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
- 有關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1條第1款規定之令
有關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1條第1款規定之令
- 勞動部就領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失能年金之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繼 續工作並參加勞工保險,後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 年金給付如何發給之說明
勞動部就領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失能年金之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繼 續工作並參加勞工保險,後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 年金給付如何發給之說明
- 交通部 111.06.23. 交航(一)字第11198001694號公告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 C.325(75)、BWM.2/Circ.42/Rev.2、BWM.2/Circ.70/Rev.1、MEPC.1/Ci rc.889決議案及通告案,同步修正「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電子郵件1110623b
您好!
- 電子郵件1110623
一、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係由著作財產權人組成,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下稱本條例)許可設立,管理著作財產權,訂定使用報酬率及使用報酬之收受與分配方法,據以收取使用報酬、定期辦理使用報酬之分配,依本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集管團體…並應將法人…
- 財政部81年3月7日台財融字第8100088818號函等49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3月7日台財融字第8100088818號函等49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八一)台財證(二)第六七七三0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0二六二號公告、八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三四一號函、八十三年八月三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四三九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八三)台財證(四)第二九六九三號函、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八三)台財證(三)第四二四六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八三)台財證(二)第四一七五一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八一)台財證(二)第六七七三0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0二六二號公告、八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三四一號函、八十三年八月三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四三九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八三)台財證(四)第二九六九三號函、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八三)台財證(三)第四二四六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八三)台財證(二)第四一七五一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徵收(含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公告之註記日期,及徵收登記之原因發生日期應為徵收公告日(即公告發文日)
徵收(含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公告之註記日期,及徵收登記之原因發生日期應為徵收公告日(即公告發文日)
- 核釋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之處罰規定
核釋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之處罰規定
- 交通部 111.06.22. 交路字第1110015912號函
關於貴會函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條第9項吊扣牌照規定事宜一案
- 工程採購流標主因及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點及說明
工程採購流標主因及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點及說明
- 電子郵件1110622
一、 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權之歸屬原則上由實際完成著作之人享有,除非是雇傭關係或出資聘人關係下完成之著作,則另依本法第11條或第12條來定著作權之歸屬,並得由雙方約定。
- 電子郵件1110622b
一、營業場所提供電腦伴唱機(卡拉OK)供客人演唱,會涉及「公開演出」他人音樂著作之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向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所加入之集管團體取得授權,始得為之,合先說明。
- 法律字第 11103508160 號
財團法人之原主管機關移送之資料,倘足以確保改隸後主管機關對該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權限之行使,即已達成改隸之目的;至於移送資料應為「正本」或「複本」,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並未另作限制
- 法制字第 111025128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臺北市政府函報修正「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乙案之意見
-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之1第1項及第63條第2項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之1第1項及第63條第2項規定之令
- 所報「資恐防制法之保險實務問答集」修正草案一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所報「資恐防制法之保險實務問答集」修正草案一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3 條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其規範 目的為讓有害作業之勞工,了解其自身健康狀況,並即早發現職業相關疾 病徵兆,強化其自身權益保障,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目的不同,其檢 查結果尚無參採判讀健康管理分級必要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3 條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其規範 目的為讓有害作業之勞工,了解其自身健康狀況,並即早發現職業相關疾 病徵兆,強化其自身權益保障,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目的不同,其檢 查結果尚無參採判讀健康管理分級必要
- 勞動部就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03 條第 1 項規定 ,申請災保法傷病給付者,不論其住院期間係於災保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如何依相關規定申請(住院)照護補助之說明
勞動部就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03 條第 1 項規定 ,申請災保法傷病給付者,不論其住院期間係於災保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如何依相關規定申請(住院)照護補助之說明
- 勞動部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與施行 後,發生職業災害失能之保險事故如何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0 條第 2 款失能照護補助,及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 補助辦法等規定之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與施行 後,發生職業災害失能之保險事故如何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0 條第 2 款失能照護補助,及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 補助辦法等規定之說明
- 勞動部就未成年受益人無法定代理人為其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第 81 條第 1 項規定死亡補助,及該補助得否比照職業災害保險死 亡給付規定辦理計息存儲等,涉及民法、行政程序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勞動部就未成年受益人無法定代理人為其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第 81 條第 1 項規定死亡補助,及該補助得否比照職業災害保險死 亡給付規定辦理計息存儲等,涉及民法、行政程序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 勞動部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之結果,應 通報之內容、方式及應於辦理檢查或追蹤檢查之日起 60 日內完成通報, 並自 111 年 5 月 1 日生效
勞動部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之結果,應 通報之內容、方式及應於辦理檢查或追蹤檢查之日起 60 日內完成通報, 並自 111 年 5 月 1 日生效
- 法律字第 11103508720 號
財團法人法將財團法人區分為「地方性財團法人」及「全國性財團法人」,除依其「主要業務」或「主要受益範圍」是否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判斷外,並應依其「許可設立之機關」為準
- 財政部81年6月3日台財融字第810132434號函等16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6月3日台財融字第810132434號函等16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台財證(法)第四五一九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五九二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一OO二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四三七號函、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三六三號函、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八六)台財證(五)第OO八二四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台財證(法)第四五一九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五九二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一OO二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四三七號函、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三六三號函、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八六)台財證(五)第OO八二四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有關貴局函詢建築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本辦法)第5條,自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退縮2公尺建築之淨空設計及設置無遮簷人行步道執行疑義1事
- 勞動部公告「一百十二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重點及優先 補助事項」
勞動部公告「一百十二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重點及優先 補助事項」
- 交通部 111.06.20. 交路字第11150084941號公告
公告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遊覽車客運業之營業用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一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減免額 度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13855 號
所詢審計部索取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資料有無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之 1 一案
- 財政部81年9月19日台財融字第810128054號函、82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810595876號函、84年8月11日台財融字第84717974號函、87年1月17日台財融字第87701385號函及87年4月7日台財融字第87716154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9月19日台財融字第810128054號函、82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810595876號函、84年8月11日台財融字第84717974號函、87年1月17日台財融字第87701385號函及87年4月7日台財融字第87716154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