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wei1217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罪刑法定
1習慣法禁止原則
2類推適用禁止原則(平等原則),應採「相對禁止」(阻卻違法事由可類推適用)
3溯及既往禁止原則
4絕對不定期刑之禁止
5明確性原則
hsienn
3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罪刑法定
1. 禁止溯及既往。
2. 禁止類推適用。
3. 禁止類推適用。
4. 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rexlaw
8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刑法犯「罪」法益(social harm):
(1)個人法益:📌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人際關係
(2)社會法益:生命身體恐慌、信用恐慌、道德恐慌
(3)國家法益:內部侵害(例如收賄圖利)、外部侵害(妨礙司法)
*
黑社會幫規、監獄內幕
rexlaw
8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費爾巴哈倡議罪刑法定
🥣實務釋字443:
剝奪人民生命、限制身體自由應「絕對法律保留」
*刑法最後手段性(the last line)
🔵蔡聖偉師:
實證研究短期自由刑教可能讓人變得更壞,而非更好(歐式矯治主義:罰金刑優先性/原則禁止6個月以下短期自由刑)
🔵羅翔師: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
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
「刑」罰與制裁(法律效果)
「罪」(犯罪傷害法益)「刑」(刑罰與制裁)相當
*
TB構成要件:
人事時地物
行為主體、行為、結果、因果、情況、行為對象
*
刑事案源
(1)有錢人,重罪(檢察官/法官退下來當律師、大所律師):證交法、貪污治罪條例
(2)普通人,輕罪(一般刑事律師):例如吸毒、竊盜、普通傷害罪、公然侮辱罪、不能安全駕駛罪、車手
(3)窮人,重罪(法扶基金會):例如販毒
*
犯罪原因三元論
(1)生物
(2)心理
(3)社會
wenchi935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刑法三階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
❶客觀
主體、行為、客體、結果、因果規責
❷主觀
故意
▪️違法性
前提事情、手段適當、認知
▪️罪責
責任能力、不法意識、期待可能性、其他
-
【構成要件該當】
客(✓)、主(✓):構成要件該當
客(✓)、主(✕):阻卻故意
客(✕)、主(✓):未遂
-
【補充】
⒈不是每項犯罪都有罰未遂
⒉構成要件該當後推定違法,除非有阻卻違法事由(§21-§24)
推定可以推翻;視為不能推翻
wenchi935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1、2、3階:犯罪行為
1、2階:違法行為
1階:構成要件該當
wenchi935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罪責】
罪責係對「行為人」是否應被譴責
構成要件該當係對「分則」是否符合
違法性係對「行為」是否正當
-
責任能力:年齡§18、精神狀態§19
不法意識:不知法律
期待可能性:行為人面臨艱難處境,難以期待合法行為
其他:依各分則規定
wenchi935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違法性】
§21-24,所有阻卻違法事由都有可能過當
前提(✓)手段(✓)認知(✓):阻卻違法
前提(✓)手段(✕)認知(✓):過當
§23但書,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提(✕)手段(✓/✕)認知(✓):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防衛/避難),改論過失犯
前提(✓)手段(✓/✕)認知(✕):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偶然防衛/偶然避難),不能阻卻違法
wenchi935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刑法
▪️總則(§1-§99)
法例(§1-§11)
犯罪論(§12-§31)
競合論(§50-§55)
刑罰論(§32-§49,§57-§99)
▪️分則(§100-§363)
國家法益(§100-§172)
社會法益(§173-§270,除§221-§224-1)
個人法益(§271-§363,§221-§224-1)
-
刑事學
▪️刑事法學
❶實體法
普通刑法
特別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etc
附屬刑法:民航法.etc
❷程序法
普通法
特別法:軍審法.etc
▪️犯罪學
▪️刑事政策
nickleesy
a year ago
國營招考
司法院釋字第384號解釋認為,罪刑法定原則 屬於憲法第八條所規定之「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下的子概念,故罪刑法定 原則在我國實具有憲法位階上效力。
mnm19997288
a year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罪刑法定主義
四大禁止
❶溯及既往之禁止(禁止溯及既往)
❷類推適用之禁止(禁止類推適用)
❸習慣法之禁止(禁止習慣法)
❹絕對不定期刑之禁止(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定期刑:容許 (法官無裁量權)
不定期 絕對-禁止
相對-容許 (法官有裁量權)
mnm19997288
a year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罪刑法定主義
四大禁止
❶溯及既往之禁止(禁止溯及既往)
❷類推適用之禁止(禁止類推適用)
❸習慣法之禁止(禁止習慣法)
❹絕對不定期刑之禁止(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定期刑:容許 (法官無裁量權)
不定期 絕對-禁止
相對-容許 (法官有裁量權)
chiuchiu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行為時】
❶不作為犯:以應作為且能作為時為準。
❷繼續犯:從著手到終了都是行為時。
❸加重結果犯:基礎行為在舊法(行為時)、過失加重行為發生在新法生效後,仍用舊法。
bactrr
2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1.如行為時與審判時中間遇到修法,則從舊從輕
2.此處的法律為狹義的法律
azulouob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釋字第348號:實體法-罪刑法定主義
05100510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有違反才是犯罪。
shura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保護
內亂外患妨害公務三大偽造
世界法 4 8 9 10
飛毒奴(妨害自由)海盜
gecko
3 years ago
專業證照
「法律有明文規定者」指該法律限由立法機關根據立法程序制定,並經總統公布之成文法律,不包括未成文之習慣法
luoxiiii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法律➡️習慣➡️法理
luckbuster
5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最高法院74台上4225判決:雖合於犯罪構成要件,但無實質違法性時,仍難以成立犯罪。
(侵害法益及行為均極輕微,難以認有科以刑罰之必要;不予追訴亦不違反社會共同生活之法律秩序)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