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度設計法:其基本要求為「設計強度≥設計載重」,或(強度折減因
數)(計算強度)≥(載重因數)(使用載重),節錄規範如下:φPn≥Pu,
φMn≥Mu,φVn≥Vu,φTn≥Tu。
強度折減因數φ應為下列規定值:⑴拉力控制斷面:符合第3.4.4 節規定
者0.90,⑵剪力與扭力0.75。
設計載重之組合如下:⑴U=1.4(D+F),⑵U=1.2(D+F+T)+1.6(L+H)+0.5(Lr
或S 或R),⑶U=1.2 D+1.6(Lr 或S 或R)+(1.0 L 或0.8 W)。
若拉力控制斷面符合第3.4.4 節規定的Mn=10 tf-m,使用載重的靜載重所
造成的彎矩為2 tf-m,使用載重的活載重所造成的彎矩為5 tf-m,試列出
公式並計算是否滿足強度設計法的基本要求?(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