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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40 筆
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第 10預覽 ↗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處理: 一、住宿者罹患疾病或意外傷害有就醫必要時,應協助就醫。 二、住宿者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應予制止,必要時報警處…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第 10預覽 ↗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金融主管機關受託統一管理信用合作社暫行辦法第 10預覽 ↗
信用合作社不能清償存款債務時,該合作社之理事及經理人應負連帶清償之責。 前項責任於理事經理人解任後經過二年,方得解除。但信用合作不能清償存款債務係可歸責於理事或…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 10預覽 ↗
主管機關應綜合特定財團法人之風險評估內容及其他必要資訊,適時公開態樣或指引報告。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公開前,得邀集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及相關機關參與。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辦法第 10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 10預覽 ↗
地方主管機關為調查性騷擾申訴案件,除自行調查外,得洽請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之專業人士或團體協助;必要時,得請求警察機關協助。調查完成後,作…
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第 10預覽 ↗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十五日前,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報前半年之營運及操作紀錄,其申報格式及保存方式,準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 10預覽 ↗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訴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開始調查,並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訴人。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 10預覽 ↗
專業輔導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應予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為專業輔導人員: 一、經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
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設置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辦法第 10預覽 ↗
工業主管機關委託公民營事業經營管理工業區,應訂定經營期限,並得視個案特性向其收取權利金。 前項權利金之收取相關事項,應於委託契約中明定。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 23 條預覽 ↗
前條成品槽之油燃料種類成分變更時,銷售者或進口者於出槽前未重新進行檢測並申報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二倍核算相關批次應繳納之費額…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75 條預覽 ↗
公私場所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短報或漏報與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有關資料者,各級主管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移動污染源…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經我國與他國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法人與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簽訂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相互承認協定或協議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告該國家…
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第 12 條預覽 ↗
十二、納稅義務人不服海關認定之產地提起行政救濟案件,除納稅義務人依據關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請求貨物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者外,海關得逕依行政救濟程序辦…
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第 3 條預覽 ↗
地方主管機關認可公私場所之既存固定污染源各類污染物排放量之依據如下: 一、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收費辦法)規定之排…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 11 條之 1預覽 ↗
首次納管之事業,於依規定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之當年度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適用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前項所…
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3 條預覽 ↗
審議委員會每月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列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指派他人代理。開會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審議委員會會議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空氣污染防制費減免辦法第 12 條預覽 ↗
公私場所取得購置成本減免者,應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於廠內備妥相關資料,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公私場所取得耗材費用減免者,應檢送防制設備現…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55 條預覽 ↗
依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應繳納碳費,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短報或漏報與碳費計算有關資料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查核結果核算排放量,並以碳費收費費率之二倍計算其…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本辦法適用對象,指應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業主之營建工程。但下列營建工程,不在此限: 一、應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其費額未達新臺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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