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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高普考/地特) 110 年土地登記考古題

民國 110 年(2021)地政(高普考/地特)「土地登記」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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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第34 條規定:「申請登記,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 下列文件:一、登記申請書。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三、……。」試 問:本條所稱「本規則另有規定」之應提出文件內容為何?請就申請「時 效取得不動產役權登記」及「繼承登記」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依土地法第43 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然依土地法 第69 條規定,關於土地登記登記錯誤或遺漏,純屬登記人員記載時之疏 忽,並有原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可稽者,由登記機關逕行更正;依土地 登記規則第7 條規定,已登記之土地權利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 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請從我國土地登記效力之觀點,詳細說明上述三 者之規定是否相互矛盾?而除此相關規定外,地政機關可透過那些補救 方式,以調和土地登記之絕對效力?(25 分)
甲所有A、B 地號兩筆土地,登記面積分別為300 平方公尺及200 平方 公尺。A、B 地號土地於民國(下同)107 年經T 市政府實施地籍圖重 測,並經登記機關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為C、D 地號土地,面積分別 為310 平方公尺及210 平方公尺。109 年,甲將D 地號土地出賣予乙, 亦會同辦竣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110 年,登記機關發現C、D 地號土 地於實施地籍圖重測時,其地籍測量錯誤,爰依法定程序報准更正原重 測成果,並辦理土地標示更正登記;結果更正後,C、D 地號土地登記面 積分別改為280 平方公尺及180 平方公尺。試問:甲、乙2 人是否得依 土地法第68 條規定,向登記機關請求登記面積減少之損害賠償?請附 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何謂神明會?其與祭祀公業之差異為何?並請詳細說明,以神明會名義 登記之土地,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之程序為何?應檢附那些文件?又有 那些辦理方式?(25 分)
A 地號土地面積4,500 平方公尺,民國(下同)70 年經編定為一般農業 區農牧用地迄今。當時,A 地號土地原由甲、乙2 人共有,應有部分各 二分之一。嗣丙於92 年間經由法院拍賣取得甲之應有部分,丁則於93 年間因繼承取得乙之應有部分,丙、丁2 人對A 地號土地持續維持共有 關係。現丙、丁2 人經協議同意向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申請共有土地 分割登記,以將A 地號土地分割為單獨所有。試問:登記機關對於是項 共有土地分割登記之申請,得否准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與土地登記規則辦理信託登記之相關規定,其中資 產信託登記與投資信託登記之性質有何不同?兩者申辦之檢附文件與 登記簿登載方式有何重要差異?如以契約方式辦理資產信託登記,其中 受託人拒不申請登記時,可如何申請登記?(25 分)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0 條第2 款規定,質權人依民法第906 條之1 第1 項規定辦理土地權利設定或移轉登記於出質人者,得代位申請之。請依 土地登記規則規定,說明此款代位申請登記應如何辦理?又,同規則第 28 條第1 項規定:「下列各款應由登記機關逕為登記:一、建物因行政 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基地號因重測、重劃或依法逕為分割或合併所為 之標示變更登記。二、……。五、其他依法律得逕為登記者。」此項規 定所稱「其他依法律得逕為登記」之情形為何?請舉兩項法律規定之例 說明之。(25 分)
關於滅失相關登記,主要包含登記簿滅失、土地所有權狀滅失與土地滅 失登記,請詳細比較此三種登記之登記申請人、登記程序的異同;其中 土地滅失登記,如其上之建築改良物併同滅失,且土地與建築改良物皆 為需役不動產且皆有預告登記,則在登記過程應如何處理?登記完畢後 又需有那些告知程序?(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