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函釋
共 20 則
函釋命中
代表公司之股東將其所有土地信託予受託人,後將該地賣予公司,因受託 人受信託本旨拘束,於職務行使實質受委託人信託目的支配,
發文 104.12.16
代表公司之股東將其所有土地信託予受託人,後將該地賣予公司,因受託 人受信託本旨拘束,於職務行使實質受委託人信託目的支配,與股東自行 出賣其所有土地予公司情形尚無不同,似應適用公司法第 59 條規定之限 制,且依該條立法意旨無論為自益、他益或公益信託均應在限制之列
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作成之調處結果,未具既判力,當事人之繼受人不受拘束
發文 93.09.21
有關八十五年五月廿七日以前拍賣取得之國宅,轉讓時以不同於拍定當時之法令解釋拘束轉讓條件之認定,是否有違法律不溯既往原則疑義乙案
發文 85.11.25
共有土地界址糾紛,經調解成立者,其調解效力,僅參加調解當事人間受拘束
發文 81.09.02
依土地法徵收之商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219條之拘束
發文 79.05.25
重為復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另行處分者不受原行政法院判決拘束
發文 74.05.20
再審裁判前仍應受行政法院原判決之拘束
發文 70.02.24
私有空地經通知限期建築使用後始移轉所有權者,原通知事項對承受人仍有拘束
發文 69.07.25
原告勝訴之確定判決仍有拘束被告之繼承人移轉登記之效力
發文 68.05.04
4商會和解成立後發生之稅捐不受和解拘束仍應依法繳納
發文 65.07.06
司法機關判決所未確定之事項稽徵機關無受其拘束之必要
發文 61.02.25
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及訴願再訴願決定就該事件稽徵機關應受拘束
商會和解成立後發生之稅捐不受和解拘束仍應依法繳納
再審裁判前仍應受行政法院原判決之拘束
非司法機關判決所確定之事項稽徵機關無受其拘束之必要
重為復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另行處分者不受原行政法院判決拘束
公司股票約定以轉讓於公司同仁為限,無拘束第三人之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所為有關公司經營方針及股東權利義務之決議,原屬當然無效者外,自能拘束各股東
股份之法律關係乃存在於公司與各股東之間,因此其他股東對同屬股東起訴,請求確認其公司股份存在,不能拘束公司
如股東於選舉董事前,訂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其結果將使公司法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形同虛設自應解為無效
預覽
主管機關函釋即點即預覽,不用跳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