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14 年土地政策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14 年申
第 1 題請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現行之規定,說明土地開發應諮商 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之內涵與差異。(25 分)
114 年申
第 2 題原住民保留地之承租人有那些情形?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 應終止租約收回土地,該等規定之立法目的為何?(25 分)
114 年申
第 3 題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及復育計畫可能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有那些影 響?若是涉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者,應如何處理?(25 分)
114 年申
第 4 題依國土計畫法第21 條第1 款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土地使用 原則如下:一、國土保育地區:㈠第一類: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禁止 或限制其他使用。㈡第二類:儘量維護自然環境狀態,允許有條件使用。 ㈢其他必要之分類:按環境資源特性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請依據前述規定,說明法律對於土地所有權限制與財產權社會義務之內 涵。(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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