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42 條(搜索、扣押、勘驗筆錄之制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搜索、扣押及勘驗,應制作筆錄,記載實施之年、月、日及時間、處所並其他必要之事項。
- 扣押應於筆錄內詳記扣押物之名目,或制作目錄附後。
- 勘驗得制作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
- 筆錄應令依本法命其在場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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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0606
6 days ago
警察類科
搜索、扣押、勘驗筆錄之制作
u88480
2 years ago
158-4權衡判斷
chaichai
2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檢察事務官可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