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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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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命中25
115年審裁字第1208號
115.07.20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
115年統裁字第1號
115.01.15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
114年審裁字第766號
114.07.21審查裁定
之方法,官商勾結,侵占聲請人之土地,並要求聲請人拆屋還地,聲請人有權主張停止強制執行並請求地政機關履行國家賠償責任,爰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等語。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
114年審裁字第217號
114.02.26審查裁定
裁定不受理。 三、查改制前臺中縣政府曾訴請聲請人拆屋還地及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並經前案確定判決以聲請人未能舉證證明占有系爭土地有何正當權源等為由,判決改制前臺中縣政府部分勝訴
114年審裁字第40號
114.01.08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4年審裁字第39號
114.01.08審查裁定
法審查。其主張意旨略以:系爭判決就聲請人所聲請之拆屋還地強制執行程序,予以部分撤銷,撤銷部分聲請人不得聲請強制執行等,侵害聲請人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債務人之濫訴亦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
113年審裁字第980號
113.12.25審查裁定
有人以系爭建物越界而無權占用系爭土地二為由,訴請拆屋還地,聲請人遂就系爭土地一及二提起確認界址訴訟,經系爭判決三及四以「形式形成訴訟」方式,另定其界址。嗣系爭判決一及二依前開界址,
113年審裁字第940號
113.12.16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3年審裁字第862號
113.11.18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其中關於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部分。
113年審裁字第839號
113.10.24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
113年審裁字第705號
113.09.27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3年審裁字第312號
113.04.07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事件,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113年審裁字第273號
113.03.22審查裁定
聲請人為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3年審裁字第189號
113.02.19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事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113年統裁字第2號
113.01.17
聲請人為請求拆屋還地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聲請統一解釋。
112年審裁字第1577號
112.08.05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
112年審裁字第425號
112.02.20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112年審裁字第605號
112.02.13審查裁定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111年審裁字第413號
111.10.20審查裁定
一、聲請意旨略以: (一)聲請人因拆屋還地事件,認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上字第168號民事判決(下稱系爭判決),及所適用之國軍在台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29條第1項、國軍軍眷業務處理
111年審裁字第9號
111.10.04審查裁定
聲請人為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111年憲裁字第471號
111.07.21
聲請人為請求拆屋還地事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111年憲裁字第446號
111.07.19
聲請人因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111年憲裁字第240號
111.05.20
於中華民國35年前即已居住於此,卻遭法院強制執行拆屋還地,聲請人請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應負國家賠償責任,該分署卻不予理會,提起訴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北簡字第9065
111年憲裁字第68號
111.03.04
戰局就其所居住之國民住宅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訴請拆屋還地,經民事法院三審定讞確定,已執行完畢。聲請人為此向相關機關陳情,請求將拆除之國民住宅回復原狀及賠償損害,並准許購買原座落之國
111年憲裁字第15號
111.02.07
除,勢必損及全部建築物之經濟價值,故判決相對人免拆屋還地,僅須負擔不當得利之返還責任,顯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15條規定平等保障人民生存權及財產權之疑義,爰依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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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