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 第 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指定期日行訴訟程序者,應傳喚或通知訴訟關係人使其到場。但訴訟關係人在場或本法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刑事訴訟法 第63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指定期日行訴訟程序者,應傳喚(arraign)或通知訴訟關係人使其到場。 Exc訴訟關係人在場或本法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