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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168 條(證人、鑑定人之在庭義務)

證人鑑定人雖經陳述完畢,得審判長之許可,不得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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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168 條規定,證人、鑑定人陳述完畢後,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退庭,以確保對質詰問與補充訊問程序完整。

Q · 證人作證完畢可以直接離開法庭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168 條,證人或鑑定人雖然陳述完畢,仍須等審判長許可才能退庭。原因在於:作證完之後常需對質、補充訊問或處理矛盾陳述。若擅自離開,可能被法院依第 178 條拘提,並影響日後作為證人的可信度評價。

白話解讀

你被傳喚當證人,在法庭上把知道的事情說完了。你以為可以走了,起身準備離開。審判長說:「等一下,坐回去。」你必須坐回去。這不是審判長在擺架子。證人講完之後,經常會出現新的問題需要回頭確認:另一個證人的說法跟你矛盾、被告的辯護人要求對質、或者法官聽完其他人的證詞後想再問你一個關鍵問題。如果證人講完就跑,需要他的時候人已經不在,整個審判程序就卡住了。更嚴重的是,如果需要對質而你不在場,被告的對質詰問權就被架空了。所以168條的規則很硬:講完也不能走,直到審判長點頭放人。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168 條為證人、鑑定人在庭義務之規範,明定其陳述完畢後仍須留在法庭,直到審判長許可方得退庭,確保審判程序中對質詰問權與補充訊問機會不因證人離場而被架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證人作證完畢可以馬上離開嗎?

不行,要等審判長許可才能退庭

Q2證人不顧審判長命令離開會怎樣?

可能被拘提(第 178 條),並影響可信度

Q3鑑定人也適用在庭義務嗎?

適用,第 168 條明文涵蓋鑑定人

Q4證人出庭要請幾天假?

建議整天,複雜案件可能需要更久

Q5雇主可以因為員工出庭作證而處分嗎?

不可以,相關規定保障證人不因作證受不利處分

Q6證人在庭義務存續到什麼時候?

存續到該次庭期審判長許可退庭為止

Q7證人有急事可以提前離開嗎?

向審判長或書記官說明,由審判長裁量

Q8誰可以聲請讓證人退庭?

傳喚方律師可向審判長聲請許可退庭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ubject在庭義務基礎陳述完畢後違反後果
證人刑訴 168須等審判長許可才能退庭刑訴 178 拘提 + 影響可信度
鑑定人刑訴 168(明文涵蓋)與證人相同,須等審判長許可與證人相同
被告刑訴 169 / 281全程在庭,例外得退庭(隔別訊問等)可能被視為不到庭,影響審理進行
當事人刑訴 168-1在場權保障,可選擇留下或退庭無強制義務,但喪失程序參與機會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規則 第 109 条(証人の退廷)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155조(증인의 재정 의무 관련)
🇨🇳 中國刑事訴訟法 第 195 條(庭審秩序與證人在庭)
🇩🇪 德國StPO § 248(Entlassung von Zeugen und Sachverständig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326(retrait des témoins)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Rule 615(exclusion and retention of witness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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