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度消債更字第196號民事判決
理由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12,000,000元者
理由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12,000,000元者
二、按破產,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破產宣告時屬於破產人之一切財產,及將來行使之財產請求權。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無法與最大債權人達成前置協商調解之詳細原因,以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理由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無法與最大債權人達成前置協商調解之詳細原因,以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
茲因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8,580,000元,惟未按期攤還本息,依約已喪失期限利益,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尚積欠本金8,375,273元及其利息、違約金未清償。債務
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林晉校陳子安被告林群翔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
理由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原告固以被告未依系爭調解書按期履行,而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清償債務,惟此乃原告得否憑系爭調解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之問題,非得就同一訴訟標的得再行起訴請求。
,例如清償、提存、抵銷、免除、混同、債權讓與、債務承擔、更改、消滅時效完成、解除條件成就、契約解除或撤銷、另訂和解契約,或其他類此之情形;所謂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例如債權人同意延期清償、債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訴訟代理人江冠毅被告鍏進工業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唐進成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
經查,債務人所列舉之開支明細,每月已挪出1,000元用以清償債務,符合法定盡力清償標準。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無法與最大債權人達成前置協商調解之詳細原因,以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
經查,債務人所列舉之開支明細,每月已挪出1,000元用以清償債務,符合法定盡力清償標準。
經查,債務人所列舉之開支明細,每月已挪出1,400元用以清償債務,符合法定盡力清償標準。
三、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無法與最大債權人達成前置協商調解之詳細原因,以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
併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體說明有何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等情事?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蓋聲請狀檢附者為113年12月版本,不可沿用舊資料)四、請補正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具體說明債務種類、債務發生原因、積欠債務原因、本件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