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
-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或公開播送後之表演,再公開播送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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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著作人Exc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
公開播送權
II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或公開播送後之表演」,「📌再公開播送」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第三項:錄音著作無權反對,沒有公開演出權,只能請求報酬(因有些國家是用鄰接權去保護)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第二項:
表演時直播➡️現場轉播要經過表演人同意
歌星直播被錄下來、周星馳電影重播➡️為二次轉播,沒有權利可主張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