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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3 筆:名稱 2・條文 21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預覽 ↗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預覽 ↗
條文定位21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如下:
一、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經通報權…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縣(市)級以上選舉…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4 條預覽 ↗
前條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發生在投票進行中時,由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報請所屬選舉委員會改定投票場所後,應將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妥善包封攜帶至改定之投票所繼續投票…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第三條不能投票或開票之投開票所,已達或可預見其將達各該選舉區三分之一以上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時,主管選舉委員會應逕行改定該選舉區投開票日期。但總統、副總統選舉…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6 條預覽 ↗
遇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經改定投票、開票日期或場所時,主辦選舉委員會應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村(里)幹事或其他適當管道,周知當地選舉人。 前項改定之投開票日期,…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7 條預覽 ↗
投票日遇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應與通報權責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保持聯繫,以決定投票日應變措施。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8 條預覽 ↗
本辦法規定,於公職人員之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準用之。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第 9 條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
一、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核准文號及啟用日期、經所在地直轄市…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供已購買者查詢:
一、所購買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位置及整體配置圖;已購買骨灰(骸)存…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4 條預覽 ↗
殯葬禮儀服務業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
一、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證明文件。
二、銷售之商品標的及…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殯葬禮儀服務業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連結信託業者網站,供已購買者查詢其繳納價金之百分之七十五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資訊。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6 條預覽 ↗
殯葬設施經營業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經營許可及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一、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服務…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預覽 ↗
殯葬禮儀服務業委託公司或商業代為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者,應檢具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文件,報請直轄市、…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8 條預覽 ↗
受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展示下列資訊:
一、委託人、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目。
二、殯葬設施經…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9 條預覽 ↗
殯葬服務業與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確保公開資訊之內容正確性及安全性。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預覽 ↗
殯葬服務業委託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之公司或商業有異動時,殯葬服務業應於七日內更新及公開資訊,並報第六條及第七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預覽 ↗
受委託公司或商業就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等事項,應依委託契約辦理;有消費爭議時,殯葬服務業應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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