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24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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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48條規定了審判長在國民法官法庭中的角色和責任,以及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在重要爭點上的討論和意見表達。 根據第1項,審判長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國民法官法庭成員集中討論議題,即讓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專注於案件討論,避免分散注意力或偏離焦點。 根據第2項,當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在重要爭點上意見分歧時,審判長可以鼓勵他們儘量討論並思辨不同觀點和理由。這樣做可以使國民法官法庭成員了解意見差異的原因,並反思自己的決定標準。 根據第3項,當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在重要爭點上迅速達成一致意見時,審判長可以自行提出不同的觀點,或請其他法官提出不同角度的觀點,以刺激多元思考。這樣做有助於促進辯論和討論的深度和廣度。 例如,如果一個國民法官法庭在一個重要的責任爭點上意見分歧,審判長可以鼓勵他們積極討論,將不同觀點和理由提出來,從而促進更全面和深入的討論。同樣地,如果國民法官法庭迅速達成一致意見,審判長可以提出其他可能的觀點和論點,以激發更多的思考和討論。這些措施有助於確保國民法官法庭的判決過程公正、準確和全面。
- 國民法官名詞
- 爭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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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