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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108 條

下列事件為收養非訟事件: 一、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項認可收養事件。 二、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第二項後段認可終止收養事件。 三、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之一第一項許可終止收養事件。 四、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第一項宣告終止收養事件。 五、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後段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後段所定宣告終止收養事件。 六、依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二十條所定收養關係所生之前五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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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108條的規定,下列事件為收養非訟事件: 一、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項認可收養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收養人向法院申請認可收養的案件。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法院應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並參考主管機關或兒童福利機構的調查報告和建議。 例子:一個成年人向法院申請收養一名未成年人作為養子。法院收到申請後,會考慮到被收養人的最佳利益,並將審核收養人的條件、經濟能力、家庭環境等因素來決定是否認可收養。 二、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第二項後段認可終止收養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收養人申請終止收養的案件。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法院需要確認有充分的理由來終止收養。 例子:一名被收養人已成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終止收養,法院需要審查是否有足夠且合理的理由來終止收養,如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或不合適。 三、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之一第一項許可終止收養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被收養人申請許可終止收養的案件。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法院需要確認被收養人的申請是否有正當理由來許可終止收養。 例子:一名被收養人成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許可終止收養,法院需審查是否有足夠的理由來許可終止收養,如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或無法維持。 四、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第一項宣告終止收養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收養人宣告終止收養的案件。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法院需要確認收養人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和相關程序。 例子:一名收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終止收養,法院需審核該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和相關程序,如是否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宣告終止收養的理由。 五、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後段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後段所定宣告終止收養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根據兒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定宣告終止收養的案件。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法院需要依法審查相關法條及證據。 六、依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二十條所定收養關係所生之前五款事件:指家事法庭審理根據解釋函七四八號所定之收養關係所產生的前五款收養事件。 根據上述法規的分析,可以看出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108條涵蓋了各種收養相關的非訟事件,包括認可收養、終止收養和宣告終止收養等情形。這些法規的目的是保障兒童的權益和福祉,並確保收養過程及結果是符合法律和公平原則的。法院在審理這些案件時,會參考各項法條和相關證據,以確定是否應該認可收養、終止收養或宣告終止收養。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法務部,《兒少法》。 2. 行政院法務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3. 政府發布公報,第10364號公告,釋字七四八號。 註:本回答僅根據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解釋,並無法對實際案例進行判斷。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實際個案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及法院判例進行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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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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