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法規
共 3,843 筆
民事訴訟法第 358 條預覽 ↗
文書之證據力-私文書
民事訴訟法第 357 條預覽 ↗
文書之證據力(三)-私文書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強制執行法第三十條之一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第三項、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訂定之。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2 條預覽 ↗
本辦法所稱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係指送方使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就強制執行文書進行傳送,受方可於司法院服務平…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3 條預覽 ↗
執行法院應設置可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及收受強制執行文書之科技設備,指定專人辦理相關執行文書之傳送及收受事務,並將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公告週知。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4 條預覽 ↗
強制執行事件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強制執行法第二章第五節所定之第三人、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委託處理強制執行相關事務之人及其代理人,得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該平台已…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5 條預覽 ↗
送方傳送強制執行文書,於電子資料傳送至司法院服務平台時,發生提出或送達受方之效力,並得以司法院服務平台之傳送或自動回復紀錄證之。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6 條預覽 ↗
送方依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規定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完成強制執行書狀、函文或鑑定報告傳送者,發生提出書狀、函文或鑑定報告原本予執行法院之效力。 執行法院依第四條第二項…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7 條預覽 ↗
債權人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聲請強制執行,有二件以上執行名義者,應依其件數,分次聲請強制執行及傳送。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8 條預覽 ↗
依第四條使用以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收受強制執行文書者,得以書狀向執行法院陳明終止使用該平台傳送收受文書。 前項終止使用,於陳明狀送達執行法院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 9 條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0 條預覽 ↗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1 條預覽 ↗
本標準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2 條預覽 ↗
復審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錄復審事件卷宗內文書或原處分機…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3 條預覽 ↗
復審人或其代理人重製或複製前條之文書資料,依復審文書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但自備手機、照相機或攝影機等設備,經保訓會同意翻拍或攝影復審文書者…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4 條預覽 ↗
再申訴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八十四條、再審議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準用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請求者,其收費標準,依前二條規定。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5 條預覽 ↗
本標準所定之費用,其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 6 條預覽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第 1 條預覽 ↗
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會議議事文書之印製,依本辦法之規定。
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第 1 條預覽 ↗
本規則依公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