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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350 條(提起上訴之程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提起上訴,應以上訴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為之。
  2. 上訴書狀,應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提出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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