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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民法 第 1080 條(收養之終止(一)-合意終止)

  1. 1.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2. 2.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3. 3.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4. 4.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5. 5.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6. 6.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7. 7.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單獨終止: 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 三、夫妻離婚
  8. 8.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其效力不及於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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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080 條規範合意終止收養:成年養子女雙方書面合意即生效,未成年養子女須再向法院聲請依最佳利益認可。

Q · 收養關係可以雙方說好就解除嗎?

依民法第 1080 條,養父母與養子女得以雙方合意終止收養,並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已成年者,書面協議簽訂即生效;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還必須向法院聲請認可,法院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獨立判斷,得否決雙方合意。未滿七歲者由終止後的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滿七歲以上未成年人則須得終止後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夫妻共同收養者原則上須共同終止。

白話解讀

收養不是單行道。當養父母和養子女都覺得「這段關係走不下去了」,法律允許你們好聚好散。但「好散」有嚴格的程序規格:成年養子女只需要雙方簽書面協議,白紙黑字就生效。養子女是未成年人的話,光簽字不夠,必須送法院認可,法官會親自判斷這個終止對孩子是不是最好的選擇。換句話說,成年人終止收養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未成年人終止收養是三方的事,法院是那個替孩子把關的人。而且這裡有一個很多人沒注意到的細節:未滿七歲的養子女根本不能自己表達意願,必須由終止後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本生父母)代他做決定。七歲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自己表達,但仍然要得到終止後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夫妻共同收養的,原則上也要共同終止,除非一方已經死亡、失蹤三年以上、或離婚了,才能單獨處理。

法律定性

民法第 1080 條規範合意終止收養,指養父母與養子女得以雙方合意解除收養關係。成年養子女僅需書面協議即生效;未成年養子女須再經法院依其最佳利益認可,並依年齡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或表示同意,構成台灣收養終止程序的核心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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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收養可以雙方合意終止嗎?

可以。民法 1080 條允許養父母與養子女合意終止收養,但須以書面為之;未成年養子女還要經法院認可。

Q2終止收養一定要上法院嗎?

不一定。養子女已成年者,雙方簽書面協議即生效,不必上法院;只有未成年養子女才必須向法院聲請認可。

Q3未滿七歲的養子女怎麼終止收養?

未滿七歲者無法自行表示意思,由終止收養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通常是本生父母)代為意思表示。

Q4法院可能不認可雙方都同意的終止嗎?

會。法院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獨立判斷,若認為留在養家對孩子更好,即使雙方成年人都同意也可不認可。

Q5夫妻共同收養可以一方單獨終止嗎?

原則上須共同終止,但一方不能表意或生死不明逾三年、一方死亡、或夫妻離婚時,得單獨終止,且效力不及於他方。

Q6終止收養後還有扶養義務和繼承權嗎?

終止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權利義務消滅,包括扶養義務與繼承權;未成年養子女的扶養責任回到本生父母。

Q7合意終止收養有時效限制嗎?

合意終止本身無時效限制,任何時候雙方都可合意終止,但終止後應於 30 日內辦理戶籍登記。

Q8書面協議要寫什麼才有效?

實務建議載明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終止意願與日期、雙方簽名,並辦理戶籍登記,避免法律狀態與戶籍脫節。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成年養子女未成年養子女
程序門檻雙方書面合意即可書面合意+法院認可
生效時點書面協議簽訂時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意思表示主體本人未滿七歲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滿七歲以上須得其同意
判斷標準當事人自治養子女最佳利益(法院得否決)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811条(協議上の離縁)
🇰🇷 韓國민법 제898조(협의상 파양)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4条(收养关系的协议解除)
🇩🇪 德國BGB § 1771(Aufhebung bei Annahme Volljähriger;未成年收養原則上僅得由法院 § 1760 ff. 廢止)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370(révocation de l'adoption simple;adoption plénière 不可撤銷)
🇺🇸 美國美國採各州法,收養原則上具終局性(permanent),僅例外得聲請法院撤銷或廢止(adoption annulment/dissolution),無統一聯邦對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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