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配合期貨業自 102 會計年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有關期貨業之監理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配合期貨業自 102 會計年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有關期貨業之監理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期貨業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採用,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規定。
期貨業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採用,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規定。
- 修正期貨信託事業編製財務報告規定。
修正期貨信託事業編製財務報告規定。
- 修正期貨經理事業編製財務報告規定。
修正期貨經理事業編製財務報告規定。
- 訂定有關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準備轉列特別盈餘公積規範之相關規定。
訂定有關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準備轉列特別盈餘公積規範之相關規定。
- 訂定有關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提列之賠償準備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使用規範相關規定。
訂定有關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提列之賠償準備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使用規範相關規定。
- 預告訂定「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草案
預告訂定「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草案
- 預告修正「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草案
預告修正「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草案
- 「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之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業經本會於 101 年 10 月 26 日以金管銀控字第 10160003700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查照轉知。
「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之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業經本會於 101 年 10 月 26 日以金管銀控字第 10160003700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查照轉知。
- 訂定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之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自即日生效
訂定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之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自即日生效
- 邇來有銀行執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告知義務時,發生民眾誤解有不當蒐集個人資料之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檢討改善,請查照。
邇來有銀行執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告知義務時,發生民眾誤解有不當蒐集個人資料之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檢討改善,請查照。
- 有關國內分行憑同一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或海外分行出具外幣擔保信用狀,對境內第三人辦理授信等相關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有關國內分行憑同一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或海外分行出具外幣擔保信用狀,對境內第三人辦理授信等相關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為保障保險消費者權益,並維護保險業形象,嚴禁保險從業人員與保險給付申請代辦業者等掛勾情事,請 轉知各會員公司依說明辦理,並於文到 2 個 月內函報所屬會員公司辦理情形到會,請 查照見復。
為保障保險消費者權益,並維護保險業形象,嚴禁保險從業人員與保險給付申請代辦業者等掛勾情事,請 轉知各會員公司依說明辦理,並於文到 2 個 月內函報所屬會員公司辦理情形到會,請 查照見復。
- 有關銀行業(包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與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銀行保險業務,並提供人力從事招攬保險之相關事項規定如下,請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有關銀行業(包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與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銀行保險業務,並提供人力從事招攬保險之相關事項規定如下,請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放寬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交易範圍。
放寬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交易範圍。
- 放寬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得接受專業投資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範圍。
放寬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得接受專業投資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範圍。
- 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人民幣計價基金且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以新臺幣收付。
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人民幣計價基金且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以新臺幣收付。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 案),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 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特訂定本要點。 二、為保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國家發展基金),得委
- 發布集中保管事業賠償準備金提撥之令。
發布集中保管事業賠償準備金提撥之令。
- 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律師法律意見書及檢查表」、「外國發行人申報案件檢查表」及「外國發行人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總括申報追補之承銷商案件檢查表」內容。
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律師法律意見書及檢查表」、「外國發行人申報案件檢查表」及「外國發行人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總括申報追補之承銷商案件檢查表」內容。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九一)台財證(二)字第○○○九三一號函及九十一年八月十四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一○○○四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九一)台財證(二)字第○○○九三一號函及九十一年八月十四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一○○○四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發布訂定及修正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簡式計算法及進階計算法之相關事項之令。
發布訂定及修正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簡式計算法及進階計算法之相關事項之令。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二○○○四五○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二○○○四五○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證券商得投資之外國事業類型及相關監理機制。
證券商得投資之外國事業類型及相關監理機制。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向本會申請修正已成立新臺幣級別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契約增發外幣級別,並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向本會申請修正已成立新臺幣級別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契約增發外幣級別,並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為配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 102 會計年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編製財務報告,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已提列但未沖銷之業務損失準備,應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其後續處理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為配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 102 會計年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編製財務報告,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已提列但未沖銷之業務損失準備,應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其後續處理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關於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3.2.1 審視標準之佐證資料第 2 點「董事會會議紀錄應記載『所有董事皆清楚瞭解所報風險管理相關提案之內容』」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得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1 年 8 月 3 日壽會博字第 101084970 號函(如附件)所報建議方式辦理,請查照
關於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3.2.1 審視標準之佐證資料第 2 點「董事會會議紀錄應記載『所有董事皆清楚瞭解所報風險管理相關提案之內容』」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得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1 年 8 月 3 日壽會博字第 101084970 號函(如附件)所報建議方式辦理,請查照
-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 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請 貴公會暨所屬會員公司詳予檢視相關內部作業及採行因應措施之妥適性,並對於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 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請 貴公會暨所屬會員公司詳予檢視相關內部作業及採行因應措施之妥適性,並對於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為我國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及投資者權益之保護,請轉知所屬會員不得提供任何涉及交易型壽險保單投資(Traded Life Policy Investments, TLPIs )之商品或服務予非專業投資人,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為我國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及投資者權益之保護,請轉知所屬會員不得提供任何涉及交易型壽險保單投資(Traded Life Policy Investments, TLPIs )之商品或服務予非專業投資人,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6條規定之令。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6條規定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