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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punica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必須在客觀上有足以引起社會上一般人之同情而可憫恕者。
wuangshang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人員
*依法律加重或減輕者,仍可依此條酌量減輕其刑。
*酌量減輕其刑,必須犯罪另有特殊之原因與環境,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者,使有其適用。(105台上字第2920號、100台上字第744號)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情可憫恕、情輕法重),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江玉林師:審判者之淚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