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聲字第46號民事判決
三、查聲請人聲請確定本院112年度重訴字第396號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之訴訟費用額,就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事項具利害關係,其認為免延滯將來程序,聲請選任邱姿瑛律師為特別代
三、查聲請人聲請確定本院112年度重訴字第396號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之訴訟費用額,就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事項具利害關係,其認為免延滯將來程序,聲請選任邱姿瑛律師為特別代
即邱細金之再轉繼承人)沈逸涵(即邱細金之再轉繼承人)張國棟(即邱細金之繼承人)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張定雄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田○進住○○市○○區○○街000巷00號0樓之0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
1410號原告李瑤章訴訟代理人楊志凱律師蔡尚琪律師謝承霖律師被告曾秀金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113年度南簡字第2003號原告葉釋禧訴訟代理人陳美華被告黃銀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
告邱仕偉邱志忠林許春共同訴訟代理人周仲鼎律師複代理人章詠昌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重訴字第287號上訴人即被告聖元精密塗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孟君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耀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遷讓房屋
但其期間超過10年者,以10年計算(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0),基此,本件由於無法確定被告何時會遷讓房屋,等同期間未確定,故期間應以10年計算,而原告請求每月8,000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3893號原告羅玉玲訴訟代理人羅慶生被告黃德勝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3296號原告蔡烟菊被告劉淑琴許文龍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本院於民國
縱認田簿與紀丹桂間有上開借貸契約關係,惟紀丹桂、田簿各於93年2月5日、99年10月14日死亡,而田豐村於107年與其他共有人協議分割取得系爭土地,即與再審被告協商遷讓房屋事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4847號原告呂月如訴訟代理人巫宗翰律師複代理人劉芯言律師被告李若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黃玉娟共同訴訟代理人歐嘉文律師複代理人劉珈誠律師羅云潞律師被告廖宏盛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桃簡字第2053號原告協利興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銘傑被告周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鄭鴻志後持系爭公證書暨系爭租約為執行名義,向本院聲請黃盛暐應將系爭房屋騰空返還予鄭鴻志,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執字第39992號遷讓房屋執行事件受理(下稱系爭執行事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民事判決113年度基簡字第1069號原告簡敏玉被告李金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店原簡字第16號原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法定代理人簡瑟芳訴訟代理人湯官翰被告游泉提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經查:(一)被上訴人請求遷讓房屋部分:1.其為系爭4樓房屋之所有權人,與母親廖淑智同住於系爭4樓房屋內,而與高平和協議,以系爭4樓房屋與系爭2樓房屋約定交換使用,系爭4
施豪威施豪佑施曉玟施瀞捷共同訴訟代理人周志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蘇士恒律師複代理人王楫豐律師被告賴育民即運達桌遊休閒館賴宇容即寶容茶鋪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