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中簡字第1160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116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秉睿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116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秉睿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12年度偵字第41795號被告丁○○(年籍資料詳卷)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
林玉珍上聲請人之共同代理人吳存富律師梁惟翔律師被告陳天松上列聲請人等即告訴人等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
四、本件被告被訴妨害名譽一案,業經本院以113年度易字第141號判決諭知無罪在案,根據首揭說明,原告之訴,自應予以駁回,其假執行聲請,亦失所附麗,併予駁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340號原告范先雄被告彭思琪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089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審易字第824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剛選任辯護人顏朝彬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審簡字第62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國慶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審易字第102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季春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60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賢明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3年度偵字第
區○○○○街00巷00弄00號住處前之看板上,張貼內含被告照片及載有「只有偷拿、偷摸的本事、無肝、無肺、知法犯法」等足以貶抑人格與地位抽象文字之紙張,嗣經被告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83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正威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
理由要領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原係原告之房客,因有租屋及買賣房屋糾紛,對原告心生不滿,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於民國111年8月31日後某不詳時間,在原告所有出租予被告之坐落新
對社會所造成之危害,及對於人民安全感所產生之影響,均尚屬輕微,其責任刑之範圍應從低度刑予以考量;復衡酌被告前有偽造文書、多次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侵占遺失物、妨害名譽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1089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彭思琪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查被告係對原告係為傷害行為,原告復未舉證被告有何故意或過失貶損原告社會評價之不法行為,則縱系爭事故經報導而致原告受有困擾,亦不得以此即謂被告有何妨害名譽行為而侵害原告之名譽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71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明仁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被告劉乂鳴王谷帆吳安可上一人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姜惠如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等因妨害名譽案件
件,兩造先前素不相識,被告提出診斷證明書、急診病歷,以表示於行為時身體狀況不佳,案發後遭原告訴諸網路公審,另有家庭成員照護因素而有身心壓力;原告提出另案遭被告告訴妨害名譽之檢察書類
被上訴人上述不法侵權行為行為,分別對上訴人恐嚇危害安全、誹謗、妨害名譽及誣告,致使上訴人名譽、身體、信用等人格權受到嚴重侵害,且情節重大,上訴人內心深感痛苦及精神上折磨
㈡嗣原告已因被告上開言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並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下稱系爭另案),而由本院刑事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