,仍應於其他共犯之罪刑內同時諭知沒收(參照最高法院六十二年度第一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㈥、同院六十五年度第五次刑庭庭推總會決議),原審於判決理由指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三所示林宗慶、山帕、葉德勝等人頭帳戶存簿以及編號四、五所示郵政儲金金融卡二張,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既業經原法院於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五十九號刑事判決依法宣告沒收,爰不再予重複宣告沒收,即有未洽。被告上訴仍執前開情詞置辯而否認犯罪,雖無可取,惟原判決既有前開可議而無可維持,自應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爰審酌本案被告之品行、智識、擄鴿勒贖之犯罪方法、手段、分工、所得,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三年。 五、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三所示林宗慶、山帕、葉德勝等人頭帳戶存簿以及編號四、五所示郵政儲金金融卡二張,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至附表三編號七、八所示存摺及金融卡,係在共犯s○○與案外人柯淑如同住之房間查獲,且為新開戶之存褶,無任何匯款紀錄;附表三編號十所示存褶,則據共犯甲O○供稱:係s○○妻子所有置於其機車置物廂內,係用來繳納電費轉帳之用等語(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三五五號偵查卷第一三三頁);另如附表三編號十一至十四所示行動電話手機,均經共犯s○○、甲O○以及另案被告t○○三人陳稱為其等所有,附表三編號六所示之鳥籠三個,係案外人賴清源所有,寄放在上址證人s○○經營之「國民美少女檳榔攤」內,亦據證人賴清源陳述在卷(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五十九號恐嚇取財案件,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審判筆錄第六十三頁至第六十五頁),均非作為本案恐嚇取財所用之物,因既無證據顯示前開扣押物品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故均不予宣告沒收。至如附表三編號九所示金融卡,雖據共犯甲O○供稱:係被告寅○○所交付等語,惟又陳明未曾前往提領過金錢等語(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三五五號偵查卷第一三六頁),且亦無任何被害人指認曾遭被告等人恐嚇而匯款至該帳戶之情事,既無證據顯示該金融卡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亦不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睦坪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24 日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曾德水 法 官 李錦樑 法 官 林婷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王增華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24 日不得上訴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 號│ 被害人 │ 被竊時間 │ 被竊地點與被竊鴿子數量 │ ├───┼────┼────────┼─────────────────┤ │一 │甲h○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五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1)│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 │ │ │ │時十六分匯款止 │ │ ├───┼────┼────────┼─────────────────┤ │二 │甲W○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20)│ │ │ │飛起至同日上午九│ │ │ │ │時二十八分匯款止│ │ │ │ │ │ │ ├───┼────┼────────┼─────────────────┤ │三 │M○○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21反│ │ │ │至同日上午九時五│) │ │ │ │十三分匯款止 │ │ ├───┼────┼────────┼─────────────────┤ │四 │卯○○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七時許放飛起至同│頁23) │ │ │ │日下午二時許接獲│ │ │ │ │恐嚇電話止 │ │ ├───┼────┼────────┼─────────────────┤ │五 │b○○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92偵9413,│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頁24反) │ │ │ │至同日下午五時接│ │ │ │ │獲恐嚇電話止 │ │ ├───┼────┼────────┼─────────────────┤ │六 │S○○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頁26) │ │ │ │至同日下午六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七 │d○○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頁27反)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八 │j○○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29)│ │ │ │至同日上午十二時│ │ │ │ │五分匯款止 │ │ ├───┼────┼────────┼─────────────────┤ │九 │甲戌○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0反│ │ │ │至下午一時四十九│) │ │ │ │分匯款止 │ │ ├───┼────┼────────┼─────────────────┤ │十 │甲黃○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2)│ │ │ │至同日上午十二時│ │ │ │ │五十分匯款止 │ │ ├───┼────┼────────┼─────────────────┤ │十一 │E○○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3反│ │ │ │至同日下午一時許│) │ │ │ │匯款止 │ │ ├───┼────┼────────┼─────────────────┤ │十二 │甲R○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地點不詳,其中九隻被竊(92偵9413,│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頁35) │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十三 │壬○○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頁36)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十四 │甲S○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7反│ │ │ │起至同月十四日下│) │ │ │ │午三時十分許匯款│ │ │ │ │止 │ │ ├───┼────┼────────┼─────────────────┤ │十五 │甲s○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載至基隆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39)│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二十七分許匯款止│ │ ├───┼────┼────────┼─────────────────┤ │十六 │N○○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40反│ │ │ │起至同月十四日上│) │ │ │ │午十時二十七分許│ │ │ │ │匯款止 │ │ ├───┼────┼────────┼─────────────────┤ │十七 │廖碧珍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頁42)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十八 │甲C○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載至台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43反│ │ │ │起至同日下午二時│) │ │ │ │許匯款止 │ │ ├───┼────┼────────┼─────────────────┤ │十九 │甲N○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92偵9413,│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頁45) │ │ │ │起至同日下午六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二十 │甲卯○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46)│ │ │ │起至同月十七日下│ │ │ │ │午三時十七分許匯│ │ │ │ │款止 │ │ ├───┼────┼────────┼─────────────────┤ │二一 │甲K○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偵9413,│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頁48) │ │ │ │起至同日晚上八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二二 │z○○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偵9413,頁49反│ │ │ │起至同日下午二時│) │ │ │ │十一分匯款止 │ │ ├───┼────┼────────┼─────────────────┤ │二三 │賴柏全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在桃園縣復興鄉山區放飛時,其中二十│ │ │ │日上午六時五十分│七隻被竊(92偵6355,頁21) │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 │ │ │ │十一時四十五分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二四 │n○○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在苗栗縣泰安溫泉作戶外飛行訓練時,│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其中一隻被竊(92偵6355,頁22) │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二五 │丑○○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二│,頁9) │ │ │ │時四分許匯款止 │ │ ├───┼────┼────────┼─────────────────┤ │二六 │V○○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四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0反)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時十三分匯款止 │ │ ├───┼────┼────────┼─────────────────┤ │二七 │溫木村(│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起訴書誤│十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6反) │ │ │載為溫木│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材) │時二十一分許匯款│ │ │ │ │止 │ │ ├───┼────┼────────┼─────────────────┤ │二八 │W○○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十一日上午十時前│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頁19) │ │ │ │十時一分匯款止 │ │ ├───┼────┼────────┼─────────────────┤ │二九 │甲乙○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十六日上午六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0反) │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 │ │ │ │九時四十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三十 │甲D○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三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月二十四│,頁23) │ │ │ │日上午九時四十三│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三一 │I○○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月三日上午八│,頁25反) │ │ │ │時十五分許匯款止│ │ ├───┼────┼────────┼─────────────────┤ │三二 │甲g○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十二│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隻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7)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五十分許匯款止 │ │ ├───┼────┼────────┼─────────────────┤ │三三 │癸○○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8反) │ │ │ │至同日上午九時四│ │ │ │ │十二分許匯款止 │ │ ├───┼────┼────────┼─────────────────┤ │三四 │田健三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31反) │ │ │ │至同日上午十時十│ │ │ │ │二分許匯款止 │ │ ├───┼────┼────────┼─────────────────┤ │三五 │甲Q○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5898,頁32反) │ │ │ │至同日下午五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三六 │甲F○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5898,頁35) │ │ │ │至上午十二時許接│ │ │ │ │獲恐嚇電話止 │ │ ├───┼────┼────────┼─────────────────┤ │三七 │申○○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36反) │ │ │ │至同日下午二時四│ │ │ │ │十五分許匯款止 │ │ ├───┼────┼────────┼─────────────────┤ │三八 │甲i○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三時五│,頁39) │ │ │ │十八分許匯款止 │ │ ├───┼────┼────────┼─────────────────┤ │三九 │毛念祖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地點不詳,其中四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下午一時許放飛│025898,頁40反) │ │ │ │起至同日下午七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四十 │m○○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5898,頁43)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四一 │H○○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載至基隆市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44反)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六分許匯款止 │ │ ├───┼────┼────────┼─────────────────┤ │四二 │黃茂雄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5898,頁47)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四三 │甲V○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48反)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 │ │ │ │時四十八分許匯款│ │ │ │ │止 │ │ ├───┼────┼────────┼─────────────────┤ │四四 │N○○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頁51) │ │ │ │時三分許匯款止 │ │ ├───┼────┼────────┼─────────────────┤ │四五 │甲天○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5898,頁54) │ │ │ │起至同月十七日上│ │ │ │ │午八時許接獲恐嚇│ │ │ │ │電話止 │ │ ├───┼────┼────────┼─────────────────┤ │四六 │g○○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5898,頁56) │ │ │ │起至同日下午二時│ │ │ │ │許匯款止 │ │ ├───┼────┼────────┼─────────────────┤ │四七 │甲○○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58) │ │ │ │起至同日上午九時│ │ │ │ │二十六分許匯款止│ │ ├───┼────┼────────┼─────────────────┤ │四八 │甲r○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5898,頁60)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四九 │甲f○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5898,頁62) │ │ │ │起至同日下午二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五○ │丙○○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頁5) │ │ │ │時二十七分許匯款│ │ │ │ │止 │ │ ├───┼────┼────────┼─────────────────┤ │五一 │宇○○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 │ │ │ │至同日下午三時二│ │ │ │ │十九分許匯款止 │ │ ├───┼────┼────────┼─────────────────┤ │五二 │R○○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頁9) │ │ │ │十六分許匯款止 │ │ ├───┼────┼────────┼─────────────────┤ │五三 │巳○○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地點不詳,其中四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248,頁11)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五四 │i○○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248,頁13)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五五 │甲J○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5)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時│ │ │ │ │一分許匯款止 │ │ ├───┼────┼────────┼─────────────────┤ │五六 │丁○○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7) │ │ │ │起至同日下午二時│ │ │ │ │四十九分許匯款止│ │ ├───┼────┼────────┼─────────────────┤ │五七 │甲p○ │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9) │ │ │ │至同日下午一時許│ │ │ │ │匯款止 │ │ ├───┼────┼────────┼─────────────────┤ │五八 │子○○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一時五│,頁21) │ │ │ │十三分許匯款止 │ │ ├───┼────┼────────┼─────────────────┤ │五九 │甲申○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6248,頁23) │ │ │ │起至同日上午九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六○ │甲H○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026248,頁26)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六一 │甲甲○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248,頁29)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六二 │戌○○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頁31) │ │ │ │時五十八分許匯款│ │ │ │ │止 │ │ ├───┼────┼────────┼─────────────────┤ │六三 │j○○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月六日上午十│,頁33) │ │ │ │時二分許匯款止 │ │ ├───┼────┼────────┼─────────────────┤ │六四 │張清楊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248,頁34) │ │ │ │至同日上午八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六五 │k○○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248,頁35) │ │ │ │至同日上午八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六六 │甲I○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248,頁37)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六七 │甲宙○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248,頁39)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六八 │甲F○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248,頁41)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六九 │丙○○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一時二│,頁43) │ │ │ │十九分許匯款止 │ │ ├───┼────┼────────┼─────────────────┤ │七○ │甲J○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被竊之鴿│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子數量不詳(彰警刑0000000000,頁45│ │ │ │起至同日上午十時│) │ │ │ │許匯款止 │ │ ├───┼────┼────────┼─────────────────┤ │七一 │壬○○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248,頁47)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七二 │a○○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248,頁49) │ │ │ │起至同日晚間七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七三 │e○○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六日上午六時許放│026248,頁52)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一時許接獲恐嚇電│ │ │ │ │話止 │ │ ├───┼────┼────────┼─────────────────┤ │七四 │甲B○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月二十日│,頁54) │ │ │ │上午九時四十三分│ │ │ │ │許匯款止 │ │ ├───┼────┼────────┼─────────────────┤ │七五 │戊○○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56)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時三十八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七六 │甲丁○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二時四│,頁58) │ │ │ │十六分許匯款止 │ │ ├───┼────┼────────┼─────────────────┤ │七七 │甲Z○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放飛起至同月二十│,頁60) │ │ │ │六日上午九時十九│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七八 │己○○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放飛起至同月二十│,頁62) │ │ │ │六日上午八時五十│ │ │ │ │四分許匯款止 │ │ ├───┼────┼────────┼─────────────────┤ │七九 │D○○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五隻│ │ │ │十六日上午七時許│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頁64) │ │ │ │九時四十四許匯款│ │ │ │ │止 │ │ ├───┼────┼────────┼─────────────────┤ │八○ │C○○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五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頁66) │ │ │ │時二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八一 │甲G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屏東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九隻│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68) │ │ │ │放飛起至同月二十│ │ │ │ │六日上午八時三十│ │ │ │ │八分許匯款止 │ │ ├───┼────┼────────┼─────────────────┤ │八二 │v○○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高雄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0)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四十一分許匯款止│ │ ├───┼────┼────────┼─────────────────┤ │八三 │甲A○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2)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 │ │ │ │時三十四分許匯款│ │ │ │ │止 │ │ ├───┼────┼────────┼─────────────────┤ │八四 │o○○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十日上午六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4)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一時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八五 │甲E○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高雄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6)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二│ │ │ │ │時十七分許匯款止│ │ ├───┼────┼────────┼─────────────────┤ │八六 │甲j○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78) │ │ │ │飛起至同日四時十│ │ │ │ │五分許匯款止 │ │ ├───┼────┼────────┼─────────────────┤ │八七 │甲亥○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80)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一分許匯款止 │ │ ├───┼────┼────────┼─────────────────┤ │八八 │p○○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四隻│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82) │ │ │ │放飛起至同月二十│ │ │ │ │六日上午九時三十│ │ │ │ │分許匯款止 │ │ ├───┼────┼────────┼─────────────────┤ │八九 │T○○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九日上午六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84)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 │ │ │ │時六分許匯款止 │ │ ├───┼────┼────────┼─────────────────┤ │九○ │甲壬○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嘉義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九日上午六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86)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 │ │ │ │時二十四分許匯款│ │ │ │ │止 │ │ ├───┼────┼────────┼─────────────────┤ │九一 │J○○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被竊之鴿│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子數量不詳(彰警刑0000000000,頁88│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 │ │ │ │時二十八分許匯款│ │ │ │ │止 │ │ ├───┼────┼────────┼─────────────────┤ │九二 │U○○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頁90) │ │ │ │二十七分許匯款止│ │ ├───┼────┼────────┼─────────────────┤ │九三 │Q○○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92)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 │ │ │ │時五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九四 │甲癸○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三│,頁94) │ │ │ │時三十三分許匯款│ │ │ │ │止 │ │ ├───┼────┼────────┼─────────────────┤ │九五 │己○○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在桃園縣│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山區被竊之鴿子數量不詳(彰警刑0920│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三│026248,頁96) │ │ │ │時五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九六 │甲B○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放飛起至同月二十│,頁98) │ │ │ │六日上午九時二十│ │ │ │ │分許匯款止 │ │ ├───┼────┼────────┼─────────────────┤ │九七 │甲j○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六隻│ │ │ │十六日上午七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00) │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 │ │ │ │八時五十六分許匯│ │ │ │ │款止 │ │ ├───┼────┼────────┼─────────────────┤ │九八 │甲辰○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載至基隆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4) │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 │ │ │ │二十二分許匯款止│ │ ├───┼────┼────────┼─────────────────┤ │九九 │甲辛○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頁10) │ │ │ │時三分許匯款止 │ │ ├───┼────┼────────┼─────────────────┤ │一○○│甲子○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8)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 │ │ │ │時六分許匯款止 │ │ ├───┼────┼────────┼─────────────────┤ │一○一│甲l○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四日上午十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飛起至同月十五日│,頁20) │ │ │ │下午四時四十七分│ │ │ │ │許匯款止 │ │ ├───┼────┼────────┼─────────────────┤ │一○二│A○○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九日上午九時許放│在桃園縣山區被竊(92彰警刑0000000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四│821,頁22) │ │ │ │時三十五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三│P○○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十一日上午七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4) │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 │ │ │ │九時二十二分許匯│ │ │ │ │款止 │ │ ├───┼────┼────────┼─────────────────┤ │一○四│甲A○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五隻│ │ │ │十六日上午七時許│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6) │ │ │ │放飛起至同日上午│ │ │ │ │九時九分許匯款止│ │ ├───┼────┼────────┼─────────────────┤ │一○五│h○○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月三日上午八│,頁28) │ │ │ │時三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六│甲巳○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載至基隆市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月三日上午八│,頁30) │ │ │ │時十八分許匯款止│ │ ├───┼────┼────────┼─────────────────┤ │一○七│L○○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三時四│,頁32) │ │ │ │十一分許匯款止 │ │ ├───┼────┼────────┼─────────────────┤ │一○八│y○○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上午十時五│,頁34) │ │ │ │十八分許匯款止 │ │ ├───┼────┼────────┼─────────────────┤ │一○九│甲P○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二時三│,頁37) │ │ │ │十四分許匯款止 │ │ ├───┼────┼────────┼─────────────────┤ │一一○│甲n○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39) │ │ │ │至同日下午三時二│ │ │ │ │十七分許匯款止 │ │ ├───┼────┼────────┼─────────────────┤ │一一一│田健三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41) │ │ │ │至同日上午十時十│ │ │ │ │三分許匯款止 │ │ ├───┼────┼────────┼─────────────────┤ │一一二│c○○ │九十二年三月四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43)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二十一分許匯款止│ │ ├───┼────┼────────┼─────────────────┤ │一一三│甲q○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地點不詳,其中二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821,頁45)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一一四│d○○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821,頁47) │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一一五│甲宇○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下午三時四│,頁49) │ │ │ │十二分許匯款止 │ │ ├───┼────┼────────┼─────────────────┤ │一一六│Z○○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頁51) │ │ │ │三十一分許匯款止│ │ ├───┼────┼────────┼─────────────────┤ │一一七│甲X○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026821,頁53) │ │ │ │至同日上午八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一一八│庚○○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一│,頁55) │ │ │ │時三十二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一九│x○○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載至桃園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頁57) │ │ │ │時二十七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二○│劉學榮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821,頁59) │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一二一│u○○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頁61) │ │ │ │三十三分許匯款止│ │ ├───┼────┼────────┼─────────────────┤ │一二二│甲b○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宜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十時許放飛│在桃園縣山區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頁63) │ │ │ │三十八分許匯款止│ │ ├───┼────┼────────┼─────────────────┤ │一二三│甲酉○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821,頁67) │ │ │ │起至上午十二時許│ │ │ │ │接獲恐嚇電話止 │ │ ├───┼────┼────────┼─────────────────┤ │一二四│丁○○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69) │ │ │ │起至同日上午八時│ │ │ │ │二十九分許匯款止│ │ ├───┼────┼────────┼─────────────────┤ │一二五│甲c○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026821,頁71) │ │ │ │起至同日上午十時│ │ │ │ │許接獲恐嚇電話止│ │ ├───┼────┼────────┼─────────────────┤ │一二六│辰○○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在被害人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二十鄰安│ │ │ │日上午十時許放飛│宅九街六十九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 │ │ │起至同月十二日下│一隻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2) │ │ │ │午一時五十一分許│ │ │ │ │匯款止 │ │ ├───┼────┼────────┼─────────────────┤ │一二七│O○○ │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東鎮(起訴書誤載為│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新竹縣東鎮○○○街三○三號放予飛行│ │ │ │至同月三日下午一│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縣警刑二66│ │ │ │時二十九分許匯款│32,頁3) │ │ │ │止 │ │ ├───┼────┼────────┼─────────────────┤ │一二八│甲玄○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東鎮○○路二十六巷│ │ │ │上午十時許放飛起│四弄三號之一被予飛行訓練,其中一隻│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4) │ │ │ │五十四分許匯款止│ │ ├───┼────┼────────┼─────────────────┤ │一二九│甲e○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在被害人新竹縣湖口鄉中勢村二十六鄰│ │ │ │上午六時許放飛起│中正路二段三○九號放予飛行訓練時,│ │ │ │至同日上午八時三│其中二隻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5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三○│宙○○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新崙里九鄰光明│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十四街六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6) │ │ │ │十一分許匯款止 │ │ ├───┼────┼────────┼─────────────────┤ │一三一│甲己○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路二九三號│ │ │ │七日上午九時許放│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縣│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警刑二6632,頁7) │ │ │ │時五十一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三二│w○○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在被害人新竹縣橫山鄉○○路○段六十│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五巷一弄七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 │ │ │起至同日上午八時│隻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8) │ │ │ │七分許匯款止 │ │ ├───┼────┼────────┼─────────────────┤ │一三三│廖壬水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街一七八│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巷三十七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起至同日上午十二│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10) │ │ │ │時四十六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三四│黃○○ │九十二年三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橫山鄉田寮村八鄰田洋│ │ │ │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街一一四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 │ │ │至同月三日上午九│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12) │ │ │ │時三十分許匯款止│ │ ├───┼────┼────────┼─────────────────┤ │一三五│黃○○ │九十二年三月十五│在被害人新竹縣橫山鄉田寮村八鄰田洋│ │ │ │日上午十時許放飛│街一一四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起至同月十七日上│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13) │ │ │ │午九時許匯款止 │ │ ├───┼────┼────────┼─────────────────┤ │一三六│天○○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在被害人新竹縣寶山鄉寶斗村七鄰寶新│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路六四七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18) │ │ │ │一分許匯款止 │ │ ├───┼────┼────────┼─────────────────┤ │一三七│未○○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在被害人新竹市○○路十鄰一段二巷五│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三隻被竊(竹│ │ │ │起至同日下午一時│縣警刑二6632,頁19) │ │ │ │許匯款止 │ │ ├───┼────┼────────┼─────────────────┤ │一三八│甲己○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路二九三號│ │ │ │日上午九時許放飛│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縣│ │ │ │起至同日下午三時│警刑二6632,頁20) │ │ │ │七分許匯款止 │ │ ├───┼────┼────────┼─────────────────┤ │一三九│甲戊○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路五十二巷│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一弄十六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起至同日上午九時│被竊(竹縣警刑二6632,頁29) │ │ │ │二十八分許匯款止│ │ ├───┼────┼────────┼─────────────────┤ │一四○│f○○ │九十二年二月十幾│載至宜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左右上午八時許│被竊((92)東警刑0000000000,頁9) │ │ │ │放飛起至同月十七│ │ │ │ │日上午九時四分許│ │ │ │ │匯款止 │ │ ├───┼────┼────────┼─────────────────┤ │一四一│甲未○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載至基隆市萬里漁港放飛訓練,其中一│ │ │ │日上午放飛至同日│隻被竊( (92)東警刑0000000000,頁 │ │ │ │上午十二時八分許│13 ) │ │ │ │匯款止 │ │ ├───┼────┼────────┼─────────────────┤ │一四二│Y○○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被竊( (92)東警刑0000000000,頁16 │ │ │ │起至同月十七日上│) │ │ │ │午八時三十一分許│ │ │ │ │匯款止 │ │ ├───┼────┼────────┼─────────────────┤ │一四三│甲地○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第一次在被害人新竹縣北埔鄉埔尾村長│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春路一巷三十七弄三十三號放予飛行訓│ │ │ │至同日上午十一時│練時,第二次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 │ │ │五十六分許匯款止│時,兩次共被竊三隻((92)東警刑0920│ ├───┼────┼────────┤001505,頁19) │ │一四四│甲地○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 │ │ │ │起至同日上午八時│ │ │ │ │五十九分許匯款止│ │ ├───┼────┼────────┼─────────────────┤ │一四五│辛○○ │九十二年三月十六│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被竊( (92)東警刑0000000000,頁22 │ │ │ │起至同月十七日上│) │ │ │ │午八時五十九分許│ │ │ │ │匯款止 │ │ ├───┼────┼────────┼─────────────────┤ │一四六│莊瑞華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載至基隆市萬里漁港附近訓練放予飛行│ │ │ │上午放飛起至同日│時,其中一隻被竊((92)東警刑092000│ │ │ │上午十時十六分許│1505,頁25) │ │ │ │匯款止 │ │ ├───┼────┼────────┼─────────────────┤ │一四七│姜進漳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基隆市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九日上午八時許放│被竊((92)東警刑0000000000,頁3)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一時五十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四八│甲U○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基隆市萬里漁港(起訴書誤載為萬│ │ │ │七日上午放飛起至│里湖港)附近訓練放予飛行時,其中一│ │ │ │同日上午八時十分│隻被竊((92)東警刑0000000000,頁6 │ │ │ │許匯款止 │) │ ├───┼────┼────────┼─────────────────┤ │一四九│楊珮珍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92彰警刑09│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00000000,頁7)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二│ │ │ │ │時九分許匯款止 │ │ ├───┼────┼────────┼─────────────────┤ │一五○│甲丑○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四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3)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 │ │ │ │時十分許匯款止 │ │ ├───┼────┼────────┼─────────────────┤ │一五一│湯青潭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宜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被竊數量│ │ │ │四日上午七時許放│不詳(彰警刑0000000000,頁15) │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 │一時四十二分許匯│ │ │ │ │ │款止 │ │ │ ├───┼────┼────────┼─────────────────┤ │一五二│甲o○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64)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一時三十五分許匯│ │ │ │ │款止 │ │ ├───┼────┼────────┼─────────────────┤ │一五三│林金海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地點不詳,其中一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025898,頁66)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八│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一五四│甲寅○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68) │ │ │ │飛起至同年四月一│ │ │ │ │日上午八時四十九│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五五│甲a○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苗栗間訓練,在湖口地區○○段放│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縣警│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八│二6632,頁1) │ │ │ │時五十一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五六│X○○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關西鎮新力里二鄰十七│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 │ │ │至同日上午九時三│縣警二6632,頁9) │ │ │ │十三分許匯款止 │ │ ├───┼────┼────────┼─────────────────┤ │一五七│甲午○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路四六七│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縣警二6632,頁14) │ │ │ │二時五十七分許匯│ │ │ │ │款止 │ │ ├───┼────┼────────┼─────────────────┤ │一五八│甲L○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新豐鄉○○村○○鄰道│ │ │ │上午六時許放飛起│化街六十九巷三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 │ │ │至同日上午九時五│中三隻被竊(竹縣警二6632,頁15) │ │ │ │十二分許匯款止 │ │ ├───┼────┼────────┼─────────────────┤ │一五九│甲Y○ │九十二年四月初上│在被害人新竹縣新豐鄉○○村○○街五│ │ │ │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十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 │ │ │匯款止 │竹縣警二6632,頁16) │ ├───┼────┼────────┼─────────────────┤ │一六○│甲d○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在被害人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六鄰坑子│ │ │ │一日上午六時許放│口四一六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飛起至同日上午九│被竊(竹縣警二6632,頁17) │ │ │ │時四十分許匯款止│ │ ├───┼────┼────────┼─────────────────┤ │一六一│午○○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新埔鎮下寮里六鄰下枋│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寮二十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 │ │ │至同日上午九時九│竊(竹縣警二6632,頁21) │ │ │ │時四十五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六二│G○○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東鎮大鄉里八鄰大林│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路三三一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至同日上午十時四│被竊(竹縣警二6632,頁22) │ │ │ │十六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三│酉○○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在被害人新竹縣芎林鄉○○村○○街一│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二五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 │ │ │ │飛起至同年四月一│竊(竹縣警二6632,頁23) │ │ │ │日上午十時四十三│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四│甲k○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路○段二二│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五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被竊(│ │ │ │至同日上午九時六│竹縣警二6632,頁24)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五│宙○○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街六號│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竹縣│ │ │ │至同日上午十時十│警二6632,頁25) │ │ │ │六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六│B○○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在被害人新竹縣新埔鎮田新里一鄰中正│ │ │ │一日上午九時許放│路八○六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飛起至同日上午九│被竊(竹縣警二6632,頁26) │ │ │ │時八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七│甲庚○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在被害人新竹縣竹北市溪州里四鄰三十│ │ │ │七日上午九時許放│七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被竊(│ │ │ │飛起至同月二十八│竹縣警二6632,頁27) │ │ │ │日上午十時四十六│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八│甲m○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在被害人新竹縣關西鎮○○里○○街一│ │ │ │六日上午十時許放│六六號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被 │ │ │ │飛起至同月二十七│竊(竹縣警二6632,頁28) │ │ │ │日上午九時三十一│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六九│乙○○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一時三十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七○│q○○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台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十一│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隻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4)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二│ │ │ │ │時二十四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七一│l○○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6)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 │ │ │ │時二十八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七二│玄○○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8)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八│ │ │ │ │時三十七分許 │ │ ├───┼────┼────────┼─────────────────┤ │一七三│范綱俊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基隆市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二隻│ │ │ │六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0) │ │ │ │飛起至同月二十七│ │ │ │ │日上午八時二十八│ │ │ │ │分許匯款止 │ │ ├───┼────┼────────┼─────────────────┤ │一七四│K○○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地點不詳,其中三隻被竊(彰警刑0920│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026131,頁12)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九│ │ │ │ │時許接獲恐嚇電話│ │ │ │ │止 │ │ ├───┼────┼────────┼─────────────────┤ │一七五│亥○○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4)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一│ │ │ │ │時許匯款止 │ │ ├───┼────┼────────┼─────────────────┤ │一七六│申○○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6) │ │ │ │起至同月三十一日│ │ │ │ │上午九時二十五分│ │ │ │ │許匯款止 │ │ ├───┼────┼────────┼─────────────────┤ │一七七│H○○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8) │ │ │ │飛起至同日下午二│ │ │ │ │時四十五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七八│甲丙○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0)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時九分許匯款止 │ │ ├───┼────┼────────┼─────────────────┤ │一七九│甲寅○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載至臺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22) │ │ │ │飛起至同年四月一│ │ │ │ │日上午八時五十分│ │ │ │ │許匯款止 │ │ ├───┼────┼────────┼─────────────────┤ │一八○│F○○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載至宜蘭縣放予飛行訓練時,被竊數量│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不詳(彰警刑0000000000,頁24) │ │ │ │起至同月十一日上│ │ │ │ │午八時五十九分許│ │ │ │ │匯款止 │ │ ├───┼────┼────────┼─────────────────┤ │一八一│r○○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0) │ │ │ │飛起至同日上午十│ │ │ │ │二時十四分許匯款│ │ │ │ │止 │ │ ├───┼────┼────────┼─────────────────┤ │一八二│甲T○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載至苗栗縣放予飛行訓練時,其中一隻│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被竊(彰警刑0000000000,頁12) │ │ │ │至同日上午八時五│ │ │ │ │十五分許匯款止 │ │ └───┴────┴────────┴─────────────────┘ 附表二: ┌───┬────┬─────────────┬────────────┐ │編 號│ 被害人 │匯款時間、金額(新台幣) │ 被告指定之帳號 │ ├───┼────┼─────────────┼────────────┤ │一 │甲h○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戶名:山帕 │ │ │ │時十六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七千五百零八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92偵9413,頁19反) │ │ │ │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二 │甲W○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同上(92偵9413,頁21 ) │ │ │ │時二十八分 │ │ │ │ │七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三 │M○○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五│同上(92偵9413,頁19反)│ │ │ │十三分 │ │ │ │ │一千五百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四 │卯○○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三│戶名:林宗慶 │ │ │ │十九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一千五百二十三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92偵9413,頁24) │ │ │ │二日下午二時 │ │ │ │ │ │ │ ├───┼────┼─────────────┼────────────┤ │五 │b○○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一│同上(92偵9413,頁25反)│ │ │ │分 │ │ │ │ │三千六百二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 │ │ │ │下午五時 │ │ │ │ │ │ │ ├───┼────┼─────────────┼────────────┤ │六 │S○○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十│同上(92偵9413,頁27) │ │ │ │三分 │ │ │ │ │一千五百二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 │ │ │ │下午六時 │ │ │ │ │ │ │ ├───┼────┼─────────────┼────────────┤ │七 │d○○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上午十二時│戶名:山帕 │ │ │ │四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零十三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92偵9413,頁28) │ │ │ │上午十一時 │ │ │ │ │ │ │ ├───┼────┼─────────────┼────────────┤ │八 │j○○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上午十二時│同上(92偵9413,頁30) │ │ │ │五分 │ │ │ │ │三千五百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九 │甲戌○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下午一時四│戶名:林宗慶 │ │ │ │十九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二千零三十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92偵9413,頁)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十 │甲黃○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十二時│同上(92偵9413,頁33) │ │ │ │五十分 │ │ │ │ │三千六百十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放飛至匯款│ │ │ │ │止間某 │ │ ├───┼────┼─────────────┼────────────┤ │十一 │E○○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下午一時 │同上(92偵9413,頁34反)│ │ │ │一千七百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十二 │甲R○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下午四時│同上(92偵9413,頁) │ │ │ │一萬三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下午三時許 │ │ ├───┼────┼─────────────┼────────────┤ │十三 │壬○○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十二時│同上(92偵9413,頁37) │ │ │ │三十二分 │ │ │ │ │三千六百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 │ │ │上午十二時 │ │ ├───┼────┼─────────────┼────────────┤ │十四 │甲S○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時│同上(92偵9413,頁38反)│ │ │ │十分 │ │ │ │ │三千零三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十五 │甲s○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同上(92偵9413,頁40) │ │ │ │二十七分 │ │ │ │ │一千八百二十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十六 │N○○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戶名:山帕 │ │ │ │二十七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零十九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92偵9413,頁41反)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十七 │廖碧珍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二│同上(92偵9413,頁43) │ │ │ │時四十二分 │ │ │ │ │二千零二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十一時許 │ │ ├───┼────┼─────────────┼────────────┤ │十八 │甲C○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二時│戶名:林宗慶 │ │ │ │三千六百二十九元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四│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92偵9413,頁44反) │ │ │ │間某時 │ │ ├───┼────┼─────────────┼────────────┤ │十九 │甲N○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同上(92偵9413,頁46反)│ │ │ │三十二分 │ │ │ │ │五千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 │ │ │ │日下午六時許 │ │ ├───┼────┼─────────────┼────────────┤ │二十 │甲卯○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三時│戶名:山帕 │ │ │ │十七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三千二百零七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92偵9413,頁47) │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二一 │甲K○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三時│同上(92偵9413,頁49) │ │ │ │一千八百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晚上八時許 │ │ ├───┼────┼─────────────┼────────────┤ │二二 │z○○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二時│戶名:林宗慶 │ │ │ │十一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一千六百十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八│(92偵9413,頁50)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二三 │賴柏全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一│同上(92偵6355,頁25) │ │ │ │時五十五分 │ │ │ │ │五萬零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 │ │ ├───┼────┼─────────────┼────────────┤ │二四 │賴柏全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一│同上 │ │ │ │時五十八分 │ │ │ │ │一萬五千零八元 │ │ │ │ │恐嚇時間:同上 │ │ ├───┼────┼─────────────┼────────────┤ │二五 │n○○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三時│戶名:山帕 │ │ │ │二十二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一千七百零六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92偵6355,頁27) │ │ │ │日下午三時許 │ │ ├───┼────┼─────────────┼────────────┤ │二六 │丑○○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二│同上 │ │ │ │時四分 │(彰警刑0000000000,頁10│ │ │ │四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二七 │V○○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三分 │頁12) │ │ │ │四千五百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十四│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二八 │溫木村(│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起訴書誤│時二十一分 │頁18) │ │ │載為溫木│三千元 │ │ │ │材)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二九 │W○○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時一分 │頁20) │ │ │ │二千零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一日上午十時前放飛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三十 │甲乙○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四十分 │頁22 │ │ │ │七千五百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六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三一 │甲D○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戶名:葉德勝 │ │ │ │時四十三分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一千五百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24│ │ │ │三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三二 │I○○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十│戶名:林宗慶 │ │ │ │五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三千五百二十一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26│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三三 │甲g○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五十分 │頁28) │ │ │ │一萬零八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三四 │癸○○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二分 │頁30) │ │ │ │三千六百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三五 │田健三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分 │頁32) │ │ │ │二千零二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三六 │甲Q○ │九十二年三月四日上午八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分 │頁34) │ │ │ │二千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下午五時許 │ │ ├───┼────┼─────────────┼────────────┤ │三七 │甲F○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二時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九分 │頁36) │ │ │ │五千五百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二時許 │ │ ├───┼────┼─────────────┼────────────┤ │三八 │申○○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二時五│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一分 │頁38) │ │ │ │三千五百二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三九 │甲i○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三時五│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八分 │頁40) │ │ │ │一千五百零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四十 │毛念祖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分 │頁42) │ │ │ │六千二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晚間七時許 │ │ ├───┼────┼─────────────┼────────────┤ │四一 │m○○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五分 │頁44) │ │ │ │一千五百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上午十時許 │ │ ├───┼────┼─────────────┼────────────┤ │四二 │H○○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六分 │頁46) │ │ │ │二千零二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四三 │黃茂雄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一時│戶名:山帕 │ │ │ │四十九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零十九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彰警刑0000000000,頁48│ │ │ │日下午一時許 │) │ ├───┼────┼─────────────┼────────────┤ │四四 │甲V○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一│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四十八分 │頁50) │ │ │ │一千八百零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四五 │N○○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分 │頁52) │ │ │ │二千零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四六 │甲天○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戶名:葉德勝 │ │ │ │九分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二千零四十三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彰警刑0000000000,頁55│ │ │ │日上午八時許 │) │ ├───┼────┼─────────────┼────────────┤ │四七 │g○○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三分 │頁57) │ │ │ │二千零一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 │ │ │ │日下午二時許 │ │ ├───┼────┼─────────────┼────────────┤ │四八 │甲○○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十六分 │頁59) │ │ │ │六千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四九 │甲r○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戶名:林宗慶 │ │ │ │三十七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一千八百三十六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彰警刑0000000000,頁61│ │ │ │日上午十一時許 │ ) │ ├───┼────┼─────────────┼────────────┤ │五十 │甲f○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五十四分 │頁63) │ │ │ │二千零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下午二時許 │ │ ├───┼────┼─────────────┼────────────┤ │五一 │丙○○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七分 │頁6) │ │ │ │二千零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五二 │宇○○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三時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九分 │頁8) │ │ │ │二千零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五三 │R○○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六分 │頁10) │ │ │ │二千零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五四 │巳○○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五分 │頁12) │ │ │ │八千零五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上午十二時許 │ │ ├───┼────┼─────────────┼────────────┤ │五五 │i○○ │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五分 │頁14) │ │ │ │五千五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 │ │ │ │日上午十一時許 │ │ ├───┼────┼─────────────┼────────────┤ │五六 │甲J○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分 │頁16) │ │ │ │一千六百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五七 │丁○○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二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十九分 │頁18) │ │ │ │四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五八 │甲p○ │九十二年三月一日下午一時 │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千五百零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一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五九 │子○○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下午一時五│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三分 │22頁) │ │ │ │三千六百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六十 │甲申○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分 │頁24) │ │ │ │一千八百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九時許 │ │ ├───┼────┼─────────────┼────────────┤ │六一 │甲申○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十六分 │頁24) │ │ │ │二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九時許 │ │ ├───┼────┼─────────────┼────────────┤ │六二 │甲H○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四十三分 │頁28) │ │ │ │四千零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上午十一時許 │ │ ├───┼────┼─────────────┼────────────┤ │六三 │甲甲○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分 │頁30) │ │ │ │一千五百四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 │ │ │ │日下午一時許 │ │ ├───┼────┼─────────────┼────────────┤ │六四 │戌○○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八分 │頁32) │ │ │ │三千二百二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六五 │j○○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十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分 │頁33-1) │ │ │ │三千六百二十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六六 │張清楊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分 │頁34-1) │ │ │ │五千二百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八時許 │ │ ├───┼────┼─────────────┼────────────┤ │六七 │k○○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 │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千八百二十四元 │頁36)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八時許 │ │ ├───┼────┼─────────────┼────────────┤ │六八 │甲I○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四時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六分 │頁38) │ │ │ │三千六百零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六九 │甲I○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三時三│同上 │ │ │ │十四分 │ │ │ │ │一千零一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七十 │甲宙○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上午九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分 │頁40) │ │ │ │一千八百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七一 │甲F○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二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六分 │頁42) │ │ │ │一千八百十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七二 │甲F○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時五│同上 │ │ │ │十分 │ │ │ │ │一千五百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七三 │丙○○ │九十二年三月六日下午一時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九分 │頁44) │ │ │ │四千零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七四 │甲J○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戶名:葉德勝 │ │ │ │一千六百三十六元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彰警刑0000000000,頁46│ │ │ │間某時 │) │ ├───┼────┼─────────────┼────────────┤ │七五 │壬○○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五十九分 │頁48) │ │ │ │三千六百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 │ │ │ │日下午一時許 │ │ ├───┼────┼─────────────┼────────────┤ │七六 │a○○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一分 │頁50) │ │ │ │一千六百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 │ │ │ │日晚間七時許 │ │ ├───┼────┼─────────────┼────────────┤ │七七 │e○○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時十六分 │頁53) │ │ │ │三千九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 │ │ │ │六日上午十一時許 │ │ ├───┼────┼─────────────┼────────────┤ │七八 │甲B○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戶名:山帕 │ │ │ │時四十三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二百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55│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七九 │戊○○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八分 │頁57) │ │ │ │二千零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八十 │甲丁○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二時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六分 │頁59) │ │ │ │二千零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八一 │甲Z○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十九分 │頁61) │ │ │ │八千零二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八二 │己○○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時五十四分 │頁63) │ │ │ │八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八三 │D○○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四十四分 │頁65) │ │ │ │一萬一千零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 │ │ │ │六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八四 │C○○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六分 │頁67) │ │ │ │二千零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八五 │甲G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時三十八分 │頁69) │ │ │ │二萬二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八六 │v○○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十一分 │頁71) │ │ │ │四千零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八七 │甲A○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四分 │頁73) │ │ │ │八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八八 │o○○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時十六分 │頁75) │ │ │ │三千二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八九 │甲E○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七分 │頁77) │ │ │ │四千五百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十 │甲j○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五分 │頁79) │ │ │ │五千零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一 │甲亥○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分 │頁81) │ │ │ │一千七百零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九二 │p○○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三十分 │頁83) │ │ │ │一萬二千零二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九三 │T○○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六分 │頁85) │ │ │ │二千零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四 │甲壬○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四分 │頁87) │ │ │ │七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五 │J○○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八分 │頁89) │ │ │ │七千五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六 │U○○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十七分 │頁91) │ │ │ │二千零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九七 │Q○○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一│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六分 │頁93) │ │ │ │二千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八 │甲癸○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三分 │頁95) │ │ │ │二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九九 │己○○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三│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六分 │頁97) │ │ │ │二千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甲B○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二十分 │頁99) │ │ │ │七千五百二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五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一│甲j○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時五十六分 │頁101) │ │ │ │一萬二千零十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六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二│甲辰○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戶名:林宗慶 │ │ │ │二十二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一千七百二十五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彰警刑0000000000,頁15│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 │間某時 │ │ ├───┼────┼─────────────┼────────────┤ │一○三│甲辛○ │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分 │頁17) │ │ │ │一千六百五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四│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四│甲子○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一│戶名:山帕 │ │ │ │時六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二百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19│ │ │ │二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五│甲l○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四十七分 │頁21) │ │ │ │七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四日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A○○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五分 │頁23) │ │ │ │五千六百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九日上午九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P○○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二十二分 │頁25) │ │ │ │二千零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二│ │ │ │ │十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八│甲A○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九時九分 │頁27) │ │ │ │一萬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二月二│ │ │ │ │十六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九│h○○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三│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六分 │頁29) │ │ │ │三千八百零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甲巳○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八分 │頁31) │ │ │ │四千零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一│L○○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三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四分 │頁33) │ │ │ │一千七百零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二│y○○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時五│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八分 │頁35) │ │ │ │二千一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三│y○○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四時二│戶名:林宗慶 │ │ │ │十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四千零二十六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36│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四│甲P○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二時三│戶名:山帕 │ │ │ │十四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一千七百零六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38│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五│甲n○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三時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七分 │頁40) │ │ │ │一千七百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六│田健三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分 │頁42) │ │ │ │四千五百二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七│c○○ │九十二年三月四日上午十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十一分 │頁44) │ │ │ │一千五百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四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一八│甲q○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二時五│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十二分 │頁46) │ │ │ │四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一一九│d○○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五│戶名:林宗慶 │ │ │ │十九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二千零十四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48│ │ │ │上午十一時許 │) │ ├───┼────┼─────────────┼────────────┤ │一二○│甲宇○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三時四│戶名:山帕 │ │ │ │十二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一千七百十八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50│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二一│Z○○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一分 │頁52) │ │ │ │一千八百零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二二│甲X○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下午三時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分 │頁54) │ │ │ │一千五百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八時許 │ │ ├───┼────┼─────────────┼────────────┤ │一二三│庚○○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一│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二分 │頁56) │ │ │ │三千六百零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二四│x○○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二十七分 │頁58) │ │ │ │二千零二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二五│劉學榮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七分 │頁61) │ │ │ │一千七百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下午三時許 │ │ ├───┼────┼─────────────┼────────────┤ │一二六│u○○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三分 │頁62) │ │ │ │二千零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二七│甲b○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一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三十八分一千八百十一元恐嚇│頁64) │ │ │ │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 │ │ │ │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某│ │ │ │ │時 │ │ ├───┼────┼─────────────┼────────────┤ │一二八│甲酉○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五十分 │頁68) │ │ │ │六千零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十二時許 │ │ ├───┼────┼─────────────┼────────────┤ │一二九│丁○○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十九分 │頁70) │ │ │ │二千零二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八│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三○│甲c○ │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時│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分 │頁72) │ │ │ │二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八│ │ │ │ │日上午十時許 │ │ ├───┼────┼─────────────┼────────────┤ │一三一│辰○○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戶名:林宗慶 │ │ │ │五十一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二千零二十九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一│(竹縣警刑二6632,頁31)│ │ │ │日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三二│O○○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一時二│戶名:山帕 │ │ │ │十九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一千六百二十一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日│(竹縣警刑二6632,頁32)│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三三│甲玄○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五十四分 │33) │ │ │ │一千五百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三四│甲e○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八時三│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分 │34) │ │ │ │四千零十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三五│宙○○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一時│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一分 │35) │ │ │ │一千八百二十八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三六│甲己○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戶名:葉德勝 │ │ │ │時五十七分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一千八百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竹縣警刑二6632,頁36)│ │ │ │七日上午九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三七│w○○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七分 │37) │ │ │ │四千零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三八│廖壬水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十二│同上 │ │ │ │時四十六分 │ │ │ │ │四千零四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三九│黃○○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許│戶名:山帕 │ │ │ │四千五百二十二元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恐嚇時間:九十三年三月一日│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竹縣警刑二6632,頁41)│ │ │ │某時 │ │ ├───┼────┼─────────────┼────────────┤ │一四○│黃○○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戶名:葉德勝 │ │ │ │一千七百二十五元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五│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日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竹縣警刑二6632,頁41)│ │ │ │間某時 │ │ ├───┼────┼─────────────┼────────────┤ │一四一│天○○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一時│戶名:山帕 │ │ │ │一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零二十六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竹縣警刑二6632,頁47)│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四二│未○○ │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一時│戶名:林宗慶 │ │ │ │五千零十三元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竹縣警刑二6632,頁48)│ │ │ │間某時 │ │ ├───┼────┼─────────────┼────────────┤ │一四三│甲己○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七分 │49) │ │ │ │一千八百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 │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四四│甲戊○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時│戶名:葉德勝 │ │ │ │二十八分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二千零十五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竹縣警刑二6632,頁58)│ │ │ │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四五│f○○ │九十二年二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同上((92)東警刑092000│ │ │ │四分 │1505,頁12) │ │ │ │千零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二月十幾│ │ │ │ │日左右上午八時起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四六│甲未○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十二│戶名:山帕 │ │ │ │時八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二千零五十一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92)東警刑0000000000│ │ │ │日上午放飛起至匯款止間某時│,頁15) │ ├───┼────┼─────────────┼────────────┤ │一四七│Y○○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同上((92)東警刑092000│ │ │ │三十一分 │1505,頁18) │ │ │ │一千六百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 │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四八│甲地○ │九十二年三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同上 │ │ │ │五十六分 │ │ │ │ │一千五百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 │ │ │ ├───┼────┼─────────────┼────────────┤ │一四九│甲地○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戶名:葉德勝 │ │ │ │五十九分 │基隆孝三路郵局 │ │ │ │三千八百二十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七│((92)東警刑0000000000│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頁21) │ │ │ │間某時 │ │ ├───┼────┼─────────────┼────────────┤ │一五○│辛○○ │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時│戶名:山帕 │ │ │ │五十九分 │桃園水汴頭郵局 │ │ │ │一千七百零二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十六│((92)東警刑0000000000│ │ │ │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頁23) │ │ │ │間某時 │ │ ├───┼────┼─────────────┼────────────┤ │一五一│莊瑞華 │九十二年三月三日上午十時十│戶名:林宗慶 │ │ │ │六分 │基隆南榮路郵局 │ │ │ │一千八百二十七元 │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 │ │ │上午放飛起至匯款止間某時 │ │ ├───┼────┼─────────────┼────────────┤ │一五二│姜進漳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戶名:劉昇 │ │ │ │一時五十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三十九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頁5) │ │ │ │九日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五三│甲U○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戶名:林匯翔 │ │ │ │時十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二十八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92)東警刑0000000000│ │ │ │七日上午放飛起至匯款止間某│,頁8) │ │ │ │時 │ │ ├───┼────┼─────────────┼────────────┤ │一五四│楊珮珍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九分 │頁7) │ │ │ │二千五百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五五│甲丑○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一│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分 │頁13) │ │ │ │三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四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五六│湯青潭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一時四十二分 │頁15) │ │ │ │二千三百一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四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五七│甲o○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戶名:劉昇 │ │ │ │一時三十五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八百二十七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64│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五八│林金海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十二分 │頁67) │ │ │ │二千零二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九日上午八時許 │ │ ├───┼────┼─────────────┼────────────┤ │一五九│甲寅○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八時四│戶名:林匯翔 │ │ │ │十九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六百六十六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69│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甲a○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八│戶名:劉昇 │ │ │ │時五十一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二十四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竹縣警刑二6632,頁30)│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一│X○○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三│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三分 │35) │ │ │ │二千零三十九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六二│甲午○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二時五十七分 │43) │ │ │ │二千零一十二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三│甲L○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五│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二分 │44) │ │ │ │六千零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六四│甲Y○ │九十二年四月初 │戶名:林匯翔 │ │ │ │一千六百三十七元 │局號「0000000」、帳號「0│ │ │ │(恐嚇時間:未註明) │450293」 │ │ │ │ │(竹縣警刑二6632,頁45)│ ├───┼────┼─────────────┼────────────┤ │一六五│甲d○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戶名:劉昇 │ │ │ │時四十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二十五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竹縣警刑二6632,頁46)│ │ │ │一日上午六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六│午○○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四│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五分 │50) │ │ │ │二千零一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六七│G○○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時四│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六分 │51) │ │ │ │一千八百四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六八│酉○○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時四│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十三分 │52) │ │ │ │一千六百四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 │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六九│甲k○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六│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分 │53) │ │ │ │三千六百零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七○│宙○○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時十│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六分 │54) │ │ │ │二千零一十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 │ │ │上午八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一七一│B○○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八│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分 │55) │ │ │ │二千零一十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 │ │ │ │一日上午九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二│甲庚○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時四十六分 │56) │ │ │ │二千零一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七日上午九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三│甲m○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同上(竹縣警刑二6632,頁│ │ │ │時三十一分 │57) │ │ │ │四千零三十一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六日上午十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四│乙○○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戶名:林匯翔 │ │ │ │一時三十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二十五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彰警刑0000000000,頁3 │ │ │ │十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 │ │ │ │款止間某時 │ │ ├───┼────┼─────────────┼────────────┤ │一七五│q○○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戶名:劉昇 │ │ │ │時二十四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萬二千零一十一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5 │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六│l○○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一│戶名:林匯翔 │ │ │ │時二十八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二千零三十九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7 │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七│玄○○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三十七分 │頁9) │ │ │ │三千二百四十三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八│范綱俊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戶名:劉昇 │ │ │ │時二十八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三千六百零五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11│ │ │ │六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七九│K○○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七分 │頁13) │ │ │ │六千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八日上午九時許 │ │ ├───┼────┼─────────────┼────────────┤ │一八○│亥○○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戶名:林匯翔 │ │ │ │時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七百二十二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15│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八一│申○○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戶名:劉昇 │ │ │ │時二十五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六百一十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17│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八二│H○○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二│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四分 │頁19) │ │ │ │二千零三十四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八三│甲丙○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九分 │頁21) │ │ │ │一千七百一十六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七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八四│甲寅○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八時五│戶名:林匯翔 │ │ │ │十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六百七十四元 │450293」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三十│(彰警刑0000000000,頁23│ │ │ │一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八五│F○○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八│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時五十九分 │頁25) │ │ │ │二千二百一十五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一年十一月十│ │ │ │ │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 │ │ │ │間某時 │ │ ├───┼────┼─────────────┼────────────┤ │一八六│r○○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同上(彰警刑0000000000,│ │ │ │二時十四分 │頁11) │ │ │ │一千八百十元 │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八日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 │ │ │ │止間某時 │ │ ├───┼────┼─────────────┼────────────┤ │一八七│甲T○ │九十二年四月一日上午八時五│戶名:劉昇 │ │ │ │十五分 │局號「0000000」、帳號「0│ │ │ │一千八百十二元 │088741」 │ │ │ │恐嚇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彰警刑0000000000,頁13│ │ │ │上午七時許放飛起至匯款止間│) │ │ │ │某時 │ │ └───┴────┴─────────────┴────────────┘ 附表三: ┌───┬───────┬─────┬────────┬─────────┐ │編 號│ 物 品 名 稱 │ 數 量 │ 所 有 人 │ 備 考 │ ├───┼───────┼─────┼────────┼─────────┤ │一 │郵政存簿儲金簿│ 一 │寅○○ │ 局號0000000 │ │ │(戶名林宗慶)│ │ │ 帳號0000000 │ ├───┼───────┼─────┼────────┼─────────┤ │二 │郵政存簿儲金簿│ 一 │寅○○ │ 局號0000000 │ │ │(戶名山帕) │ │ │ 帳號0000000 │ ├───┼───────┼─────┼────────┼─────────┤ │三 │郵政存簿儲金簿│ 一 │寅○○ │ 局號0000000 │ │ │(戶名葉德勝)│ │ │ 帳號0000000 │ ├───┼───────┼─────┼────────┼─────────┤ │四 │ 政儲金金融卡 │ 一 │寅○○ │ 局號0000000 │ │ │(戶名林匯翔)│ │ │ 帳號0000000 │ ├───┼───────┼─────┼────────┼─────────┤ │五 │郵政儲金金融卡│ 一 │寅○○ │ 局號0000000 │ │ │(戶名劉昇) │ │ │ 帳號0000000 │ ├───┼───────┼─────┼────────┼─────────┤ │六 │鴿籠 │ 三 │賴清源 │ │ ├───┼───────┼─────┼────────┼─────────┤ │七 │華僑銀行存摺 │ 一 │柯淑如 │戶名:陳厚清 │ │ │ │ │ │帳號00000000000000│ ├───┼───────┼─────┼────────┼─────────┤ │八 │華僑銀行金融卡│ 一 │柯淑如 │戶名:陳厚清 │ │ │ │ │ │帳號同右 │ ├───┼───────┼─────┼────────┼─────────┤ │九 │新竹國際商業銀│ 一 │甲O○ │帳號00000000000 │ │ │行金融卡 │ │ │ │ ├───┼───────┼─────┼────────┼─────────┤ │十 │臺北國際商業銀│ 一 │甲O○ │戶名s○○ │ │ │行存摺 │ │ │帳號0000-0000000 │ ├───┼───────┼─────┼────────┼─────────┤ │十一 │行動電話手機 │ 一 │甲O○ │廠牌MOEOROLA │ │ │ │ │ │序號:000000000000│ │ │ │ │ │297 │ │ │ │ │ │門號:0000000000 │ ├───┼───────┼─────┼────────┼─────────┤ │十二 │行動電話手機 │ 一 │t○○ │廠牌SONY │ │ │ │ │ │序號:000000000000│ │ │ │ │ │724 │ │ │ │ │ │門號:0000000000 │ ├───┼───────┼─────┼────────┼─────────┤ │十三 │行動電話手機 │ 一 │s○○ │廠牌OKWAP │ │ │ │ │ │門號:0000000000 │ ├───┼───────┼─────┼────────┼─────────┤ │十四 │行動電話手機 │ 一 │s○○ │廠牌NOKIA │ │ │ │ │ │門號:0000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