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19 分鐘讀完全文 74,47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984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0 月 01 日

法官張宏任潘曉萱張瑾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984號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游禎有
選任辯護人
趙立偉律師
選任辯護人
徐欣瑜律師
被告
湯景宏
選任辯護人
陳文正律師
被告
劉修鴻
選任辯護人
何彥勳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偵字第18438 號、107 年度偵字第18494 號、107 年度偵字第2617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游禎有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十八所示各罪,分別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十八「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陸月。

湯景宏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十九所示各罪,分別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十九「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劉修鴻犯如附表一編號四十一至七十八所示各罪,分別處如附表一編號四十一至七十八「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二、十五、十七至二十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游禎有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玖仟肆佰元、湯景宏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游禎有(即起訴書附表編號七十六)、湯景宏(即起訴書附表編號九、十一、六十七、七十六)、劉修鴻(即起訴書附表編號五十九)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事實

一、游禎有、湯景宏及劉修鴻等人均明知愷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3 款所列之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販賣,且3 人以上以實施最重本刑逾5 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為手段而具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所規範禁止,詎料游禎有竟基於發起、主持犯罪組織之犯意,於民國106 年6 月間建立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販毒組織,湯景宏(於106 年6 月間參與)、劉修鴻(於107 年1 月間參與)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則基於參與犯罪組織之犯意,加入成為販毒組織之成員。由游禎有負責取得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分裝,並提供對外與購毒者聯繫買賣事宜之如附表二編號18、19所示之門號及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等行動電話供組織使用,並承租位於桃園市○○區○○路00號12樓房屋作為組織成員住處及交接班處所,以及將隱含外送販賣毒品意思,如「迎新菸酒行七星更換通知!!100 隻0000000 隻7000歡迎來電」等訊息,透過簡訊方式發送與不特定多數人。游禎有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分裝後,交由湯景宏、劉修鴻,湯景宏、劉修鴻則分別於早上10時起至夜間10時止、夜間10時起至隔日早上10時止,輪流負責與撥打如附表二編號18、19示之門號及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門號之購毒者聯絡交易地點、交付毒品、收取價金等事宜,遇有湯景宏、劉修鴻無法值班時,則由游禎有另覓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代為前往交易,渠等每販售1 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可獲利販售價格之2 成,以此模式共組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對外以「迎新菸酒行」為名之販毒結構性組織。渠等並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以上揭犯罪手法及分工方式分別為下列販毒行為:

(一)游禎有、湯景宏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由游禎有提供分裝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交付與湯景宏,再由湯景宏使用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門號與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購毒者聯繫毒品交易事宜,並由湯景宏駕駛如附表二編號21所示之車輛,於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交易時間,至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交易地點,交付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種類、數量之毒品,並收取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金額,以完成如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毒品交易。(檢察官未起訴湯景宏如附表一編號40所示之犯行,劉修鴻被訴如附表一編號40所示之犯行,業據本院判處無罪,理由詳後述。)

(二)游禎有、劉修鴻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由游禎有提供分裝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交付與劉修鴻,再由劉修鴻使用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門號與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購毒者聯繫毒品交易事宜,並由劉修鴻駕駛如附表二編號22所示之車輛,於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交易時間至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交易地點交付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種類、數量之毒品,並收取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金額,以完成如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毒品交易。

(三)游禎有、劉修鴻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由游禎有提供分裝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交付與劉修鴻,再由劉修鴻使用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門號與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購毒者聯繫毒品交易事宜,並由劉修鴻駕駛如附表二編號22所示之車輛,於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交易時間至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交易地點,欲交付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種類、數量毒品之際,未及交易即為警臨檢盤查查獲而未遂。

二、嗣警方分別於107 年7 月17日11時20分許、11時05分許,至游禎有位於桃園市○鎮區○○路00號之住處、桃園市○○區○○路00號12樓之租屋處內,拘提游禎有及劉修鴻、湯景宏到案,並持本院所核發搜索票,在上開地點,搜索扣得如附表二編號1 至22所示之物,始查知上情。

三、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理由

甲、有罪部分

壹、證據能力部分: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 至第159 條之4 之規定,然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定有明文。經查,本判決以下所引用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劉修鴻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雖屬傳聞證據,惟據被告游禎有及其辯護人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表示均同意有證據能力、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及渠等辯護人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均表示沒有意見(見本院訴字卷二第33頁),且迄至言詞辯論終結前,被告3 人及渠等辯護人及檢察官均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揆諸前開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規定,認均有證據能力。又本判決所引卷內之非供述證據,與本案待證事實具有關聯性,且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58 條之4 規定反面解釋,應具證據能力,先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劉修鴻固坦承渠等各自有為上揭事實欄一、(一)、(二)、(三)所示之犯行,惟矢口否認有何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之犯行,渠等辯護人均辯稱略以:被告3 人間僅係朋友關係,游禎有係因湯景宏、劉修鴻一時缺錢,詢問有無工作機會,方一起為本案犯行,屬臨時性之販毒分工,3 人彼此間無嚴密、上下隸屬之組織關係,與條文「結構性」要件不符。且就檢察官起訴之共犯觀之,每次只有2 名被告實施犯行,亦不符合條文所規定「3 人以上」要件。另每次犯罪時間具有密接性,為接續性犯行,亦非有持續性而無法以條文持續性論斷云云。經查:

(一)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劉修鴻各自有為上揭事實欄一、(一)、(二)、(三)所示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行一事,業據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劉修鴻於警詢、偵查中、本院訊問、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坦承不諱(見107年度偵字第18438 號卷,下稱偵字18438 號卷,卷一第5頁至第11頁反面、第16頁至第18頁、第41頁至第42頁反面、第53頁至第71頁反面、第86頁至第88頁、第96頁至第111 頁反面、第131 頁至第132 頁反面;卷三第160 頁至第161 頁、第164 頁至第172 頁、第176 頁至第178 頁反面、第189 頁至第196 頁、第201 頁至第203 頁反面;卷四第24頁、第99頁反面至第100 頁。107 年度偵字第00000號卷,下稱偵字18494 號卷,第4 頁第6 頁反面、第25頁及其反面。本院聲羈字卷第20頁至第23頁、第28頁至第31頁、第40頁至第42頁。本院訴字卷一第24頁至第27頁;卷二第31頁至第32頁、第104 頁),核與證人即如附表一編號1 至78所示購毒者、證人即被告游禎有之配偶謝美麗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證人盧蔚瑲於偵查中之證稱相符(見偵字18438 號卷一第136 頁至第139 頁反面第150 頁至第151 頁反面;卷二第4 頁至第12頁、第24頁至第27頁、第30頁至第32頁反面、第51頁至第52頁、第55頁至第59頁、第71頁至第72頁反面、第74頁至第81頁反面、第93頁至第95頁反面、第97頁至第108 頁、第123 頁至第126 頁反面、第128 頁至第130 頁、第143 頁至第144 頁、第146頁至第151 頁、第163 頁至第164 頁、第166 頁至第175頁、第189 頁至第190 頁反面;卷三第1 頁至第3 頁、第17頁至第18頁、第20頁至第37頁、第51頁至第54頁、第56頁至第65頁反面、第79頁至第82頁、第84頁至第88頁、第99頁至第101 頁、第137 頁至第140 頁、第154 頁至第155 頁;卷四第50頁及其反面),並有通訊監察譯文、謝美麗之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存款交易明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手機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之申登資料、中壢區龍仁路35號12樓房屋租賃契約書、被告游禎有之通聯紀錄、蒐證照片、黃榮恩使用之手機門號照片、吳定蓮使用之手機門號照片、張翔斯使用之手機門號照片、陳郁璽使用之手機門號照片、彭宇菘使用之手機門號照片、公路監理電子閘門查詢資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107 年7 月26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Q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7 年9 月27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Q號毒品鑑定書等證據附卷可稽(見偵字18438 號卷一第11頁至第15頁反面、第30頁至第32頁反面、第38頁、第72頁至第73頁反面、第77頁至第80頁、第112 頁至第119 頁、第147 頁至第148 頁反面;卷二第16頁、第20頁至第21頁反面、第36頁至第37頁、第44頁至第45頁、第63頁、第69頁、第84頁至第85頁反面、第112 頁至第114 頁、第117 頁至第119 頁反面、第134頁至第136 頁、第154 頁、第156 頁、第158 頁、第179頁、第186 頁;卷三第7 頁至第8 頁、第10頁、第40頁至第43頁、第46頁、第73頁至第75頁、第77頁、第94頁及其反面、第97頁、第106 頁至第124 頁、第199 頁至第200頁;卷四第53頁及其反面、第75頁至第86頁、第75頁至第86頁。107 年度偵字第18494 號卷第14頁至第16頁反面、第33頁至第34頁。107 年度偵字第26170 號卷,下稱偵字26170 號卷,卷一第16頁至第19頁、第60頁至第67頁、第98頁至第99頁;卷二第10頁至第11頁、第30頁至第36頁、第47頁至第50頁、第63頁至第67頁、第86頁反面、第100頁、第118 頁至第120 頁;卷三第48頁、第59頁、第111頁及其反面),足認被告3 人之上揭自白均與事實相符,當可採信。

(二)至渠等辯護人雖以前詞置辯,然被告游禎有於106 年6 月間,招募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為成員,對外以「迎新菸酒行」為名,從事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行,由被告游禎有負責提供已分裝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提供販毒聯絡之手機門號,發送兜售簡訊,將上開分裝後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交由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及其他成員排定輪班之時間,在輪班時間內與購毒者聯絡及面交毒品等事宜,於輪班時間內未販賣完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則交由下一個輪班成員繼續販售,倘遇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已販售一空之情況,則再由被告游禎有提供;如遇有成員間無法輪班之情形,亦由被告游禎有負責調度,且游禎有於每次交班時會至桃園市○○區○○路00號12樓之租屋處與被告湯景宏、劉修鴻或其他成員清點毒品數量、結算及分配獲利金額等節,業據被告游禎有於警詢及偵查中供稱明確(見偵字18438號卷一第7頁至第10頁、第41頁至第42頁、第160頁至第161頁),且被告劉修鴻於本院訊問時供述:其販售之毒品及工作機都是被告游禎有交付予其,其負責夜間10時起至隔日早上10時止之時段,值班結束後,其會將工作機交給下一個班的被告湯景宏。其值班時所販售未完之愷他命,如果遇到被告湯景宏值班時身上沒有愷他命或愷他命數量不足時,其就將身上賣剩的愷他命給被告湯景宏,如果其剛好不在,就由被告游禎有直接補充愷他命給被告湯景宏等語(見本院訴字卷一第24頁反面至第25頁,足認該以「迎新菸酒行」為名從事販毒以營利之組織已具備3人以上,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及其他成員係以被告游禎有為首,聽命及接受被告游禎有之調度安排,而有上下隸屬之關係,且該組織分工及獲利均屬明確,已具備「結構性」、「牟利性」無疑。又該販毒集團自106年6月間開始以上開分工方式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直至107年7月9日止方遭警方查獲等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則該販毒集團運作至少持續1年之久,顯然亦具備「持續性」,是以,該販毒集團符合「結構性」、「持續性」、「牟利性」等要件,自屬組織犯罪條例所規定犯罪組織,至為甚明。故渠等辯護人上開辯稱,尚不足採。

(三)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3 人各自如附表一編號1至78所示之犯行,均堪認定,均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一)按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或組織後,在未經自首或有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該結社或組織以前,均應認為係繼續參與,而為行為之繼續,屬單純一罪,其行為繼續中,法律縱有變更,但其行為既繼續實施至新法施行以後,自無行為後法律變更之可言,無刑法第2 條第1 項新舊法比較之問題,此觀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773號判決意旨自明。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 條第1 項於107 年1 月3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自106 年4 月19日修正之原規定:「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修正為:「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而將所稱犯罪組織之「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要件,修正為只須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其中一要件即可。經查,該販毒集團持續運作至107 年7 月9 日止方遭查獲,則依上開判決意旨,本案無庸新舊法比較,合先敘明。

(二)罪名:

1、核被告游禎有所為,係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1 項前段之發起、主持犯罪組織罪;就如附表一編號1 至77所示之犯行,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就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犯行,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6 項、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

2、被告湯景宏所為,係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1 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罪;就如附表編號1 至39所示之犯行,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3、被告劉修鴻所為,係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1 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罪;就如附表編號41至77所示之犯行,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就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犯行,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6 項、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

4、被告3 人販賣毒品前後,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之低度行為,應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5、被告游禎有與湯景宏就附表一編號1 至40所示之犯行(其中附表一編號40之部分,湯景宏未起訴)、被告游禎有與劉修鴻就附表編號41至78所示之犯行,分別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應論以共同正犯。

(三)罪數:

1、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係藉由防制組織型態之犯罪活動為手段,以達成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乃於該條例第3 條第1 項前段與後段,分別對於「發起、主持、操縱、指揮」及「參與」犯罪組織者,依其情節不同而為處遇,行為人雖有其中一行為(如參與),不問其有否實施各該手段(如詐欺)之罪,均成立本罪。然在未經自首或有其他積極事實,足以證明其確已脫離或解散該組織之前,其違法行為,仍繼續存在,即為行為之繼續,而屬單純一罪,至行為終了時,仍論為一罪。又刑法上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存在之目的,在於避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度評價。自然意義之數行為,得否評價為法律概念之一行為,應就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之重合情形、主觀意思活動之內容、所侵害之法益與行為間之關連性等要素,視個案情節依社會通念加以判斷。刑法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後,原認屬方法目的或原因結果,得評價為牽連犯之二犯罪行為間,如具有局部之同一性,或其行為著手實行階段可認為同一者,得認與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要件相侔,依想像競合犯論擬。倘其實行之二行為,無局部之重疊,行為著手實行階段亦有明顯區隔,依社會通念難認屬同一行為者,應予分論併罰。因而,行為人以一參與詐欺犯罪組織,並分工加重詐欺行為,同時觸犯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加重詐欺取財罪,雖其參與犯罪組織之時、地與加重詐欺取財之時、地,在自然意義上非完全一致,然二者仍有部分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應屬想像競合犯,如予數罪併罰,反有過度評價之疑,實與人民法律感情不相契合。又行為人於參與犯罪組織之繼續中,先後加重詐欺數人財物,因行為人僅為一參與組織行為,侵害一社會法益,應僅就首次犯行論以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加重詐欺罪之想像競合犯,而其後之犯行,乃為其參與組織之繼續行為,為避免重複評價,當無從將一參與犯罪組織行為割裂再另論一參與犯罪組織罪,而與其後所犯加重詐欺罪從一重論處之餘地(最高法院107 年度台上字第1066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被告游禎有所犯發起、主持犯罪組織罪與如附表一編號32所示之首次販賣第三級毒品間;被告湯景宏所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與如附表一編號32所示之首次販賣第三級毒品間;被告劉修鴻所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與如附表一編號42所示之首次販賣第三級毒品間,分別具局部同一性,且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行為,自應適用想像競合犯之規定論以一罪而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各從一重之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斷(惟輕罪最低法定刑3 年,仍具有節制法院量刑之封鎖作用)。又既依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斷,其相關法條之適用,應本於整體性原則,不得任意割裂,則無另行適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3 、4 項關於強制工作及第8 條第1 項後段偵審自白減刑規定之餘地,附此說明。

2、被告游禎有就如附表一編號1 至78所示之犯行;被告湯景宏就如附表一編號1 至39所示之犯行;被告劉修鴻就附表一編號41至78所示之犯行,其各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均應分論併罰。

(三)刑之加重、減輕事由:

1、被告湯景宏前於101 年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01 年度審易字第2288號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並於102 年4 月9 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一情,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湯景宏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見本院訴字卷一第19-1頁),被告於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復衡被告已有違法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前案,竟又於上開前案執行完畢5 年內再違反本案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行,顯見前案之執行未能生警惕之效,被告仍存有漠視法秩序之心態,縱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亦無罪刑不相當之情,與司法院釋字第775 號解釋意旨無違,爰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均加重其刑。

2、被告游禎有、劉修鴻就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之犯行,客觀上著手實施販賣第三級毒品構成要件行為而不遂,為未遂犯,,爰依刑法第25條第2 項規定,減輕其刑。

3、另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至第8 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 項定有明文。經查,被告3 人分別於警詢、偵查時、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就其販賣第三級毒品之犯行自白犯罪,業如前述,揆諸上開規定,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 項規定,減輕其刑,並就被告湯景宏如附表一編號1 至39所示犯行部分,依法應先加重後減輕之。而被告游禎有、劉修鴻如附表一編號78所示犯行部分,依法遞減之。

4、又按刑法第59條之酌量減輕其刑,必須犯罪另有特殊之原因與環境等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低度刑期猶嫌過重者,始有其適用,至行為人之犯罪動機為何,犯罪所得之多寡及其主觀惡性、情節是否與長期、大量販賣毒品之毒販有別等,僅屬得於法定刑內審酌量刑之標準,不得據為酌量減輕之理由(見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352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所謂法定最低度刑,固包括法定最低本刑;惟遇有其他法定減輕之事由者,則應係指適用其他法定減輕事由減輕其刑後之最低度刑而言。倘被告別有法定減輕事由者,應先適用法定減輕事由減輕其刑後,猶認其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即使科以該減輕後之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始得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此觀同法第60條:「依法律加重或減輕者,仍得依前條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意旨自明。而犯罪情狀是否顯可憫恕而酌量減輕其刑之認定,亦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審認、裁量之事項(最高法院105 年度台上字第346 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本件被告游禎有明知毒品具有成癮性及危險性,戕害人體身心健康甚鉅,仍組織販毒集團販售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予他人,擴大毒品之流通範圍,對社會風氣及治安不無造成危害之虞,客觀上無何情堪憫恕或特別之處,況毒品於國內流通日益氾濫,對社會危害之深且廣,此乃一般普遍大眾皆所週知,苟於法定刑度之外,動輒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更不符禁絕毒品來源,使國民遠離毒害之刑事政策,且就本案查獲之次數高達78次,實難認有何特殊原因或堅強事由,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而顯可憫恕,亦再無量處減輕後之最低刑度猶嫌過重而情堪憫恕之情形,尚無援引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酌減其刑之餘地,是被告游禎有辯護人據此請求減輕其刑,尚非有據。

(四)爰審酌被告3 人當可知悉毒品危害他人健康至鉅,向為政府嚴厲查緝之違禁物,竟無視國家法律禁制,進而持續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供他人施用,不僅戕害他人身體健康,更助長毒品氾濫,足令購毒及施用者沉迷於毒癮而無法自拔,重者甚因購毒及施用者缺錢買毒而引發各式犯罪,不僅助長施用毒品之惡習,且危害國民身心健康及社會風氣,另對於治安亦有負面影響,本應嚴懲。惟念被告3 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及考量被告3 人分工狀況、各自販賣之次數、數量、金額,兼衡被告3 人之犯罪動機、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一編號1 至78所示之刑,並各定其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以資懲儆。

三、沒收:

(一)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5 所示之毒品,經送驗後,分別確含有愷他命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107 年7 月26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Q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7 年9 月27日航藥鑑字第1075606Q號毒品鑑定書各1 份在卷可考(見偵字18494 號卷第34頁;偵字26170 號卷第111 頁),係犯本案販賣第三級毒品罪所查獲之違禁物,不問屬於被告與否,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之規定,宣告沒收。另盛裝前開第三級毒品之包裝袋共75個,,因依該等扣案物之狀態及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法,仍會殘留微量毒品,難以與所附著外之包裝袋析離,故應將之一體視為毒品,同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之規定宣告沒收。至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部分,既已滅失,無庸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

(二)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 、9 至10、18至19所示之物,均各自為如附表二編號6、9至10、18至19所示備註欄所示之被告所有,且為供本案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業據被告3人供稱明確,且有監聽譯文、蒐證照片在卷可參,是如附表二編號6、9至10、18至19所示之物,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均宣告沒收。

(三)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 至8 、15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游禎有所有,且為供本案預備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之物,業據被告游禎有供稱明確,是如附表二編號7至8、15所示之物,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四)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22所示之物,雖分別係被告湯景宏、劉修鴻供本案販賣第三級毒品使用,然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2 項規定「犯第四條之罪所使用之水、陸、空交通工具,沒收之。」,亦係刑法第38條第2 項後段所稱之特別規定。依92年7月9日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時,就第19條之立法說明:「第三項(現為第二項)所定應沒收之水、陸、空交通工具,依據實務上向來之見解,係指專供犯第四條之罪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並無疑義,故本項不需再予修正。」(見立法院公報第92卷第34期第200頁)。足見依本項規定沒收之交通工具,專供犯第4條之罪所使用者為限。查如附表二編號21、22所示之車輛,公訴人未證明除被告湯景宏、劉修鴻2人於輪班期間外,並無使用該等車輛作為私用,是無從證明如附表二編號21、22所示之車輛屬「專供」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而依上開說明,無從依該條例第19條第2項宣告沒收。又附表二編號21、22所示之車輛之現有價值分別為80,000元、20,000元一情,有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107年10月17日桃汽商鑑定(男)字第107079號、第107080號附卷可參(見偵字18438號卷四第54頁及其反面),觀被告湯景宏、劉修鴻本案犯罪之總所得分別僅為13,400元、14,900元,考量該等車輛相較於被告湯景宏、劉修鴻之犯罪所得價值較高,若諭知沒收,顯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

(五)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至14、16所示之物,雖分別為被告游禎有、湯景宏所有,且係供本案犯罪組織使用,然客觀上財產價值低微,且非無替代性,均不具刑法重要性,為免執行之困難,故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均不予宣告沒收。

(六)犯罪所得部分:被告游禎有於偵查及本院訊問時均供稱:1 至1.3 公克之小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售價約新臺幣(下同)1,000 元至1,500 元不等,5 公克之大包售價約5,000 元至7,000元不等。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如販售小包可抽200 元,大包則可抽500 元等語(見偵字18438 號卷一第41頁反面;本院聲羈字卷第20頁反面至第21頁),核與被告劉修鴻於警詢及本院準備程序時之供述:每次可獲利售價之2成等語大致相符(見偵字18438號卷一第57頁反面、第59頁至第70頁、第87頁),足認被告湯景宏、劉修鴻每次販賣可獲得報酬為販售價格之2成,而剩餘之販賣所得則歸被告游禎有所有,則:

1、被告湯景宏部分:被告湯景宏如附表一編號1 至39所示之總犯罪所得應為13,400元【計算式:1,500 元×20%×26次+1,000 元×20%×10次+6,000元×20%×3次=13,400元】,而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7所示之金額為被告湯景宏之犯罪所得一事,業據被告湯景宏於警詢中供稱明確(見偵字18438號卷四第99頁反面),是如附表二編號17所示之犯罪所得,應依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另尚有未扣案之犯罪所得9,500元【計算式:13,400元-3,900元=9,500元】,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被告劉修鴻部分:被告劉修鴻雖於偵查中供稱:扣案之97,800元中其中17,800元為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罪所得等語(見偵字18438號卷一第87頁反面),然依據被告劉修鴻上開供述而算出如附表一編號41至77所示之總犯罪所得為14,900元【計算式:1,500元×20%×24次+1,000元×20%×6次+2,000元×20%×2次+5,000元×20%×3次+6,500元×20%×1次+7,000元×20%×1次=14,900元】,是扣案之97,8 00元中僅有14,900元為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3、被告游禎有部分:被告游禎有如附表一編號1 至77所示之總犯罪所得,應扣除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已獲取之部分,則為114,700 元【計算式:1,500 元×51次+1,000 元×16次+2,000 元×2 次+5,000 元×3 次+6,000 元×3 次+6,500 元×1 次+7,000 元×1 次- (13,400元+14,900 元)=114,700 元】,且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12所示之金額為被告游禎有之犯罪所得一事,業據被告游禎有於偵查中供稱明確(見偵字18438號卷一第99頁反面),是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12所示之金額應依第38條之1 第1 項規定,宣告沒收。另尚有未扣案之犯罪所得79,400元【計算式:114,700元-(32,000+3,300元)=79,400元】,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七)至附表三所示之物,公訴人未能舉證證明與被告3 人所犯前揭各罪有關,亦無證據證明係屬違禁物,爰均不另為沒收之諭知,附此敘明。

乙、無罪部分

壹、公訴意旨略以:

一、被告湯景宏、游禎有、劉修鴻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分別於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時間、由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被告,以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工作電話與起訴書附表編號9、11、67所示之購毒者聯繫後,再由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被告,前往與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買家以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毒品數量及金額為交易,因認被告湯景宏與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人,共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等語。

二、被告游禎有、劉修鴻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於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之時間、由被告劉修鴻,以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之工作電話與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之買家聯繫後,再由被告劉修鴻,前往與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所示之買家交易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數量之毒品及收取對價,因認被告劉修鴻就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之部分,與游禎有共同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 條第3 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等語。

三、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共同基於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營利之犯意聯絡,於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之時間、由被告劉修鴻,以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之工作電話與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之買家聯繫後,再由被告劉修鴻,前往與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所示之買家以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之毒品數量及金額為交易,因認被告湯景宏就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之部分,與游禎有共同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等語。

貳、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且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另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係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40年度台上字第86號、30年度台上字第816 號、76年度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況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161 條第1 項亦有明定,是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28 號判例意旨參照)。

參、公訴意旨認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各自涉有前揭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罪嫌,無非係以證人呂誌偉、潘禮茂、張翔斯之證詞、被告3 人之供述及通訊監察譯文等證據,為其主要論述。然查:

一、就被告湯景宏為如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76所示犯嫌及被告游禎有為如起訴書附表編號76所示犯嫌部分:

(一)被告湯景宏、劉修鴻分別於早上10時起至夜間10時止、夜間10時起至隔日早上10時止,輪流負責與購毒者聯絡交易地點、交付毒品、收取價金等工作等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而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所示之毒品交易,係由被告游禎有提供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而由被告劉修鴻負責聯絡並至現場完成交易等情,業據被告劉修鴻於警詢中供稱明確(見偵字18438 號卷一第59頁反面至60頁、第69頁至第70頁),核與證人呂誌偉、張翔斯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相符(見偵字18438 號卷二第102 頁至第103 頁、第104 至第106 頁、第125 頁至第126 頁;卷三第2 頁及其反面),足認被告湯景宏並未參與該3 次犯行。

(二)另起訴書附表編號76記載被告湯景宏至桃園市中壢區龍仁路詠富大樓前為毒品交易之時間為「107 年5 月17日17時40分至17時50分蒐證畫面」,然綜觀全卷,查無被告湯景宏於上揭時間點有至上開大樓為毒品交易之證據,而檢察官用以佐證此部分犯行之證據為通訊監察譯文,然所附之譯文之時間為107 年6 月29日,顯非起訴書指毒品交易時間107年5月17日,是難以被告游禎有、湯景宏之自白為單一論罪證據。

二、就劉修鴻為起訴書附表編號59所示犯嫌部分:被告劉修鴻否認該次犯行,辯稱:該次係由被告湯景宏負責聯繫及到場交易等語(見偵字18438 號卷三第170 頁及其反面)。而證人潘禮茂於警詢時證稱其僅記得該次交易對方係開黑色車輛,然其不記得是何人至現場與其完成毒品交易等語(見偵字18438 號卷二第76頁至第77頁),復於偵查時證述:其無法確認是何人與其交易等語(見偵字18438 號卷二第93頁反面至第94頁),則依證人潘禮茂前開證詞,實難遽認該次交付毒品之人為被告劉修鴻。且通訊監察譯文僅能證明證人潘禮茂有與持該工作機之人聯絡毒品交易之人,然該與之聯繫之人是否即為被告劉修鴻,不得而知,是被告劉修鴻所辯,並非不可採,公訴人就此部分所提出之證據,仍有合理懷疑存在。

三、綜上,此部分依公訴人所舉之證據與所指出之證明方法,尚未足使本院確信被告湯景宏涉有如起訴書附表編號9 、11、67、76所示之犯行;被告劉修鴻涉有如起訴書附表編號59之犯行;被告游禎有涉有如起訴書附表編號76之犯行,又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證被告有公訴人所指之犯行,揆諸前開說明,此部分自應為被告游禎有、湯景宏、劉修鴻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第301 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何嘉仁提起公訴,檢察官李承陶到庭執行職務。

(原定宣判期日,因颱風停止上班,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第1 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3 年。

前項之強制工作,準用刑法第90條第2 項但書、第3 項及第98條第2 項、第3 項規定。

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他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出售財產、商業組織之出資或股份或放棄經營權。

二、配合辦理都市更新重建之處理程序。

三、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報酬。

四、履行債務或接受債務協商之內容。前項犯罪組織,不以現存者為必要。

以第 5 項之行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者,亦同。

第 5 項、第 7 項之未遂犯罰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檢察官偵查起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宏任

法 官 潘曉萱

法 官 張瑾雯

書記官 王岫雯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被告即│接聽販毒│販毒工作機│購毒者  │交易時間      │交易地點    │毒品種類、數量│    備註            │     主文                           │
│    │共犯  │電話及外│門號      │        │              │            │、金額(新臺幣│                    │                                    │
│    │      │出交付毒│          │        │              │            │)            │                    │                                    │
│    │      │品者    │          │        │              │            │              │                    │                                    │
├──┼───┼────┼─────┼────┼───────┼──────┼───────┼──────────┼──────────────────┤
│1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5 月16日│平鎮區中豐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5時35分      │1 段281  之1│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號7-11前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6 月5 日│中壢區龍崗國│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4時21分      │小萊爾富前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6 月8 日│龍岡加油站  │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8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20時23分      │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4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6 月10日│中壢區龍崗國│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20時37分      │小萊爾富前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5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5 月9 日│中壢區龍興派│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7時25分      │出所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6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5 月16日│中壢區龍門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9時          │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7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5 月17日│中壢區龍岡圓│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3時53分      │環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8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5 月29日│中壢區內壢郵│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8時46分      │局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9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6 月7 日│中壢區龍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7時40分      │7-11超商附近│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0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6 月8 日│大溪區仁和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5時13分      │轉大溪交流道│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右手邊湯包店│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前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1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6 月9 日│中壢區普忠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5時19分      │7-11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2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6 月26日│中壢區後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9時34分      │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3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龍昌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21時30分      │324 巷23號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4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黃榮恩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龍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8時02分      │7-11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5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5 月11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19分      │83之1 號    │6000元        │  。                │肆年。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
│    │      │        │          │        │              │            │              │2.既遂。            │,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
│    │      │        │          │        │              │            │              │                    │                                    │
├──┼───┼────┼─────┼────┼───────┼──────┼───────┼──────────┼──────────────────┤
│16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年5月15日17│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時24分        │83之1 號    │6000元        │  。                │肆年。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
│    │      │        │          │        │              │            │              │2.既遂。            │,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
│    │      │        │          │        │              │            │              │                    │                                    │
├──┼───┼────┼─────┼────┼───────┼──────┼───────┼──────────┼──────────────────┤
│17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年6月10日16│中壢區中正路│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時7分         │33之1 號    │6000元        │  。                │肆年。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拾月。                    │
├──┼───┼────┼─────┼────┼───────┼──────┼───────┼──────────┼──────────────────┤
│18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6 月25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25分      │83之1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19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16分      │83之1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0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07月06日│中壢區峇里島│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2時10分      │汽車旅館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1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5 月29日│大溪區大溪交│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2時13分      │流道旁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2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6 月8 日│平鎮區東安國│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4 分      │中斜對面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3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6 月10日│中壢區龍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2時45分      │7-11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4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6 月25日│平鎮區新勢公│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17分      │園旁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5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6 月27日│中壢區中壢簡│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4時33分      │易庭前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6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民權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7 分      │398 號古華花│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園飯店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7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方思蓉  │107 年5 月13日│中壢區中園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4時59分      │36之2 號冠世│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界社區大樓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8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彭宇菘  │107 年5 月10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21時57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29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彭宇菘  │107 年6 月28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1時09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0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彭宇菘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普忠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4時48分      │21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1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彭宇菘  │107 年7 月3 日│中壢區龍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8時43分      │712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2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曹榮翰  │107 年5 月8 日│中壢區南園二│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5時5 分      │路296 巷52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社區大樓前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3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曹榮翰  │107 年5 月10日│龍岡加油站  │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25分      │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4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曹榮翰  │107 年5 月13日│中壢區南園二│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17分      │路296 巷52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社區大樓前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5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曹榮翰  │107 年5 月15日│中壢區南園二│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        │16時20分      │路296 巷52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社區大樓前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6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何若慈  │107 年5 月28日│中壢區龍岡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彭勝評  │20時16分      │2 段326 號萊│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爾富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7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5 月16日│平鎮區南平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年籍不詳│15時30分至45分│180 之1 號統│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之男子  │              │一超商技嘉門│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市前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8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5 月17日│平鎮區夢想家│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年籍不詳│17時13分至14分│社區( 南平路│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之男子  │              │000 -000號)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39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6 月26日│八德區高城六│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湯景宏│        │          │年籍不詳│20時50分至52分│街63號大樓後│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之女子  │              │門          │              │2.既遂。            │湯景宏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
│    │      │        │          │        │              │            │              │                    │期徒刑參年捌月。                    │
├──┼───┼────┼─────┼────┼───────┼──────┼───────┼──────────┼──────────────────┤
│40  │游禎有│ 湯景宏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5 月14日│中壢區民權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18時54分      │398 號古華花│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園飯店      │              │2.既遂。            │                                    │
│    │      │        │          │        │              │            │              │3.被告湯景宏非本次起│                                    │
│    │      │        │          │        │              │            │              │  訴範圍。          │                                    │
├──┼───┼────┼─────┼────┼───────┼──────┼───────┼──────────┼──────────────────┤
│41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曹榮翰  │107 年5 月18日│中壢區南園二│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51分      │路296 巷52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社區大樓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2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5 月9 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 時19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公園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3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5 月12日│中壢區自強一│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9 時57分      │路與自強二路│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口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4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5 月14日│中壢區金鋒四│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 時56分      │街口        │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5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5 月17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0 時12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6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5 月30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44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的麥當勞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7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7 月2 日│中壢區龍岡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3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48分      │二段326 號萊│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爾富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8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彭宇崧  │107 年7 月4 日│中壢區環中東│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52分      │路2 段176 號│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的麥當勞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49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5 月13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0 時25分      │63巷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0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5 月29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6 時22分      │63巷3 號    │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1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6 月4 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 時45分      │63巷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2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6 月27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0 時16分      │63巷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3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6 月27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3時23分      │63巷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4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吳定蓮  │107 年6 月29日│中壢區美豐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 時13分      │63巷3 號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5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05月11日│中壢區普忠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0時5 分      │的7-11超商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56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05月13日│健行路跟龍岡│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5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34分      │路口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3.起訴書誤載為「中壢│參年柒月。                          │
│    │      │        │          │        │              │            │              │  區環西路2 段300 巷│                                    │
│    │      │        │          │        │              │            │              │  8 之2 號法國之星社│                                    │
│    │      │        │          │        │              │            │              │  區」,逕予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潘禮茂  │107 年05月17日│中壢區環西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3時31分      │2 段300 巷8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之2 號法國之│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星社區      │              │                    │參年柒月。                          │
│    │      │        │          │        │              │            │              │                    │                                    │
├──┼───┼────┼─────┼────┼───────┼──────┼───────┼──────────┼──────────────────┤
│58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5 月16日│平鎮區廣泰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年籍不詳│3 時34分      │上壢新醫院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之成年男│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子      │              │            │              │                    │參年柒月。                          │
│    │      │        │          │        │              │            │              │                    │                                    │
├──┼───┼────┼─────┼────┼───────┼──────┼───────┼──────────┼──────────────────┤
│59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5 月29日│中壢區中園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0│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年籍不詳│3 時17分      │36之2 號「冠│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之成年男│              │世界社區大樓│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子      │              │」          │              │                    │參年柒月。                          │
│    │      │        │          │        │              │            │              │                    │                                    │
├──┼───┼────┼─────┼────┼───────┼──────┼───────┼──────────┼──────────────────┤
│60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方思蓉  │107年7月3日5時│中壢區中園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2分          │36之2 號「冠│1500元        │。                  │參年拾月。                          │
│    │      │        │          │        │              │世界社區大樓│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1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何若慈  │107 年6 月5 日│中壢區龍岡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7 時19分      │2 段326 號萊│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爾富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2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6 月10日│平鎮區中豐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9 │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7 分      │加油站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3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7 月4 日│龍岡國小前萊│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1│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4 時17分      │爾富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4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呂誌偉  │107 年7 月6 日│平鎮區獅子林│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00時30分      │地區        │15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5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陳怡菁  │107 年05月28日│平鎮區金陵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3│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1時21分      │五段255 號7 │2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11 超商前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6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陳怡菁  │107 年06月10日│中壢普忠路地│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3 時19分      │下道上來,左│2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手邊7 -11 商│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店前        │              │                    │參年柒月。                          │
├──┼───┼────┼─────┼────┼───────┼──────┼───────┼──────────┼──────────────────┤
│67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馮政龍  │107 年05月28日│中壢區健行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1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2時43分      │48號金大腳養│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生館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8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06月10日│中壢區龍興國│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0時37分      │中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69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06月29日│中壢區龍昌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2時          │324 巷路口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70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陳郁璽  │107 年07月03日│中壢區龍興派│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08時41分      │出所附近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71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黃榮恩  │107 年06月03日│中壢區龍慈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2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1 時50分      │與龍川街附近│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72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05月13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2│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23時57分      │38之1 號    │5000元        │  。                │肆年。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捌月。                          │
├──┼───┼────┼─────┼────┼───────┼──────┼───────┼──────────┼──────────────────┤
│73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05月18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4│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8 時37分      │38之1 號    │5000元        │  。                │肆年。。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捌月。                          │
├──┼───┼────┼─────┼────┼───────┼──────┼───────┼──────────┼──────────────────┤
│74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06月04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5│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4 時55分      │38之1 號    │7000元        │  。                │肆年。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捌月。                          │
├──┼───┼────┼─────┼────┼───────┼──────┼───────┼──────────┼──────────────────┤
│75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沈彥佐  │107 年06月06日│中壢區自忠街│愷他命5 公克,│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46│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3 時1 分      │38之1 號    │5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76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張翔斯  │107 年7 月7 日│中壢區中正路│愷他命1 小包,│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67│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        │3 時1 分      │592號       │1000元        │  。                │參年拾月。                          │
│    │      │        │          │        │              │            │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        │              │            │              │                    │參年柒月。                          │
├──┼───┼────┼─────┼────┼───────┼──────┼───────┼──────────┼──────────────────┤
│77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5 月30日│桃園市桃園區│愷他命,數量不│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8│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劉修鴻│        │          │年籍不詳│0 時37分      │天上人間(桃│詳,6500元    │  。                │肆年。                              │
│    │      │        │          │之成年男│              │園市桃園區復│              │2.既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
│    │      │        │          │子      │              │興路99號)   │              │                    │參年捌月。                          │
│    │      │        │          │        │              │            │              │                    │                                    │
├──┼───┼────┼─────┼────┼───────┼──────┼───────┼──────────┼──────────────────┤
│78  │游禎有│ 劉修鴻 │0000000000│真實姓名│107 年7 月9 日│中壢區永興街│愷他命,數量不│1.同起訴書附表編號79│游禎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
│    │劉修鴻│        │          │年籍不詳│4時           │37號前      │詳(未遂)    │  。                │徒刑壹年拾月。                      │
│    │      │        │          │之成年男│              │            │              │2.未遂。            │劉修鴻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
│    │      │        │          │子      │              │            │              │                    │徒刑壹年柒月。                      │
└──┴───┴────┴─────┴────┴───────┴──────┴───────┴──────────┴──────────────────┘
附表二
┌──┬───────────┬───────────────┐
│編號│扣案物名稱及數量      │          備註                │
│    │                      │                              │
├──┼───────────┼───────────────┤
│ 1  │白色晶體1 袋(含與該毒│驗前含袋毛重合計95.0180 公克、│
│    │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淨重合計93.5280 公克、鑑驗取用│
│    │1 個)                │0.0518公克、驗餘量合計93.4762 │
│    │                      │公克,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87│
│    │                      │.4%,純質淨重81.7435 公克,沒│
│    │                      │收。至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0.0518│
│    │                      │公克部分無庸宣告沒收。        │
├──┼───────────┼───────────────┤
│ 2  │白色晶體4 袋(含與該毒│驗前含袋毛重合計4.4380公克、淨│
│    │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重合計3.1220公克、鑑驗取用0.02│
│    │7個                   │88公克、驗餘量合計3.0932公克,│
│    │                      │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87.9%,│
│    │                      │純質淨重2.7442公克,均沒收。至│
│    │                      │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0.0288公克  │
│    │                      │部分無庸宣告沒收。            │
├──┼───────────┼───────────────┤
│ 3  │白色微黃晶體17袋(含與│驗前含袋毛重合計42.6430 公克、│
│    │該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淨重合計35.7010 公克、鑑驗取用│
│    │裝袋34個)            │0.0539公克、驗餘量合計35.6471 │
│    │                      │公克,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  │
│    │                      │94.4%,純質淨重33.7017 公克,│
│    │                      │均沒收。至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  │
│    │                      │0.0539公克部分無庸宣告沒收。  │
│    │                      │                              │
│    ├───────────┼───────────────┤
│    │白色晶體1 袋(含與該毒│驗前含袋毛重合計0.3340公克、淨│
│    │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重合計0.1310公克、鑑驗取用0.01│
│    │1 個)                │19公克、驗餘量合計0.1191公克,│
│    │                      │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92.5%,│
│    │                      │純質淨重0.1212公克,沒收。至因│
│    │                      │鑑驗用罄之愷他命0.0119公克部分│
│    │                      │無庸宣告沒收。                │
├──┼───────────┼───────────────┤
│    │白色微黃晶體1 袋(含與│驗前含袋毛重合計5.1930公克、淨│
│    │該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重合計4.6700公克、鑑驗取用0.01│
│    │裝袋2 個)            │36公克、驗餘量合計4.6564公克,│
│    │                      │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92.0%,│
│    │                      │純質淨重4.2964公克,沒收。至因│
│    │                      │鑑驗用罄之愷他命0.0136公克部分│
│ 4  │                      │無庸宣告沒收。                │
│    ├───────────┼───────────────┤
│    │白色晶體15袋(含與該毒│驗前含袋毛重合計20.2260 公克、│
│    │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淨重合計14.5660 公克、鑑驗取用│
│    │29個)                │0.1521公克、驗餘量合計40.6129 │
│    │                      │公克,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  │
│    │                      │95.8%,純質淨重39.0529 公克,│
│    │                      │均沒收。至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  │
│    │                      │0.1521公克部分無庸宣告沒收。  │
│    │                      │                              │
├──┼───────────┼───────────────┤
│    │白色微黃晶體1 袋(含與│驗前含袋毛重合計41.6600 公克、│
│ 5  │該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淨重合計40.7650 公克、鑑驗取用│
│    │裝袋1 個)            │0.0136公克、驗餘量合計4.6564公│
│    │                      │克,鑑驗Ketamine成分,純度92.0│
│    │                      │%,純質淨重4.2964公克,沒收。│
│    │                      │至因鑑驗用罄之愷他命0.0136公克│
│    │                      │部分無庸宣告沒收。            │
├──┼───────────┼───────────────┤
│ 6  │電子磅秤1台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販賣第三│
│    │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 7  │夾鏈袋(小)7包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預備販賣│
│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均沒收。│
├──┼───────────┼───────────────┤
│ 8  │夾鏈袋(大)1包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預備販賣│
│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 9  │封口機1台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販賣第三│
│    │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 10 │點鈔機1台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販賣第三│
│    │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 11 │新臺幣32,000元        │被告游禎有之犯罪所得,沒收。  │                                                    │
├──┼───────────┼───────────────┤
│ 12 │新臺幣3,300元         │被告游禎有之犯罪所得,沒收。  │
├──┼───────────┼───────────────┤
│ 13 │中國信託銀行存摺1 本(│供本案如附表一編號77之販賣第三│
│    │帳號:000000000000號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然無刑法上重│
│    │)                    │要性,不予沒收。              │
├──┼───────────┼───────────────┤
│ 14 │中壢區龍仁路35號12樓房│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犯罪組織│
│    │屋租賃契約書1本       │使用,然無刑法上重要性,不予沒│
│    │                      │收。                          │
├──┼───────────┼───────────────┤
│ 15 │P .P由任袋( 夾鏈袋) 1 │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預備販賣│
│    │包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 16 │中壢區龍仁路35號12樓房│被告湯景宏所有,供本案犯罪組織│
│    │屋租賃契約書2本       │使用,然無刑法上重要性,不予沒│
│    │                      │收。                          │
├──┼───────────┼───────────────┤
│ 17 │新臺幣3,900元         │被告湯景宏之犯罪所得,沒收。  │
├──┼───────────┼───────────────┤
│ 18 │黑色Infocus 手機1支(I│被告游禎有所有,供本案聯絡販賣│
│    │MEI:000000000000000;│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門號:0000000000)     │                              │
├──┼───────────┼───────────────┤
│ 19 │金色Infocus 手機1支 (│被告游禎所有,供本案聯絡販賣第│
│    │IMEI:000000000000000 │三級毒品愷他命使用,沒收。    │
│    │;門號:0000000000)   │                              │
├──┼───────────┼───────────────┤
│ 20 │新臺幣97,800元中之14,9│被告劉修鴻之犯罪所得,沒收。  │
│    │00元                  │                              │
├──┼───────────┼───────────────┤
│ 21 │黑色自用小客車1 輛(車│被告湯景宏所有,供本案販賣第三│
│    │牌號碼6119-B8號)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不予沒收。  │
├──┼───────────┼───────────────┤
│ 22 │黑色自用小客車1 輛(車│被告劉修鴻所有,供本案販賣第三│
│    │牌號碼3817-HC號)     │級毒品愷他命使用,不予沒收。  │
└──┴───────────┴───────────────┘
附表三
┌──┬───────────┬───────────────┐
│ 1  │新臺幣45,000元        │無從證明係本案犯罪所得。      │
├──┼───────────┼───────────────┤
│ 2  │新臺幣13,800元        │無從證明係本案犯罪所得。      │
├──┼───────────┼───────────────┤
│    │黑色IPHOEN8 PLUS手機1 │被告游禎有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3  │支( 含SIM 卡;IMEI:35│聯絡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
│    │0000000000000 ;門號:│犯罪使用。                    │
│    │0000000000)           │                              │
├──┼───────────┼───────────────┤
│    │黑色IPHOEN8 手機1 支( │被告游禎有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4  │含SIM 卡;IMEI:352993│聯絡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
│    │000000000 ;門號:0981│犯罪使用。                    │
│    │953193)               │                              │
├──┼───────────┼───────────────┤
│ 5  │銀色IPHOEN10手機1  支(│謝美麗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聯絡│
│    │含SIM 卡;IMEI:359408│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000000000 ;門號:0984│使用。                        │
│    │214936)               │                              │
├──┼───────────┼───────────────┤
│ 6  │龍興庭滿停車場租約證明│無從證明供本案販賣第三級毒品愷│
│    │單1 張                │他命或組織犯罪使用。          │
├──┼───────────┼───────────────┤
│ 7  │K盤(含刮板)1組        │被告游禎有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8  │白色Infocus 手機1 支(│謝美麗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聯絡│
│    │無SIM 卡;IME1:353734│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000000000 IME2:353734│使用。                        │
│    │000000000)            │                              │
├──┼───────────┼───────────────┤
│ 9  │BMW咖啡包8包          │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0 │黑色IPHOEN7 手機1 支( │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含SIM 卡;IMEI:356767│聯絡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
│    │000000000 ;門號:0915│犯罪使用。                    │
│    │302707)               │                              │
├──┼───────────┼───────────────┤
│ 11 │黑色IPHOEN6 手機1 支(│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無SIM 卡;IMEI :35836│聯絡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
│    │0000000000)          │犯罪使用。                    │
├──┼───────────┼───────────────┤
│ 12 │車位租賃契約書1件     │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3 │廷滿停車場租約證明單1 │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件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4 │新臺幣97,800元中之82,9│被告劉修鴻所有,無從證明係本案│
│    │00元                  │犯罪所得。                    │
├──┼───────────┼───────────────┤
│ 15 │電子磅秤1台           │被告劉修鴻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6 │夾鏈袋1包             │被告劉修鴻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使│
│    │                      │用。                          │
├──┼───────────┼───────────────┤
│ 17 │紅色IPHOEN7 手機1 支(│被告劉修鴻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未解鎖)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8 │K盤(含刮板)1組        │被告劉修鴻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罪│
│    │                      │使用。                        │
├──┼───────────┼───────────────┤
│ 19 │ 梅片6粒              │被告湯景宏所有,無從證明供本案│
│    │                      │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組織犯  │
│    │                      │使用。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984號於民國 108 年 10 月 01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