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簡易庭114年度羅小字第270號民事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羅小字第270號原告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呈展被告廖怡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羅小字第270號原告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呈展被告廖怡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游弘誠律師黃仕翰律師黃彥儒律師被告陳柱正被告楊金順訴訟代理人巫家佑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相對人即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林純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114年度重訴字第943號原告陳安潔被告全俊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蕭敏敏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
114年度北簡字第6881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王彥力被告洪俊賢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385號原告施文超被告李京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7日內,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年度中補字第2174號原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財育訴訟代理人李宗益被告賴政超即賴榮德之繼承人一、上列原告因返還借款事件
二、經查,本件原告起訴聲明係對於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15204號返還借款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就被告請求超過新臺幣(下同)1,016,424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341號聲請人李豐裕上列聲請人與林芷儀間請求代位返還借款事件,聲請人聲請更正及補充本院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判決
被告亨徠興業有限公司兼上列一人法定代理人蔡宛蓉被告亨信紙業有限公司兼上列一人法定代理人蔡長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5225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李世民魏兆延被告劉佳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5166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周煥庭魏兆延被告劉光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廖松岳訴訟代理人江姿穎被告游智凱蔡宜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年度北簡字第6081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林純瀅被告黃鈺霏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114年度北簡字第1977號原告力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宮文萍訴訟代理人蔡辰翔被告童忠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被告雖確實有向原告借款60萬元,但亦有約定待被告出售房屋後再清償予原告,被告並無不返還借款等語,資為抗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544號聲請人鄭崇文律師(即江志泓之遺產管理人)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吳明憲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聲請人對於本院民國114年8月11日所為之判決聲請更正
張華軒被告錢卓樊(即錢仁和之繼承人)錢政杰(即錢仁和之繼承人)錢書庭(即錢仁和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吳炳毅律師被上訴人柯欐潔訴訟代理人林東乾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謝佩容被告威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孝昌被告陳玉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