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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 第 78 條(選任解任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之裁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法院選任或解任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時,於裁定前得訊問利害關係人
  2. 對於法院選任或解任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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