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函釋命中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24條第3款所稱「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以故意為限
廢/停 貴院函詢有關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8條規定,依法繳納空氣 污染防制費之固定污染源,有偽造、變造或以故意方式短報或漏報與空氣 污染防制費計算有關資料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排放係數核算該污染源 排放量之2倍計算空氣污染防制費一案
貴院函詢有關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 18 條規定,依法繳納空氣污染 防制費之固定污染源,有偽造、變造或以故意方式短報或漏報與空氣污染 防制費計算有關資料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排放係數核算該污染源排放 量之 2 倍計算空氣污染防制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管機關作成罰鍰處分前,雇主已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給付職業災 害補償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所規定期限部分,依行政罰法第 7 條規定,雇主如未有故意或過失,並已依法定標準給予補償,不生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之處罰問題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如於職業工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縱其 加保期間並無工作,仍非失業勞工身分,而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又投保單位如故意為非在職人員辦理參加勞保手續,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保 險給付,並取消該被保險人資格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5.03.21 台 85 勞保 3 字第 106717 號函所稱無故 意犯罪行為,係指被保險人或其父母無勞工保險條例第 26 條規定知故意 犯罪行為而言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33 條所稱不實領取,係指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 行為領取津貼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又行為人不論主觀上係出 於故意或過失,只要客觀上有不實領取津貼之事實,均屬不實領取之範疇 ;至於 2 年內不得申請本辦法津貼,則自領取津貼者經原發給津貼單位 作成撤銷、廢止、終止津貼給付並追繳已領取津貼之處分合法送達受處分 人之次日起算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時,應注意不得有故意擇期刊登,以不利於該廠商參與特定採購為目的之意圖
申請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如確已積極申辦被繼承人之所有財產之繼承登記,倘仍有遺漏,其再次申辦繼承登記時,因非屬申請人之故意或過失,得視為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期間
民眾放置資源回收物於政府設置回收點(站),固可認其故意放棄其對該回收物原有之持有支配關係,惟可認政府環保單位於同時對該回收物形成新的持有支配關係,若有拾荒者、回收商基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任意取走回收點(站)之回收物,似已該當刑法普通竊盜罪之構成要件,其有破壞安全設備情事者,更可構成同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竊盜罪之刑責
列報空櫃經查獲實際載有貨物須出於故意或過失始可處罰
二20營利事業銷貨價格低於時價經調查係故意壓低者應依短報處罰
一3故意隱匿之欠稅不因破產和解而當然消滅有關稅捐保全規定仍可適用
列報空櫃經查獲實際載有貨物須出於故意過失始可處罰
營利事業銷貨價格低於時價經調查係故意壓低者應依短報處罰
故意隱匿之欠稅不因破產和解而消滅有關稅捐保全規定仍可適用
董事對於第三人之責任,原不以該董事有故意或過失為成立之條件
預覽
主管機關函釋即點即預覽,不用跳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