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著作權法 第 85 條

  1. 1.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2. 2.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85條規定,侵害著作人格權者縱無財產損害仍須賠償相當金額,被害人並得請求署名、更正或登報道歉等回復名譽措施。

Q · 作品被改、被拿掉名字,但我沒金錢損失,能告嗎?

依著作權法第85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使被害人沒有任何金錢損失,仍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精神慰撫金)。除金錢外,被害人還可請求表示著作人姓名、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登報道歉),這在實務上往往比賠錢更具壓力。

白話解讀

賺錢的著作權人人都懂,但「人格權」這個東西很多人沒概念。簡單說,你的作品就像你的小孩,就算你把它的版權賣給出版社賺錢,這個小孩的「姓」永遠是你的。這條就是保護這件事。出版社把你的小說改名出版不掛你名字?侵害姓名表示權。把你寫的悲劇結局改成喜劇?侵害不可分割完整性。這些都不是錢的問題,是你身為創作者的尊嚴問題。最有力的點是:就算對方沒讓你損失任何金錢,你照樣能請求精神慰撫金。法院還可以命令對方在報紙上登道歉啟事、強制更正內容。這在著作權糾紛中是讓對方最痛的一招,因為一旦判決下來,他的商譽損失遠遠大於賠錢。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85條為著作人格權侵害之救濟規範,確立兩層保護:其一,侵害著作人格權者縱無財產上損害,被害人仍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之精神慰撫金;其二,被害人得請求表示著作人姓名名稱、更正內容或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使非金錢之名譽救濟具備明文依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把版權賣給出版社後,他們可以隨便改我的書嗎?

不行,除非合約明確授權改作。著作權分財產權和人格權,賣的是財產權,人格權永遠在你身上。出版社擅自改你的書名、結局、文字,都可能侵害人格權,你能請求賠償和回復名譽措施。簽合約時要特別看「改作權」條款,不少出版社會用「為符合市場需要得修改」這種模糊文字偷渡改作權。

Q2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慰撫金通常會判多少?

從幾萬到上百萬都有,看侵害情節、雙方身分、市場影響和對方態度。一般侵害可能十幾萬,但若是知名作家、被廣泛流通、對方態度惡劣,可能上看百萬。金額不是這條的重點,登報道歉才是,實務上很多被告寧可加碼賠錢和解,也要避免登報。

Q3我朋友死後,他的著作被人改作,我能替他主張嗎?

可以。著作權法第86條規定,著作人死亡後,配偶、子女、父母等順序之人可主張回復名譽措施,但要注意是順位而非同時主張,配偶優先。死後人格權保護是相對特別的設計,很多家屬不知道有這個權利而放棄主張,其實法律給了動手的依據。

Q4著作權法85條是什麼?

規範著作人格權侵害的救濟,縱無金錢損失也可請求精神慰撫金,並得請求署名更正、登報道歉等回復名譽措施。

Q5著作人格權跟著作財產權差在哪?

財產權可授權、轉讓、繼承;人格權專屬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賣了版權仍不能擅改或不署名。

Q6什麼叫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署名更正、內容更正、登報道歉等非金錢救濟,登報認錯對知名創作者商譽壓力最大。

Q7著作人格權侵害跟民法人格權侵害差在哪?

民法195條是一般人格權的精神慰撫金,著作權法85條是其在著作領域的特別規定,併存時適用特別法。

Q8著作人格權侵害怎麼告?

蒐集原作與被改作對比證據→判斷侵害類型→寄存證信函援引85條→提民事訴訟併請求回復名譽措施。

Q9精神慰撫金金額怎麼算?

無固定公式,法院依侵害情節、雙方身分、市場影響、對方態度酌定相當金額,一般數萬至上百萬。

Q10請求登報道歉要怎麼提?

起訴時具體載明登報的報紙、版面大小、字體、刊登期間,法院接受你的版本會大幅提高對方和解意願。

Q11怎麼證明對方侵害人格權?

保存未署名截圖、竄改前後對比、改作版本散布範圍,並區分姓名表示權、公開發表權或同一性保持權主張。

Q12著作權法85條 vs 88條哪個告?

85條救濟人格權(無須證明財產損失),88條救濟財產權(須證明或推算損害),同一事件可併行主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
可否轉讓繼承專屬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第21條)得授權、讓與、繼承
是否須證明財產損失不須,無財產損害亦得請求相當金額(第85條)原則須證明實際損害或依第88條計算
特有救濟方式署名更正、內容更正、登報道歉等回復名譽處分損害賠償、銷燬侵害物、登載判決書
請求權時效知悉起2年/行為時起10年(第89條之1)知悉起2年/行為時起10年(第89條之1)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著作権法 第115条(名誉回復等の措置)
🇰🇷 韓國저작권법 제127조(명예회복 등의 청구)
🇨🇳 中國著作权法 第10条·第52条(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侵权责任)
🇩🇪 德國UrhG §§ 13, 14 i.V.m. § 97 Abs. 2(Urheberpersönlichkeitsrecht, immaterieller Schadensersatz)
🇫🇷 法國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Art. L121-1(droit moral)
🇺🇸 美國17 U.S.C. § 106A(VARA - rights of attribution and integrit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