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簡易庭115年度店補字第290號民事判決
又訴請容忍修繕漏水之訴應屬財產權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所受利益即修繕漏水避免減少房屋價額為準,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
又訴請容忍修繕漏水之訴應屬財產權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所受利益即修繕漏水避免減少房屋價額為準,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
乃不同訴訟標的,其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本文,分別計算土地因通行鄰地所增價額及其利用土地設置管線通行鄰地所增之價值,再將二者合併計算(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8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
上開規定於民事案件調解成立時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425條第2項定有明文,且於確定訴訟費用之場合,法院應職權扣除聲請人所應負擔之三分之二裁判費(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人對遺產所得享有之權利,即應按遺產之價額,依債務人應繼分之比例計算,如債務人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計算訴訟標的之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是未成年子女因繼承所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自應適用上開處分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之限制規定,即父母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為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9號研討結果參照)次按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二、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法院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裁定駁回其訴(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1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1號研討結果參照)。
得之利益為債權人對債務人之債權,而此債權包括消費款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在內,債權人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自應全部計入訴訟標的價額,並應併計至起訴時止之利息及違約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產或聲請人有法律上利益)之前,為避免增加被繼承人遺產之負擔,法院應駁回選任遺產管理人之聲請;惟若已釋明,則應准許選任遺產管理人之聲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緩起訴處分亦恐因無法遵期接受戒癮治療而遭撤銷,有紊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賦予檢察官裁量緩起訴處分可先行之程序適用及先醫後懲之目的,難認係有利於被告之解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若董事長已死亡,而董事不依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第2項規定互選董事長時,則依公司法第8條第1項規定意旨,應由全體常務董事或全體董事代表公司(臺灣高等法院86年度法律座談會研討結果參照
第三人等因遭詐欺集團詐騙而受有財產損害,此等損害非屬被告本案被訴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該人亦非屬被告本案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即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4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其所有權則因而受限制,是因管線安設權涉訟,如主張管線安設權之人為原告,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其利用土地設置管線通行鄰地所增之價值為準(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8年法律座談
條規定之管線安設權與袋地通行權均利用鄰地而增加自己土地之利益,惟係不同訴訟標的,應按核定鄰地通行權訴訟標的價額之方法合併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本院暨所屬法院108年法律座談
他繼承人取得,對未分割取得遺產之該繼承人而言,形式上係無償行為,若害及債權人之債權實現,債權人應得提起民法第244條第1項之撤銷訴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且被告於檢察官偵訊時雖已陳述其現居地址,惟倘若被告其後已遭另案發布通緝,或外國籍被告已遭遣送出國,則於此情形下,將文書送達其原先所陳述之現居地址,顯難認為已合法送達(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
次按關於具體收入減少部分,被害人如已受領該期間之原有薪資,自無不能工作之損失可言(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3號研討結果參照)。
倘若已就行為人「酒醉駕車」行為,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規定處罰,其過失傷害行為毋庸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
應適用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轉讓偽藥罪論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3582號、97年度台上字第3490號、97年度台非字第937號判決意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談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0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6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判決意旨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