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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466 條(自由刑之執行)

處徒刑及拘役之人犯,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分別拘禁之,令服勞役。但得因其情節,免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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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466 條規定徒刑、拘役受刑人於監獄內分別拘禁並服勞役,但得因年老、重病等情節免服勞役。

Q · 坐牢一定要做工嗎?可以不做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466 條,徒刑及拘役受刑人在監獄內須「分別拘禁」並「令服勞役」,服勞役是法定刑罰執行的一部分而非附加懲罰。但但書規定「得因其情節免服勞役」,實務上以年老、重病、身心障礙無法工作者為主,決定權在矯正機關。

白話解讀

被判刑確定後,你會被關進監獄,而且不是隨便一間。法律規定徒刑和拘役的人犯要「分別拘禁」,意思是依性別、年齡、刑期長短、犯罪性質分開關,不是丟進同一個大牢房。重點來了:除了被關之外,還要「服勞役」,也就是在獄中工作。這不是懲罰的附加品,是刑罰執行的一部分。但但書很關鍵:檢察官可以因為情節(例如年老、重病、殘障)免除勞役。很多人以為坐牢就是單純被關著,其實你的每一天都被安排好了:幾點起床、做什麼工作、領多少勞作金。這條定義了「自由刑」在台灣長什麼樣子。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466 條為自由刑執行的基礎規範,確立三項原則:徒刑與拘役受刑人於監獄內依性別、年齡、刑期、罪質「分別拘禁」,並「令服勞役」作為刑罰執行內容,同時授權矯正機關得因受刑人情節「免服勞役」,是台灣刑罰執行制度的入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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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刑事訴訟法第 466 條是什麼?

規範自由刑(徒刑、拘役)的執行方式:分別拘禁、令服勞役、得免服勞役。

Q2受刑人服勞役有錢領嗎?

有,稱勞作金,金額低,依監獄行刑法第 37 條分配。

Q3什麼情況可以免服勞役?

年老、重病、身心障礙無法工作者,由矯正機關依情節認定。

Q4男女受刑人會關在一起嗎?

不會,本條要求分別拘禁,多數直接分送男子監獄與女子監獄。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収容施設及び被収容者等の処遇に関する法律(刑事収容施設法)中之「作業」規定
🇰🇷 韓國형의 집행 및 수용자의 처우에 관한 법률(형집행법)중 '작업' 규정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69条(罪犯参加生产劳动)
🇩🇪 德國Strafvollzugsgesetz / Landesstrafvollzugsgesetze 中之 Arbeit(受刑人作業)規定
🇫🇷 法國Code pénitentiaire — dispositions relatives au travail pénitentiaire(原 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 美國18 U.S.C. § 4121 et seq.(Federal Prison Industries / 受刑人作業,UNICOR)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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