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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301 條(無罪判決)

  1. 1.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2. 2.依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其行為不罰,認為有諭知保安處分之必要者,並應諭知其處分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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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規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行為不罰者應判無罪,精神障礙或未滿 14 歲免責者得併諭知保安處分。

Q · 什麼情況下法官必須判無罪?

依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符合兩種情況之一法官必須判無罪:第一是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第二是被告行為依法不罰(例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未滿 14 歲、精神障礙無責任能力)。但若因刑法 18 條第 1 項或 19 條第 1 項行為不罰而判無罪,法官認為有必要時,應同時諭知保安處分及期間。

白話解讀

刑事判決中最讓被告落淚的兩個字是「無罪」。這條告訴你的是法官什麼時候必須寫這兩個字。第一種:不能證明被告犯罪。這裡的門檻是「無罪推定」,檢察官舉證不足就判無罪,不是被告要證明自己清白。第二種:行為不罰。你做了,但法律規定不構成犯罪(例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未滿14歲、精神障礙致無責任能力)。第二項更細:如果是因為未滿14歲或精神障礙無責任能力而無罪,法官認為有必要的話,還要諭知保安處分及期間(例如強制治療、保護管束)。為什麼要加保安處分?因為這些人不構成犯罪但仍可能對社會有危險,單純放回去不是辦法。這不是處罰,是預防。懂這條的人知道:無罪判決不等於什麼都沒事,精神障礙免責的無罪判決往往伴隨長期強制治療。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為刑事判決無罪諭知之法定依據,涵蓋兩類情形:證據不足之無罪判決(程序性無罪)與行為不罰之無罪判決(實體性無罪);第二項並建立精神障礙與未滿 14 歲免責者得併諭知保安處分之雙軌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事訴訟法 301 條何時判無罪?

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規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這是「罪疑唯輕」及「無罪推定原則」的具體落實。檢察官負舉證責任,證據不足需判無罪。完整條文見 lawplayer.com/article/criminal-proc-301。

Q2什麼叫「不能證明犯罪」?

依大法官釋字第 582 號及實務,需達到「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程度。若證據間存在合理懷疑(矛盾證詞、證據疑義、因果不明),法院應判無罪。不是有罪的絕對證明,而是達到常人都會確信的程度。證據標準見 lawplayer.com/article/criminal-proc-301。

Q3無罪判決可以上訴嗎?

可以。檢察官和告訴人(自訴人)可對無罪判決上訴。但若通過兩個審級仍無罪,通常判決確定。上訴策略見 lawplayer.com/article/criminal-proc-301。

Q4無罪後可以請求國賠嗎?

可以。依刑事補償法,受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確定者,可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2-5 千元/日)。若羈押期間尤其重要。另若因偵查不法情事,可請求國家賠償。補償計算見 lawplayer.com/article/criminal-proc-301。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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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1 條第 1 項 vs 第 2 項[ { "key": "適用情形", "v1": "證據不足或行為不罰(含正當防衛等)", "v2": "限刑法 18-I 或 19-I 行為不罰" }, { "key": "是否併保安處分", "v1": "否", "v2": "法官認有必要時應併諭知" }, { "key": "後續對人身自由影響", "v1": "釋放、不再限制", "v2": "強制治療、感化教育,可長達數年" }, { "key": "辯護策略首選", "v1": "爭取證據不足無罪(清白型)", "v2": "迫不得已才用無責任能力(雙刃劍)"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 336 条(無罪の判決)+ 心神喪失者等医療観察法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325조(無罪判決)+ 치료감호 등에 관한 법률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0 条(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 德國StPO § 260 Abs. 1(Freispruch)+ StGB § 63 ff.(Maßregeln der Besserung und Sicherung)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470(relaxe)+ Article 706-135(hospitalisation d'office)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29(Judgment of Acquittal)+ Insanity Defense Reform Act of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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