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485 條(疑義或異議之聲明及撤回)

  1. 1.聲明疑義或異議,應以書狀為之。
  2. 2.聲明疑義或異議,於裁判前得以書狀撤回之。
  3. 3.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於疑義或異議之聲明及撤回準用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485 條規定聲明疑義或異議應以書狀為之,裁判前得書狀撤回,準用第 351 條保障在監受刑人救濟。

Q · 對檢察官執行不服,怎麼正式提出異議?

依刑事訴訟法第 485 條,聲明疑義或異議必須以「書狀」為之,向諭知該裁判的法院提出,不得用口頭、電話或電子郵件。書狀內容應載明案號、不當執行指揮之具體內容、不當理由及請求處分。於法院裁定前可用書狀撤回。在監所之受刑人可透過監所代送,日期以監所收受日為準(準用第 351 條),保障在監救濟權不受關押影響。

白話解讀

484 條給了你一張救濟牌:對檢察官的執行指揮覺得不對時,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但很多人照著 484 條的精神直接打電話給執行檢察官、當面理論、寄電郵抗議,結果一個回應都收不到。因為 485 條才是入場券:必須是書狀,不是口頭、不是電話、不是電郵。這道門檻聽起來是形式問題,實際上是很多異議案件連進場都還沒進場時就被淘汰的原因。但這條也給了你一張戰術牌:裁判前可以書狀撤回。這意味著你可以先丟出聲明觀察法院態度,如果情勢不對先撤回保留未來重新聲明的可能,這在訴訟策略上是個被低估的靈活性。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485 條規範刑事執行救濟的形式要件:聲明疑義或異議必須以書狀為之,於裁判前得書狀撤回,並準用第 351 條使在監受刑人之聲明與撤回得透過監所代送。本條為執行階段異議程序的形式入場券,決定救濟能否進入實質審查。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異議書狀沒有統一範本,到底怎麼寫才算合格?

書狀要寫清楚聲明人、案號或判決字號、不當的執行指揮具體內容、認為不當的理由、希望法院做的處分,最後簽名蓋章。沒有統一格式但要讓法院一眼看懂你在請求什麼。內行人提示:地方法院網站多有「聲明異議狀」範本可下載,但不要照抄,關鍵是「為什麼不當」這段必須自己寫清楚,這是裁定關鍵。

Q2已經遞出異議但後悔了,怎麼撤回?

第 2 項允許你在法院裁定前用書狀撤回。撤回狀比聲明狀更簡單,寫明案號加一句「聲請撤回異議聲明」即可。重點是時間:法院一旦做出裁定,撤回權就消失了。內行人提示:撤回不會留下「不利紀錄」,未來如果情況變化你還是可以重新聲明同樣的事,但時效和事實都要重新審視。

Q3刑事訴訟法第 485 條是什麼?

規範刑事執行階段聲明疑義或異議的形式要件:必須書狀、可書狀撤回、在監所準用 351 條代送。是執行救濟的形式入場券。

Q4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差在哪?

聲明疑義針對裁判文意義不明,聲明異議針對執行檢察官指揮不當。兩者都依本條須以書狀為之。

Q5什麼叫準用刑訴 351 條?

受刑人在監所無法親送書狀時,由監所代為轉送法院,日期以監所收受日為準,避免關押導致期限喪失。

Q6書狀形式為什麼是要式行為?

法院須審查具體請求內容、確認執行指揮瑕疵範圍,書面記載讓爭點清楚、可附證據,避免口頭爭執淪為情緒抗議。

Q7聲明異議書狀怎麼寫?

載明聲明人、案號或判決字號、執行指揮的不當內容、認為不當的理由、希望法院做的處分,簽名蓋章。地方法院網站多有範本,但「為什麼不當」這段必須自己寫清楚。

Q8聲明異議書狀要送到哪裡?

向諭知該裁判的法院遞狀,不是地檢署、不是執行檢察官。送錯機關等於沒聲明,這是最常見的程序錯誤。

Q9在監所怎麼遞書狀?

將書狀交監所人員,由監所代為轉送至法院。準用刑訴 351 條,日期以監所收受日為準,避免轉送延誤影響權利。

Q10聲明異議書狀要怎麼撤回?

於法院裁定前以書狀撤回,撤回狀寫明案號加「聲請撤回異議聲明」即可。法院一旦裁定,撤回權消失。

Q11聲明異議 vs 抗告差在哪?

聲明異議針對執行階段檢察官指揮不當,抗告針對法院裁定不服。兩者救濟對象、程序與時點完全不同。

Q12聲明異議 vs 再審差在哪?

聲明異議解決執行方式爭議(不動實體判決),再審推翻原判決本身。485 條不能用來推翻定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聲明異議(刑訴 485)口頭抗議向地檢署陳情陳情書口頭請求看守所主管
提出形式必須書狀無程序效力
受理機關諭知裁判之法院無強制處置義務
撤回時機法院裁定前可書狀撤回可隨時撤回但效力不同
在監救濟監所代送,準用 351 條無 351 條保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 502 条(執行に関する異議の申立)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489조(재판해석에 대한 의의신청)
🇨🇳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 265 條(执行异议規範,書面審查)
🇩🇪 德國StPO § 458(Einwendungen gegen die Zulässigkeit der Strafvollstreckung)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710(incidents contentieux relatifs à l'exécution)
🇺🇸 美國Fed. R. Crim. P. 35-36(correction, motion to correct judgment/sentenc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