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480 條(易服勞役之分別執行與準用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罰金易服勞役者,應與處徒刑或拘役之人犯,分別執行。
- 第四百六十七條及第四百六十九條之規定,於易服勞役準用之。
- 第四百六十七條規定,於易服社會勞動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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