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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59 條(雙方代表之禁止)

代表公司之股東,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但向公司清償債務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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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59 條禁止代表股東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時兼任公司代表,須改由其他股東代表,但清償債務不在此限。

Q · 代表公司的股東能跟自己的公司做生意嗎?

依公司法第 59 條,代表公司之股東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必須改由其他股東代表公司;唯一例外是向公司清償債務(純還錢),因為對公司只有好處沒有利益衝突。法律禁止的不是「交易」,而是「同時代表」這個結構。

白話解讀

你既是買家又是賣家,球員兼裁判,這件事聽起來就不對勁。法律也這麼想。當代表公司的股東想要自己(或代表別人)跟公司做交易的時候,他不能同時站在公司這邊替公司點頭同意。因為沒有人能真正做到公正地替兩邊談判。你會替公司爭取最好的價格,還是替自己?這條法律的答案是:我不相信你能兩邊都兼顧,所以你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代表公司。但有一個例外:如果你只是要還公司錢,那可以。因為清償債務對公司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不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59 條為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代表股東之雙方代表禁止規範。當代表公司之股東為自己或代表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惟向公司清償債務時,因對公司無利益衝突,不在此限。本條為民法第 106 條雙方代理一般禁止規定在公司法上之特別規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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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59 條是什麼?

規範代表公司股東不得在自己或他人與公司交易時兼任公司代表,僅清償債務例外。

Q2違反公司法第 59 條交易會無效嗎?

實務見解分歧,一說無權代表效力未定須公司追認,一說違反強制規定無效。

Q3為什麼清償債務可以雙方代表?

還錢對公司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不存在利益衝突,故但書放寬。

Q4公司法 59 跟民法 106 差在哪?

民法 106 是一般雙方代理禁止,公司法 59 是無限公司代表股東的特別規定。

Q5代表股東想跟公司租房子怎麼辦?

必須退出代表角色,由其他股東或法院指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簽約。

Q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適用本條嗎?

不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我交易由公司法第 223 條規範。

Q7兩合公司代表股東適用本條嗎?

適用。兩合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準用無限公司規定。

Q8違反本條被發現該怎麼挑戰?

蒐集交易文件、書面通報其他股東、必要時聲請法院確認交易無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ows
雙方代表禁止規範對照[ { "subject": "公司法 59 條", "scope": "無限公司/兩合公司代表股東", "exception": "清償債務", "violation_effect": "效力未定或無效(實務見解分歧)" }, { "subject": "民法 106 條", "scope": "一般民事代理", "exception": "專為履行債務", "violation_effect": "無權代理,須本人承認" }, { "subject": "公司法 223 條", "scope":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ception": "無但書,須監察人代表", "violation_effect": "無權代表,效力未定" }, { "subject": "公司法 108 條", "scope": "有限公司董事", "exception": "準用 223 條由股東會選任代表", "violation_effect": "無權代表,效力未定"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108条(自己契約及び双方代理)/会社法第595条(持分会社代表社員と社員との取引)
🇰🇷 韓國민법 제124조(자기계약 및 쌍방대리)/상법 제199조(합명회사 사원과 회사간 거래 제한)
🇨🇳 中國民法典 第168條(自己代理及雙方代理禁止)/公司法第148條(董事忠實義務)
🇩🇪 德國BGB § 181(Insichgeschäft)/HGB § 112(Wettbewerbsverbot)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1161(double représentation)/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225-38(conventions réglementées)
🇺🇸 美國Restatement (Third) of Agency § 8.03(acting as or on behalf of an adverse party)/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 144(interested director trans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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