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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上字第765號民事判決預覽 ↗
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被上 日止,按月給付被上訴人蔡陳寶蓮361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866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臺南縣永康市公所因97年度訴字第866號返還土地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本件上訴人人主張被上訴人台南縣永康市公所無權占有97年度訴字第866號判決附表三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土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277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告是否因此不得請求被告返還土地?㈤本件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之1之規定?㈥原告提起本件訴訟,是否構成權利濫用?㈦原告得否請求被告返還系爭土地?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度司調字第62號民事裁定預覽 ↗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林麗珍間因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事件聲請調解,惟未表明應返還土地之地段地號及應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之面積,致本院無法核定標的價額,本院於民國101年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87號民事裁定預覽 ↗
原告起訴狀載訴之聲明請判決:被告應將坐落宜蘭縣○○鄉○○○段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上之地上物拆除並返還土地予原告,並陳以預估請求返還土地面積約15坪。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86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就原告請求之損害賠償部分,核屬以一訴附帶請求,應不併算其價額,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原告請求返還土地之價額計算。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69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元)第二審裁判費備註1第一項被告簡勝淵、簡錦銘、簡錦村應將坐落嘉義縣○○鎮○○○○段0000地號土地上如附圖所示建物編號B1部分面積139.79平方公尺之地上物拆除,並將上開占用土地騰空返還土地共有人全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中簡附民字第1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元,並自民國95年6月1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1206元;③庚○○69968元,並自民國95年6月1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603元;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補字第215號民事裁定預覽 ↗
㈣宜蘭縣頭城鎮○○段000地號土地:8,400元/㎡(公告土地現值)x4.26㎡(請求返還土地面積)=35,784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31號民事裁定預覽 ↗
四、本院審酌相對人鄭垂朱為相對人王義平之配偶,有戶籍謄本附於本院前開返還土地事件卷內可憑,且鄭垂朱與王義平同為本院前開返還土地事件之被告,另相對人鄭垂朱亦於本件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中委任林益堂律師到庭表明願意擔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4080號民事判決預覽 ↗
陳夜自112年12月1日起至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止,按月給付原告653元。
屏東簡易庭104年度屏補字第484號民事裁定預覽 ↗
復按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應以原告因被告返還土地所得受之利益為訴訟標的。二、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補字第140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其訴之利益仍為返還土地,應以該返還土地之價值作為本件之起訴利益,至於訴之聲明第三大項係請求被告給付相當租金之利益,性質上為返還土地訴訟附帶請求孳息、損害賠償,此部分不併算其價額;故本件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補字第192號民事裁定預覽 ↗
關於原告請求返還土地所有權狀部份,原告主張該土地105年之申報地價為每平方公尺新臺幣(下同)36000元,交易價額為160萬元,有原告民國105年5月27日民事申請返還土地所有權狀可稽,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上字第762號民事判決預覽 ↗
+321=652),及自92年9月12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上訴人邱寬明16元」之記載,應依序更正為「自97年9月12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黃永雄應付:1,93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第512號民事裁定預覽 ↗
(起訴請求返還土地面積235.58平方公尺×公告現值9,600元/平方公尺=2,261,568元),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15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段000○000○0地號土地:48,300元/平方公尺(102年1月公告現值)x73.5平方公尺(請求返還土地面積)=3,550,050元。
桃園簡易庭九十二年度桃簡字第一五三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爰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請求被告將其等於系爭土地上之上開建物拆除,返還土地與原告,並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依系爭土地申報地價年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年8月1,714元自110年9月1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9110年9月1,714元自110年10月1日起至返還土地之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10110年10月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1年度重上字第25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公告現值8,167元×被上訴人請求返還土地面積313.96㎡)+(第1083地號土地公告現值8,300元×被上訴人請求返還土地面積1.54㎡)+(第1084地號土地公告現值8,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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