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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50 條

裁判應由法官制作裁判書。但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者,得僅命記載於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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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50 條規定裁判應由法官製作書面裁判書,僅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者可僅記載於筆錄。

Q · 法官宣判後沒收到判決書,怎麼辦?

依刑事訴訟法第 50 條,所有裁判原則上都必須由法官製作書面裁判書,唯一例外是「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可只記載於筆錄。如果判決宣示後遲遲未收到判決書,應主動聯繫承辦法官的書記官查詢製作進度。上訴期間 20 日是從判決書送達日起算(刑訴 349 條),未送達不起算,但拖延等待會壓縮你之後找律師的時間。

白話解讀

法官當庭對你說「駁回」或「有罪」,這句話在空氣中消散之後,還剩下什麼?答案是裁判書。第50條規定所有裁判都必須由法官製作書面的裁判書,白紙黑字寫下來。唯一的例外是「不得抗告的裁定」在當庭宣示時,可以只記載在筆錄裡不另外寫裁判書。為什麼這條重要?因為裁判書是你上訴的起點。你看不到裁判書,就不知道法官的理由是什麼;不知道理由,就沒辦法寫上訴狀指出法官哪裡判錯。書面化不是行政作業,是你行使救濟權的前提。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50 條為裁判書面化原則性規範:所有裁判原則上應由法官製作獨立書面裁判書,僅有「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此例外情形可僅記載於審判筆錄。本條建立了刑事救濟體系運作的書面基礎,是被告行使上訴權與上級審審查的程序前提。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判決書要多久才會送到?

視案件複雜度從數週至數月不等,宣判後可主動向書記官查詢進度。

Q2判決書沒寫理由怎麼辦?

依刑訴 379 條,判決不載理由為當然違背法令,是上訴第三審的法定理由。

Q3當庭宣判跟判決書內容不一樣?

以裁判書記載為準,若主文與宣示不符可依刑訴 226 條聲請更正。

Q4只拿到筆錄沒拿到裁判書正常嗎?

若屬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依本條但書是合法的,可調閱筆錄確認內容。

Q5上訴期限從哪天開始算?

依刑訴 349 條,從判決書送達次日起算 20 日,未送達不起算。

Q6判決書可以申請更正嗎?

若為誤寫誤算或計算錯誤可依刑訴 226 條聲請更正,實質內容變更則需透過上訴。

Q7告訴人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

告訴人或被害人可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刑訴 344 條第 3 項),不能自行上訴。

Q8判決書英文版叫什麼?

Written Judgment / Judgment Document,國際引用時建議標註原審法院與案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項目適用情形形式要求對上訴的影響
完整裁判書判決、可抗告之裁定、不抗告之裁定但非當庭宣示者依刑訴 51 條獨立成卷,記載完整事項送達日起算 20 日上訴期間(刑訴 349)
僅筆錄記載不得抗告之裁定 + 當庭宣示(本條但書)併入審判筆錄,不另製作裁判書不得抗告,但可調閱筆錄確認內容;可聲請更正筆錄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 第44条(裁判書の作成)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38조(재판서의 작성)
🇨🇳 中國刑事诉讼法 第201條(判决书制作)
🇩🇪 德國StPO § 275(Absetzung des Urteils)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485(exposé des motifs)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32(k)(Written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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