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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第六項及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2 條預覽 ↗
本辦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營業秘密法第二條所定之營業秘密。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3 條預覽 ↗
本辦法所稱營業秘密案件,其範圍如下: 一、營業秘密民事事件: (一)因營業秘密法所保護之智慧財產權益所生之事件。 (二)當事人以一訴主張單一或數項訴訟標的,其中…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4 條預覽 ↗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之不公開審判,與涉及營業秘密之訴訟資料或卷宗、證物(以下簡稱卷證)之閱覽(檢閱)、抄錄、攝影或以其他方式重製之範圍及方法等事項,適用本辦法之…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5 條預覽 ↗
訴訟資料或卷證涉及營業秘密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依本法第三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聲請不公開審判時,法院為裁定前,應予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6 條預覽 ↗
書記官應妥善保管營業秘密案件之訴訟資料或卷證,其經法院裁定不予准許或限制閱覽(檢閱)、抄錄、攝影或以其他方式重製者,應抽離置於另行編定之限閱卷宗及其證物袋內或裝…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7 條預覽 ↗
法院受理許可交付涉及營業秘密之法庭錄音或錄影之聲請,如有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之情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8 條預覽 ↗
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聲請閱覽(檢閱)、抄錄、攝影或以其他方式重製訴訟資料或卷證,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時,書記官應依秘密保持命令之裁定意旨辦理之。 前…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9 條預覽 ↗
受命法官於收受營業秘密刑事案件時,移審函文如記載限制卷證之檢閱、抄錄、攝影或以其他方式重製,或有核發偵查保密令、秘密保持命令者,應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第 10 條預覽 ↗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施行。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 10 條預覽 ↗
不公開審理原則
法院組織法第 87 條預覽 ↗
不公開審判
法院組織法第 86 條預覽 ↗
公開審理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 195 條之 1預覽 ↗
不公開審判之要件
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第 6 條預覽 ↗
審理不公開原則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31 條預覽 ↗
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經當事人聲請,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不公開審判;其經兩造合意不公開審判者,亦同。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 12 條預覽 ↗
開庭通知
營業秘密法第 14 條預覽 ↗
法院為審理營業秘密訴訟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營業秘密,經當事人聲請,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不公開審判或限制閱覽訴訟資料…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73 條預覽 ↗
秘密審判
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第 6 條預覽 ↗
懲戒法庭審理第二審案件,應公開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聲請不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職務法庭審理第二審案件均不公開。但職務法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經被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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