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180 條
快速跳轉
陪席法官得依審判長之指揮,解說審前說明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80條,陪席法官得根據審判長的指揮,解說審前說明的事項。根據這項規定,陪席法官在審判前可以根據審判長的指示,協助解釋審前說明的內容。 參考資料: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100011
- 陪席法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