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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180 條
陪席法官得依審判長之指揮,解說審前說明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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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80條,陪席法官得根據審判長的指揮,解說審前說明的事項。根據這項規定,陪席法官在審判前可以根據審判長的指示,協助解釋審前說明的內容。 參考資料: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100011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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