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金重訴字第16號刑事判決
,而有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具體理由」,而作成不受理決議。
,而有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具體理由」,而作成不受理決議。
,而有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具體理由」,而作成不受理決議。
,而有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具體理由」,而作成不受理決議。
因此,原告主張原處分、訴願決定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云云,自屬無據。
且上述管制命令,乃是依據都市計畫法所明確授權,已如前述,故原告主張原處分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等語,核屬無據,並無可採。
廢止、改道,但其規範目的,實僅供建築基地指定建築線之用,而與道路管理無關,亦未侵害私人財產權,是在欠缺明文,本件復涉及被上訴人所有系爭土地所有權應否受限制,依前述法律保留原則
統一性與全國民眾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之公平,不因裁決人員不同,而生偏頗,寓有避免各裁罰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四、沒收:㈠按刑法之沒收,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兼具一般預防效果保安處分性質及剝奪不法利得之類似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性,係對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
四、沒收(一)按沒收兼具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性質,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規定,嗣於91年7月3日始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即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得逕行舉發之規定,基於法律保留原則
五、沒收㈠、按沒收兼具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性質,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四、沒收部分(一)按沒收兼具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性質,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又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之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體系,就關於給付行政措施,應屬低密度法律保留,是以給付行政措施應對何一群體、何種事項為給付,給付之種類,項目為何
前開規則及規定內容並未逾越母法之授權範圍及規範目的,於法律保留原則無違,自得予以適用。
又按,犯罪所得之沒收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上開辦法係國防部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之1條第2項規定所訂定,並報請行政院核定,核與母法之本旨並無違背,並未逾越母法授權,亦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本院自得予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