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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商標法 第 62 條(商標評定準用規定)

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於商標之評定,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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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商標法第 62 條為準用條款,將異議程序中第 48 條第 2、3 項、第 49 至 53 條及第 55 條規定一併適用於評定程序。

Q · 商標評定的程序規則寫在哪裡?

依商標法第 62 條,商標評定程序的具體操作規則並非全部寫在評定章節(第 57 至 61 條),而是準用異議程序的第 48 條第 2、3 項(答辯期限與形式)、第 49 至 53 條(答辯程序、審查依據時點、審查人員、權移轉效力、撤回限制)及第 55 條(部分撤銷)。準備評定攻防時,必須一併翻閱異議章節,缺一不可。

白話解讀

這條法條看起來像在背條號表,但它其實是一張地圖。它告訴你:商標評定程序在很多地方沒有自己的詳細規定,而是「準用」異議程序的規定。準用的範圍包括異議的處理程序(第48條第二項、第三項)、申請人提出之程式(第49條至第53條)、以及審查中商標權移轉的效力(第55條)。這代表什麼?代表你準備評定攻防時,不能只讀評定那幾條(第57到第61條),你必須一併看異議的那一整套規則,因為評定的程式幾乎跟異議是雙胞胎。同時,本條也告訴你立法者的偷懶哲學:與其重複寫一套類似的程序,不如直接準用。但對你來說,這意味著實際操作時要翻兩個地方的條文,缺一不可。

法律定性

商標法第 62 條為商標評定程序的準用條款,將異議程序中第 48 條第 2、3 項、第 49 至 53 條及第 55 條規定,一併適用於評定程序,使兩種商標爭議程序在操作流程上共用大部分規則,避免條文重複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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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為什麼商標評定要準用異議規定,不直接寫一套自己的?

因為兩種程序在性質上很相似,都是審查商標註冊是否違法的程序,差別只在提出時點(異議註冊後 3 個月內、評定 5 年內)和審查人數(異議獨任、評定三人合議)。立法者為避免條文冗餘,用準用技術讓兩套程序共用大部分規則。實務上,把異議程序流程記熟,等於同時掌握評定程序。

Q2評定案件審理中我把商標權賣給別人,會脫離訴訟嗎?

不會。本條準用第 52 條,案件審理中商標權的移轉不影響評定程序進行,新權利人會直接承受原權利人的訴訟地位。實務上若試圖用脫產方式逃避不利處分,反而可能讓繼受人面對更不利的結果。

Q3商標法 62 條是什麼?

商標評定程序的準用條款,告訴你評定攻防時還要翻第 48 至 55 條異議規定。立法者偷懶哲學,使用者雙重閱讀成本。

Q4什麼叫準用?

立法技術上把另一條規定視為直接適用,拘束力與原條相同。不是『參考用』,而是『視為相同規定』。

Q5第 62 條準用包含哪些條文?

第 48 條第 2、3 項(答辯形式)、第 49 條(答辯程序)、第 50 條(審查依據)、第 51 條(審查人員)、第 52 條(權移轉)、第 53 條(撤回限制)、第 55 條(部分撤銷)。

Q6商標評定是什麼?

對已註冊商標主張違反註冊要件(第 29 或第 30 條),請求智財局撤銷其註冊之爭議程序,註冊後 5 年內可提。

Q7商標評定怎麼準備?

確認要件與資格 → 確認在 5 年時效內 → 備齊事實證據 → 提交評定申請書 → 接收答辯後攻防 → 等候三人合議審查。

Q8商標評定答辯期多長?

依準用第 49 條,由智財局通知後在指定期間內答辯(實務常為 1-2 個月),逾期視為放棄。

Q9評定中商標權被移轉怎麼辦?

依準用第 52 條,移轉不影響評定程序進行。新權利人承受原權利人地位,想藉移轉脫身的算盤打不通。

Q10評定要繳多少錢?

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每件評定申請費 NT$ 7,000(每增加一類加收)。律師或代理人費另計,視案件複雜度。

Q11商標評定 vs 異議差在哪?

提出時點(評定 5 年內、異議 3 個月內)、提出資格(評定限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異議任何人)、審查人數(評定三人、異議獨任)不同。程序流程靠第 62 條準用幾乎一樣。

Q12商標評定 vs 廢止程序差在哪?

評定針對註冊時即違法(第 29、30 條),廢止針對註冊後始發生事由(如連續 3 年未使用)。時效不同:評定 5 年,廢止隨時可提。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evaluationopposition
提出時點註冊公告日起 5 年內(惡意註冊無時效)註冊公告日起 3 個月內
提出資格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任何人皆可
審查人數三人合議獨任審查
程序準用準用第 48 條第 2、3 項、49-53、55 條本身即程序原典
救濟途徑訴願 → 行政訴訟訴願 → 行政訴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商標法第 56 条(審判規定の準用)
🇰🇷 韓國상표법 제118조(무효심판 절차 준용)
🇨🇳 中國商標法第 45 條(無效宣告程序)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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