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101

快速跳轉
  1. 1.法院依當事人、辯護人之聲請或依職權,認有鑑定之必要,且實施鑑定需相當時日者,宜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八款規定,於準備程序命為鑑定。
  2. 2.前項情形,鑑定結果之調查應於審判期日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01條分為兩項,下面將分別針對每一項進行釋義。 第一項規定: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或辯護人的聲請或根據自身的職權,認為需要進行鑑定且鑑定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此時應按照國民法官法第47條第2項第8款的規定,在準備程序中指派鑑定。 第二項規定:在上述情況下,對於鑑定結果的調查應該在審判期日進行。 參考資料範例:根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當事人在審判程序中可能會申請進行鑑定,這項鑑定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在準備程序中進行指派,並在審判期日前進行對鑑定結果的調查。 參考資料:《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民法官法判解釋案通訊,2020年版)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 101 條規定:「法院依當事人、辯護人之聲請或依職權,認有鑑定之必要,且實施鑑定需相當時日者,宜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 10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