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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84 條(清算人之職務)

  1. 1.清算人之職務如左: 一、了結現務。 二、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三、分派盈餘或虧損。 四、分派賸餘財產。
  2. 2.清算人執行前項職務,有代表公司為訴訟上或訴訟外一切行為之權。但將公司營業包括資產負債轉讓於他人時,應得全體股東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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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84 條規定清算人四項職務:了結現務、收清債務、分派盈虧、分配賸餘財產,並有代表公司訴訟之權,但營業轉讓須全體股東同意。

Q · 清算人可以代表公司做哪些事?哪些事必須股東同意?

依公司法第 84 條,清算人可自主執行四項職務:了結現務、收取債權與清償債務、分派盈虧、分派賸餘財產,並有代表公司為訴訟上或訴訟外一切行為之權,包含起訴、應訴、和解、簽署文件。但有一道硬牆:將公司營業(包括資產與負債整體)轉讓於他人時,必須取得全體股東同意,不是過半數,是全體。處分個別資產與處分整間公司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白話解讀

清算人到底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條把權限畫得一清二楚。四件事:把手上的事情收尾(了結現務)、把別人欠公司的錢收回來同時把公司欠別人的錢還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算清楚賺了還是賠了然後分給股東(分派盈餘或虧損)、最後把剩下的東西按比例分給股東(分派賸餘財產)。做這四件事的時候,清算人可以代表公司打官司、談和解、簽文件,權限相當大。但有一道硬牆:如果要把公司整個營業(包含資產和負債)打包賣給別人,必須取得全體股東同意。不是過半數,是全體。這道牆的意思很明確:清算人有權善後,但沒有權利把整間公司賣掉。處分日常資產跟處分整間公司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84 條為無限公司清算人職務之核心條文,明定清算人之四項法定職務(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分派盈虧、分派賸餘財產)及訴訟內外行為之代表權,並設一道硬性紅線:將公司營業包括資產負債轉讓他人時,須取得全體股東同意。本條依公司法第 115 條準用於兩合公司,是公司結束營業時最關鍵的權限劃分規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清算人可以做哪些事?

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分派盈虧、分派賸餘財產,並可代表公司打官司

Q2清算人可以代表公司打官司嗎?

可以,包含民事、行政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並可代表公司和解、簽署文件

Q3清算人可以自己決定把公司賣掉嗎?

不可以。營業包括資產負債轉讓給他人時,必須取得全體股東同意,不是過半數

Q4清算人四項職務有先後順序嗎?

有邏輯順序:先了結現務→收債清償債務→分派盈虧→最後分派賸餘財產,不可跳過清償債務先分配給股東

Q5清算要多久才能完結?

依公司法第 87 條,原則上六個月內完結清算,必要時可向法院聲請展期

Q6公司資產不夠還債怎麼辦?

清算人應依公司法第 89 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不能自行決定誰先還誰後還

Q7清算人可以用公司的錢請律師嗎?

可以。聘請律師、會計師等清算必要費用屬於清算費用,從公司資產中先扣,優先於一般債權

Q8清算人賤賣公司資產股東能告嗎?

可以。清算人對股東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賤賣明顯違反市價且無合理理由可訴請賠償差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ndividual_assetbusiness_transfer
處分權限清算人可自行決定(屬於了結現務或清償債務之範圍)需取得全體股東同意,不是過半數,是全體
決策成本低,清算人單獨決策即可推進高,缺一位股東反對即不能成交
保護法益效率優先,避免清算停滯股東財產自決權優先,避免清算人實質賣掉整間公司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661 条(合名会社の清算人の職務)+ 第 651 条
🇰🇷 韓國상법 제 254 조(합명회사 청산인의 직무)
🇨🇳 中國公司法第 188 條(清算組之職務)
🇩🇪 德國HGB § 149(Aufgaben der Liquidatoren bei OHG)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 L237-24 à L237-31(Liquidation des sociétés)
🇺🇸 美國Revised Uniform Partnership Act (RUPA) § 803(Winding Up)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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